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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


  她把手上的珍珠链子取下来,放在小七的坟前。有些人,在岁月中,永远的变成一幅美好的画面,就如同小七给她的那些单纯的曾经。

  最后,秦漫月决定去安海的那套白房子看看。

  在去 途中,路过了烟城区,那里的路已经修好了,路牌换了 ,叫“飞月路”。

  司机说:“前几年有个人捐了大笔钱修了这条路,所有这条路改名熬飞月路了,好像是说几年他和他老婆。这年头还有这种痴情的男人真是难得。”

  到了那套房子,秦漫月从包里掏出钥匙,这把钥匙,是 从银行的密码箱里拿出来的,拿到的那一刻,她然明白了,谭展飞或许早已经发现她来的目的,聪明的他,不可能这样轻易地告诉她密码,可是他仍然把她想要的给了她,他想让她的心理,再也不会因为仇恨而感到痛苦。

  这把钥匙,代表了“家”。这世界上有多少人都渴望有一个安定的家。在走过沧桑经历漂泊,身心疲惫的时候,总能看到有一个人在家里等你。

  那种温暖,秦漫月无数次的幻想,她曾经以为谭展飞不懂,所有她就爱上了小七,她不知道,后来的谭展飞已经懂得,可是,他们再也没有机会继续走下去。

  谭展飞,他曾经想做秦漫月的那个人。在她累了的时候,总能在不远处,给她安慰。这或许,这就是谭展飞用尽一生,却因为藏的太深,因为阴错阳差,而永远无法给予秦漫月的,最珍贵的未来。

  从未改变陈设的房子,黑色的钢琴,白色的瓷砖地板,台子上煮咖啡的机器蒙上了灰,她最喜欢的小猪相框,放着的是他们第一次的合影,她从后面搂着他的脖子,他的脸上有错愕的幸福。合影下面的日期清清楚楚,XX年5月1日 09:10AM。

  客厅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盒子,盒子下面是那封她曾经未写完的信。

  她慢慢的打开盒子,阳光下,那枚她曾经在橱窗里看到的Chaumet Haute Def镶钻珍珠母贝的戒指,珠白色的光流泻出动人而又悲伤色泽。

  灯光太暗,她走到窗户边,拿出口袋里的手机,大大的屏幕上,是她和谭展飞在马来西亚的合影,3.5英寸的屏幕下方,她打上了一行小小的字——无法说出口的,我爱你。

  谭展飞在临跳海前说欠她的那句话,她一直都懂,因为他们之间的距离,永远都无法说出口。

  白色的信纸上,她只写了一个开头。

  她写:对不起。

  谭展飞在下面的格子,用淡灰色的铅笔会了三个字:没关系。

  说不出口的爱,才是她和谭展飞之间最深的疼,而正是因为爱到了极致,才能将这个字摆在心口最温暖的位置,永远不去启齿。

  秦漫月摸着自己的肚子,那里面,有一个新的生命,他是谭展飞留给她的温暖,他受到月光的洗礼,一定会和谭展飞长的一样好看。

  她站在窗前,把那张纸高高的摆在月光下,那六个清晰地字体下面有一行被擦去了字印,遥遥的印记,却不能掩盖谭展飞书写苍劲的痕迹——

  嫁给我,好吗?

  一点点微微的月光落进秦漫月的眼睛里,像是遇到他的那个珍珠一样的夏天,漫天的月光洒满大地,伴随着永远无法消失的,泪光。

  番外:比想象中更爱你

  四月十四日,泰坦尼克号沉船的日子,你让我从认识你的那一年开始,永远记得这一天。

  因为,这天是你的生日。

  那时候你十六岁,靠在我怀里像一只小猫,抬起头来用单纯又有些挑衅的目光看着我,月光照在你的嘴角,是那样婉转动人,我几乎可以看到你长大后的样子,眉眼细长,笑容妩媚,可以吸引无数人的目光,美好到让我这个大你十岁的男人感到惭愧。

  第一次和你相遇,你或许只记得游泳池旁边,而我却一直记得那个细雨朦胧的街道,你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恳切地拉住我的衣角,清甜的声音喊我,哥哥。

  而后来,你一遍一遍地喊我展飞,你在每时每刻都问我爱不爱你,我总是宠溺地抱住你说,傻孩子。我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你这个问题。因为那时候,我不知道怎样给你答案,从小,我的内心就是冰冷的,母亲教导我不要爱任何人,我看到她的爱,如此的仇恨决绝,我的心就筑起了冰墙,直到遇见你。

  你说你爱我,你说我也要爱你,可是你这么小,小到我不能确定我们的将来,小到在最开始我以为这是一个玩笑,直到你认真的向我宣布,你要做我的女朋友,你不许我不要你,我的心,才第一次有了慌乱而心动的感觉。

  这是一个二十六岁的男人生平第一次的心动,你听了一定会觉得好笑吧。

  我们刚刚在一起时,我常常思考我们的关系和未来,许多的不确定,让我对我们仓促的爱保持沉默,我每次沉默,你就生气,我不知道怎么哄你,只好淡淡地看着你,有时候你过来抱我,那样用力的拥抱,整个人缩在我的臂弯,温柔得能把我整颗心的融化了,我知道你需要一个疼你的人,能给你父亲般的疼爱,如爱人般的宠爱,我希望我是那个人,我希望我做的够好,可是我又害怕这是你孩子气的冲动。有时候,我甚至会嘲笑自己的矛盾和面对你时内心的手足无措,这或许就是爱上一个人最初的心情,让我不知所以,却又越陷越深。

  我们在一起的这一年,我知道你不爱吃早餐,喜欢把自己泡在水里,你喜欢呆呆地坐在钢琴前面,生气了就叉着腰,眼睛眯起来,嘟着嘴。如果我不哄你,你就假装大哭,比赛输了,还耍赖,你放学之后回去酒吧喝酒,那里的人都认识你,你喝醉了,他们就打电话给我。你就是这样一个叛逆,桀骜不驯,天真活泼的小女孩。也就是这样一个小女孩,占据了我的生命,让我的生活从此有了灵魂,那个灵魂就是你。

  我用了一年时间才肯定我自己的心,我决定要和你走完后半生,我希望等你长大,再打一点儿,我能给予你全世界最好的一切,我要你做我的新娘,你会把我前半生的阴霾都消除,我从来没有那样坚定过一件事。

  或许就是这样,我一直以为你和我一样坚定这个信念,所以我急于奔忙在外面的工作,香港,澳门,美国,加拿大,我渐渐地忽略和你的相处,在你每一次找我的时候只是安抚性的拍拍你的头,我看到你眼底我失落,但是我以为你会懂得我的努力。是我高估了一个十六岁小女孩的思想,你爱幻想,你并不喜欢现实,所以你遇到了任夏航。就在那个野炊完的中午,在轰隆隆的大桥上,我看到他蹲下来帮你穿鞋,你脸上有惊讶的表情,可是你看到我的车,笑容灿烂地跑向我,我问你,他是谁?你斜着脑袋古灵精怪地问我,你吃醋了吗?我笑着说,怎么可能?你有点儿失落,打开车窗探出头去。是我太过自信,我从未想过你会离开我。

  可是你就是在我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和我提出了分手,我记得你和我分手那天,出奇的冷静和笃定,像是想了许久才下定的决心,你的手臂上还留着那个我名字的刺青,你转身的瞬间,我觉得全世界都轰然塌陷,我所以的努力都失去了意义,我的内心充斥着背叛和愤怒。

  我做出了人生中最错误的决定,听信了丽莎长达一年之久的预谋,搞垮了你父亲的公司,我知道从那天开始,我们就再没有了转圜的余地,我看到你躺在浴缸里,像你每次不开心的时候把自己淹没在水池和海里,目光沉静而安然,我恨我自己一直不懂你要的是什么。离开你去机场那天,我从钱包里翻出你和我的照片,你搂着我的脖子,笑得灿烂,我却只能静静地看着你离去。

  我用了两年的时间来离开你,拼命地工作,拼命地赚钱,我养成了收集很多药的习惯,我学会了做丰富的早餐,我还学会刻飞鹰的刺青,我爱上了潜水,似乎曾经和你有关的一切,我都会去做。每当我独自一个人回到房子里,总能想起我们在安海的那套住所,那是我买的第一套房子,只要黑白两色,我煮咖啡,你跳舞,连阳光都羡慕我们的幸福。每次想到你的时候,我的内心是疼痛的,如同母亲死的时候一样,这种感觉翻天覆地地出现在我的梦里,使我无法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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