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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


  第二天早上,我一个星期以来首次被自然的阳光唤醒。

  “要死了,时差倒不过来啊……”我用被子蒙住头叫道。

  高傲刚烧了一壶开水,冲一杯速溶咖啡拿到床头,“醒醒,9点了。”

  我在被子里伸个懒腰,一跃而起。

  “爽!爽!爽!这个星期过的真是神仙般的日子,要是永远都这样岂不是过着猪一样的生活了,不,简直是猪狗不如。”

  我从卫生间里洗漱停当出来,把背包背上,“高傲,我不去送你?,反正你2个小时不到就能到家。谢谢你照顾,我先走一步。”

  “真的不跟我回家?”

  我在门口穿鞋子,“我还有想去的地方嘛。”

  他放下杯子走过来,“那你什么时候回家,国庆节?”

  我做一个鬼脸,“还没分开,你就想我了?”

  高傲别开脸,笑一下,“哎!真没办法……手机呢?”

  我从口袋里拿出来晃了一下。

  “记得充电,24小时开机,随时给我发短信,如果你肯打电话自然更好。”

  他沉默一下,说:“我可不是每次都能捡到……它是我唯一能找到你的方法了。如果卡里没钱,就发消息,我帮你充值。”

  我鼓起腮帮子点点头,绕到背后抱了抱他,“拜拜。”

  我把门开着,倒退着走向电梯。

  几个小时后,高傲给我发消息,“我在家,你在哪里呢?”

  “我在海边。”

  “东海?”

  “白龙港。”

  东海,白龙港,我见到一只巨大的漠然之眼。

  天是很阴沉的,并没有阳光。

  泥沙累积了几万个世纪,才能容纳下人类的脚印。

  芦苇是新生的过客。在这个经历了离别的夏季——它们默默地站在海岸线的高处,却只是过客,而并非归人。

  真像海亚姆说的那样呢,天地是飘摇的逆旅,昼夜是逆旅的门户。伊朗的哲人,海亚姆。究竟要人类作出怎样的放逐,才能得到天地的承认?

  我带着泪水看着这一片苍茫的海洋,古老的海洋。我想有一天我终将死去,变成化石——也许连化石也不是。多少多少年以后,这片海洋依旧在这里波涛汹涌,正如亿万年前它一如既往的浪潮。

  浪潮的旋律未变。也永不会改变。

  站立于礁石上,我忽然看见了太阳。原本以为并未出现的太阳,此刻正静静地盘踞在海平线的上方,半边隐于海面之下,像一只巨大而苍茫的眼睛,漠然地看着这个尘世的变迁。

  它收敛了自己的锋芒,我甚至可以看见它的轮廓,它近乎透明的白色的躯体。苍穹下,我被赐予了与万物之主对视的荣誉。在这片海岸上,我第一次明白了世上终有人类不可企及之处,那是连目光也到不了的遥远,连梦境也梦不到的天荒地老。

  也好啊,真好。毕竟始终存在着那么一个桃源,一方净土,是人类永远无法污染的。那个地方,叫做地平线。

  我告诉过lilith,人类不可能到达地平线,只有脚下所站的那一方寸之地,才是属于自己的国度。

  我以前一直这么相信,只有与生俱来的,才有可能陪伴自己到永远。其他的拥有和失去,不过是人生路途上来来去去的过客。

  这些过客能陪伴你多久,谁也不能保证。

  如果说永远陪着我,我不会相信,那太奢侈了。

  只能说一直。一直是这样的生活,也许能让人安心一些。

  雪一直希望我回心转意,跟着她写剧本。我当时在公用电话亭里赏雪,笑着说等哪天我的小说再也没人要看了,我就回来。

  茜伶还是在找她的另外半个圆,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我不再敢笃定地说张天叙就一定契合她,她是完美的女孩,有资格要求自己的另一半完美。

  方客侠的曲谱一直没有给我,他说他始终不满意,他要作一首令我灵感大动的曲子,还为此去考了十级证书。以他的性格一点都不奇怪,我在嘉年华BBS上留言告诉他,我等他,一直。

  高傲每个月1号定期往我手机里充100块钱,他很少打电话,都是短信,问我到了哪里,在做什么。还时常开玩笑地来一句:“我一直都没变心啊。”

  我说:“我也是啊,一直都这样。”到了结局也这样。在这个故事里出现过的男孩女孩,都是我深爱过的人,是我人生中最美丽的风景,不可或缺的过客,为了他们,我不要做英雄,我只做愚者。

  一直做到永远。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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