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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考研是我手中的鸡蛋。有了它便可能有小鸡,有了小鸡,便可能有绵羊,有了绵羊,便有可能有牛……”她说着,做梦一样笑了,“总之,一切幸福皆有可能。”

  “呵呵,你的幸福原来是从一只鸡蛋开始的。”我啼笑皆非。死命地把老太太失手打破蛋的故事咽下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她斗志昂扬,接着反问,“你的幸福是什么?”

  “嗯,吃饱、穿暖、睡好……”

  “不会这么俗吧!”她不相信地打断。

  我想了又想,笑着说:“我前些天在庙里看到一句话——‘俯仰自得,问心无愧’,我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算了吧,乞丐都能做到这点!”

  “是啊,所以我觉得有的乞丐很幸福。”

  “那你干吗考研?”

  “是啊,我干吗考研?”我又迷惑了。

  幸福的定义各不相同。对我来说,写字的过程带给我前所未有的满足、喜悦、平静、憧憬。如果,这便是我的“幸福”,那么,我还要“考研”干什么?

  我喜欢浅浅的紫。就是小荷才露尖尖角,那角上的一抹紫。

  有人说,紫色是一个脆弱的色彩,轻轻一碰,便会滚落泪珠子。所以,羞涩的少女总会用紫色的笔记本,带锁的那种,密密麻麻地写满心事,锁上后,塞到抽屉最深处。

  我早已不是羞涩少女,一个把子宫都弄丢了的女人,应当与“羞涩”无关。但这一点儿 并不妨碍我喜欢紫色。

  我的笔记本是清一色的紫。十八开,帆布皮,洁白的纸页,掀起来有碎玻璃的清脆声。紫色的封皮上撒满朦胧的玫瑰、朦胧的野草,有的,干脆空白。

  这样的笔记本是很昂贵的。张红总说我暴殄天物,但我不在乎。我把它们当作知音,情愿用最好的东西来包装它们,也是包装自己的心。

  就是这样的本子,成就了我和一同的缘分。

  不知道那是春天的哪个月份了,只记得柳絮轻佻地在空中漫卷,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下午三四点钟,西餐厅里空荡荡的,唯有音乐像泉水一样流淌着,侍应生们都昏昏欲睡。

  我和张红没有打瞌睡,她坐在一个角落复习功课,我坐在另一角落写东西。当时,我一定在写一段辗转悱恻的爱情故事,写得非常投入,以至于面前站了一个人都不知道。

  当我抬起头时,惊吓得几乎跳起来。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啊!

  花白长发,漫不经心地随意束在脑后,面容沧桑,密密麻麻的皱纹像是用刀子一道道镌刻在脸上一般;不知是络腮胡子,还是许久没有刮过,古铜色的脸颊像刺猬,潦草而略显伤痛。

  男人中等身材,外罩一件松松垮垮的黑色棉布唐衫,纽扣是青碧的石头,映在黑色的棉布上泛出深潭一样的绿。

  我急忙站起来,不知为何,在这个奇怪的男人面前,竟然心中一阵阵发怵。

  “小姐,你是这里的服务生吗?”男人开口了,声音不大但中气浑厚。

  “是,是——”

  “你们现在还营业吗?”

  “营业的。”

  “那我现在能不能点餐?”

  “当然可以了!”男人过分的礼貌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抱着自己的东西,小跑到吧台,唤醒吧台里的服务生。

  男人点了红酒、奶油蘑菇汤、蔬菜沙拉和蒜茸面包。似乎,他是个素食主义者。我托着一大托盘色彩缤纷的食物放到他面前时,他安静地坐着,一点儿也不像有些客人手忙脚乱地从托盘上拿东西。

  倒像是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家伙。

  但我看不惯他一头长长的花白发,白发魔男似的。

  吧台后的调酒师与服务生都已经醒来,张红也靠了过来。因为没有别人,我们只有围绕着这个奇怪的男人窃窃私语。

  “QQ,你猜他有多大了?”DANIEL悄悄地问我。

  “怎么也得有个好几百岁吧,瞧那头发白得!”

  “不像啊,我觉得他举止一点儿不显老态。”张红轻轻地凑到我耳边说。

  “哼,饱食终日、保养得道呗。人家慈禧六十多了还像三十出头的小姑娘,这样的人,总是有办法的。”

  “不过他风度好得很呢!瞧那刀叉用得,一丝不苟。”DANIEL又羡慕地加了句。

  “这些礼仪对他们来说,还不是小CASE?”张红不屑地撇嘴。

  “小CASE吗?我看到好多有钱人把胡椒粉撒得到处都是,用切黄油的刀切牛肉!”DANIEL争辩,“更有些人,直接用餐巾抹桌子!”

  “唉呀,真烦!不就是一餐饭嘛,哪来这么多讲究?!”我不耐烦地打断他们,“我最讨厌西餐,好像吃给人看一样。”

  “西餐是一种品质,会吃西餐的人是一种真正的贵族。”

  “呵呵,即便贵族,那他也应是最后的贵族。”我轻轻地笑。

  很快,男人吃完了,呷口红酒,把刀叉并齐放在盘子一侧,然后掏出几张大钞压在高脚杯下,冲我们点点头,快速离去。

  这时,我发现,男人有豹子一样的身材,骨骼十分灵敏,走路疾速却悄无声息。

  男人很快被大家遗忘了,但不知为何,他最后离去的那一幕却印在我脑子里,怎么也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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