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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杨燃天又说了些客气话,便挂断了电话。

  老妈大眼睛乌溜溜地看着我,我两手一摊,“同学嘛,好久没联系了。他都要结婚了。”

  “哦?”老妈松了口气,“也是,都老大不小的,该结婚了。”

  她女儿也很大,怎么好像不包括在内呢?

  我很担心杨燃天会突然来访,但除了初五那天打电话问是不是愿意参加同学聚会,被我以没时间拒绝后,就再没有任何动静。那个电话是老妈接的,她说:“这小子好像变了好多,有礼貌了!”

  那时候,我偷偷交往男生,父母有所警觉。杨燃天晚上来找我,不敢敲门,在外面做各种怪声。赶上老爸刚喝了些酒回来,抄起家伙就追了出去。一个老男人追着一群小男孩满大院地跑,最后轰出大院大门,这才悻悻地回来。

  回来时,我已“畏罪睡觉”,老妈心疼我,没让老爸继续审问。第二天,老爸酒醒,早就没了兴致,我才算逃过一劫。

  不过,从那以后,我妈坚定地认为这是一群粗野的没礼貌的小屁孩儿。现在站在女人的角度,我甚至可以体会出老妈当时心疼自己男人别被小屁孩儿群殴的味道,觉得颇为有趣。

  拒绝的时候只是找个理由,但事情跟着就来了,老爸的一个朋友帮我找了份在北京某宾馆实习的工作。

  虽然和专业不太相关,但是聊胜于无,何况还是一家四星级宾馆,管吃管住,将来在北京也好继续找工作。

  千叮咛万嘱咐,没等过完年,老爸老妈就把我送上了火车。

  本来已经结痂的伤口,又渗出一丝血丝。

  我终于进北京了,可当初那个让我进北京的动力却似乎消失了。我该不该去找谢亦清,向他炫耀我所努力的结果,还是就这样闷声不响地和他遥遥相望?

  走的时候,父亲终于给我买了一个手机,让我方便和家里联系。男人不流泪,但是该做不该做的,该嘱咐不该嘱咐的,全都念叨出来,一向懒散的老爸甚至答应陪着老妈起个大早到火车站送我。

  火车再次远去,父母在站台上的身影越来越小。我开始明白,亲情比爱情还重,并非是因为血脉,而是因为他们数十年如一日,甚至日复一日地爱你想你为你付出,不求一丝一毫的回报,真心实意地以你的好为他们的好,直至生命远去。

  那些看似轰轰烈烈,却昙花一现的爱情怎能与它相比?!

  如果有一天爱情真的变成了这样的亲情,似乎也没什么可以遗憾,因为这就说明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真的融为了一体,就像两个泥娃娃打碎了,重新揉起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当爱情变得像氧气一样无所不在时,你会不会就像呼吸一样依赖着它却又忽略着它呢?

  亲情,也许只是失去之后的一个尴尬借口。

  宾馆在动物园附近,从古色古香的白玉大门进去,两边是枯枝败叶,间或有青松挺拔,细看灰头土脸的没什么苍翠的感觉。带着我的人说:“到了夏天,咱们这条路可好看了。可惜你是来实习的,三周后就走,看不上了。”

  我突然意识到其实我还没有进北京,这里的人也没有把我当成这个城市里的人。看看四周参天的大楼,听着陌生而嘈杂的施工声音,我感到即使这是我熟悉的城市,却不是我熟悉的家。

  我想谢亦清已经熟悉这里了,他或许早就把这里视为自己的家了。

  心中浮出一股不平气,凭什么我就不能进入这个城市?今天我来实习,明天我就可以在这里堂堂正正地上班!

  与富丽堂皇的酒店大楼相比,宿舍和员工通道窄得可怜,半地下室的结构虽然不至于看见耗子,但阴冷潮湿却让人心情不好。我和其他的工友一样,开始喜欢向经理要加班。因为那样可以待在大楼里,享受暖气和体面。

  我的实习生活简单而枯燥,因为英语过了六级,所以被安排在贵宾楼层伺候外国人。白天人少的时候,推着清洁车,跟在比我还小的小师傅屁股后头一间间房地敲门:“House keeping?”没人回答就自己进去,然后开窗通风,收拾床铺。除了外国人落在床上和地上的毛儿之外,我看不到任何需要英语的地方。

  好歹这里是北京。

  我战战兢兢地做了两周,第三周想着终于要走了,心里长出一口气,有两件事很清楚:第一,我一辈子也不想做这种伺候人的工作;第二,我仍然想给谢亦清打个电话。不管这件事真相如何,我终究需要知道。

  拨通谢亦清的电话,听到我的声音他沉默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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