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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就在这时,听到有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太好了,可以搭个顺风马。我朝马竖起了大拇指,露出一个自以为很靓的笑容。见马的主人毫无反应,意识到古代不兴这样拦顺风车,连忙喊:"英……雄……"

  我喊出雄字的时候,人家大哥已经在几丈之外了,只留下我傻站在路上,吃着爆起的尘土。看你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毫无君子风度。瞧都不瞧我一眼!想当初我在N大的时候还经常拦帅哥的自行车带我去主楼呢,屡试不爽,在国外就更别提了,没想到在古代竟让我吃了鳖。虽说鳖很有营养,但是我可不想这样吃法。你给我记住,咱俩没完!转念一想,自己现在是男人的模样,也难怪他不理我,终于又找回了自信。

  走了一段路,在路边看见一匹纯黑色的骏马。这不是刚才那帅哥的马吗?我不会骑马,偷了也没用,可惜啊。再说,听说骏马的脾气都很大,万一被摔下来就惨了。不过验验这马怎么样总可以吧。拿什么验呢?就它吧。我温柔地抱起小白子,突然就把它抛向了马,结果就见一条黑影在接触到马后腿后,呈抛物线飞进了路边的竹林。武艺高强的马啊,失敬失敬,佩服佩服,我们那里的宝马也没你这么大牌!

  我撒腿跑进竹林,去寻找不知落到何处的小白子。小白子,我对不起你,我以为你排名比马靠前,是它老大啊,没想到这匹骏马一点也不念你们的兄弟情谊。看来犬马之劳一说实在不可靠。

  这时,在竹林里听到打斗声,本想不找小白子,直接撤退了。可抬眼一瞟,其中一人正是那黑马的主人,他此时正手握青色佩剑和一名手持银鞭的娇美无比的姑娘对峙。这位帅哥,身着淡蓝色锦袍,肤色宛如温玉,凤眼略斜微扬,朱唇上挑,带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痞子味道。而那名女子还是那个词,娇美无比。其实我也就大概扫了眼那女子,女人提不起我的兴趣,就不浪费眼了,我这眼治好了也不容易呢。

  两人打得是花里胡哨啊,但却未见有人受伤,男子的脸上露着淡定的笑容,难道是切磋着玩?算了,莫问江湖事啊,再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痛快,说不定两人是情侣呢。你们继续增进感情吧,我找到我的小白子就走。

  终于在一垛草丛中找到了小白子,可它的一条狗腿被摔坏了,我看它那楚楚可怜的模样,连忙将它抱起,往大路走去。刚走了没几步,突然跳出一持刀大汉,拦住了我,我一害怕,惊道:"抢劫?"

  "啥?你也抢劫?俺们是同道中人?"大汉惊讶地说。

  "失敬失敬,小弟不知这是您的地盘,刚刚还让我的小狗在这里的树下撒尿做了标记。如今知道是大哥的地盘,万不敢造次,小弟我先行告退就是。"既然他误解我是他的同行,就先胡说下,兴许能糊弄过去呢。自从客串神棍后,我现在是满口瞎话,越说越顺。

  "看不出来,小兄弟你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竟然也做俺们这行当。为啥不拿刀抢劫,而抱只狗呢?"

  我这才发现人家大哥至少还有个行头--一把大刀,而我一点专业操守都没有,手里竟抱只残疾狗,怎么看也不像打抢的。

  "这狗是我抢劫的独门武器,大哥你不知道它的厉害啊。它是我十几年训练出来的抢劫专用狗,咬人毙命于眨眼之间。"(小白子:我统共还没两岁大呢!=_=|||)

  "小兄弟,看你还挺能矫情的,快交出财物,俺没空和你磨嘴皮子。"

  现在的强盗怎么素质都那么高啊,不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色了,全都是智勇双全型的。唉,这可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啊~

  我趁他不备,又把小白子朝他扔了过去,转身向着帅哥美女打斗的方向跑去。为什么我用"又"?几分钟前刚扔了一下。

  跑了十几米,远远看到帅哥和美女还在打斗。再回头一瞧,那强盗果然被小白子弄蒙了一会儿,不过随即便朝我追来。在强盗快追上我的时候,我破釜沉舟,索性停了下来,转向他,朝帅哥方向一指:"看到没?那人就是我大哥。"

  强盗一愣,朝我指的方向看去,大概是见帅哥武艺非凡,脸色一变,沉思片刻,然后提刀走了。算你识相!

  等他走远,我又折回去找小白子,它现在已经荣升为我的救命恩狗了,我不能轻易地遗弃它,只要它还没死,就有利用价值。当我再次找到小白子时,它恶狠狠地盯着我,我都不敢去抱它了。犹豫了一下,看在它救了我半条命的分上,还是小心翼翼地抱起了它,剩下的半条命是帅哥救的。这时发现小白子的两条后腿都受伤了,已是半身不遂。小白子,你真可怜,痛苦吗?还是那句劝过小牛子的话,早死早托生吧。(小白子:我遇人不淑啊!我要去动物保护协会投诉你!)

  本想等帅哥打完,问他能不能带我进城,转念一想,他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呢,再说看他和他那马的转样儿,估计不太可能会带上我,我还是自力更生吧。这地段的强盗已经遇过了,应该不危险了。果然,在官道上走了约一个时辰,我终于进城了。

  进城后,我先找家饭店填饱肚子。经由强盗事件,我觉得书生样很容易被人欺负,为了防止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我决定采取些措施。首先不能手无寸铁,于是我到铁匠铺买了一把小铁匕首(寸铁),放在贴身处,又买了一柄佩剑佯装武林人士。接着去了画坊,我要文身。对于没本事的我来说,只能虚张声势保护自己了。我左胳膊写上"打遍天下无敌手",右胳膊题上"我只是随便说说!"看不同场合亮不同胳膊,最后在脖子露出的地方画了一个骷髅头,骷髅头底下有两根交叉的骨头,就是现代有毒物品的标志。

  从画坊出来后,天已经黑了,我开始找客栈投宿,连找了两家客栈都客满,而第三家却大不相同,门可罗雀,甚是冷清。最奇怪的是,客栈的门上竟贴着一副字"凤姿母狗和煞炙公狗不得入内"。带狗的就不能进去?不是专门针对我家小白子吧?怪是怪了点,但是我总不能露宿街头吧。我硬着头皮进了客栈,掌柜上下打量了我两下(上一下,下一下),说:"兄台还是投宿别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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