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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


  一段美妙的前奏过后,里面就传出了我的歌声:

  我怕来不及

  我要抱着你

  ……

  而你在这里

  就是生命的奇迹

  ……

  歌唱完之后,录音机里又传出了我说的话。“张妍妍,我唱完了,到底有没有跑调?如果跑调了,你告诉我一声啊。”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磁带沙沙转动的声音。

   听完这首歌,我深吸了一口气,我笑着摇了摇头,我无法说清楚此刻我内心的真正感受。我抬头去看七七,她正在冲我微笑。我说,七七,谢谢你没有把这个扔掉。

  她说,这回你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唱这首歌不跑调了吧?

  我说,终于知道了。

  她说,你平静一下心情,还有第二件礼物呢。

  我又深吸了一口气,说,拿出来吧。

  七七拿出来的竟然是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纸。我不知道七七过生日,我为什么要送给她一张纸。

  我问七七,我不会这么抠门吧?就送了你一张纸?不像我的风格啊。

  她说,这张纸是你送给我的礼物的一部分,其他部分让我丢掉了,就剩了这么一张纸,我几乎快把我的屋子翻遍了,才找到它。

  我说,这张纸上是我写的字?

  她说,是的。

  我说,写了什么?

  她说,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我说,写得煽情吗?

  她说,很煽情。

  我说,那我还是不要看了吧?

  她说,你看看吧。

  我说,那我看了?

  她说,你看吧。

  我小心翼翼地把这张纸打开。我想不明白,我的字写得那么差,我为什么还要给七七写字。我打开这张纸,就看到了两年前我写给七七的一些话。

  张妍妍,我刚把你的名字写下来,估计你就知道了,我是一个字写得很差的人,希望你谅解。我曾经试图练过字,可是我总是练不好。后来我发现,写字好的人,字写得都很大同,除了让人觉得他的字写得好之外,再也无法给人留下别的印象。而字写得很差的人,却基本各有各的差法。我偷偷翻过咱们班的作业本,发现没有人写字和我一样差。我的字写得这么差,但是我还是给你写了这么多字。可见,我是一个很坦诚的人。你又要过生日了,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之间说过的话不超过五句。一句是我问你,有橡皮吗?你头都不抬地说,没有。还有一句是,我莫名其妙地走过去问你,张妍妍,你是不是很讨厌我?你说,要我说实话吗?我想了想说,你还是不要说实话了,然后我就走了。当时我穿一件白衬衫,牛仔裤,匡威帆布鞋,染成红色的头发。我想,你很有可能是讨厌我的白衬衫、牛仔裤、红头发、帆布鞋中的一种,我逐一试验,最后把头发也染成黑的,终于绝望地发现,你讨厌的不是这些,你就是讨厌我。唉,我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如何追到一个讨厌你的女孩?在这个问题上,我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没有人可以帮我,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想到,要和你保持距离,一定不能让你再比现在更讨厌我了。这就是为什么我总在后面跟着你,但是却从来不和你说话的原因。

  虽然你讨厌我,但是我还是决定在你过生日的时候,送给你一件生日礼物。这个生日礼物有点奇怪,是一个枕头。下面我向你讲一讲,我为什么要送给你一个枕头吧。最开始,我没有想到枕头。我只想送给你一件用心的礼物。在想到底要送你什么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我还从来没有送过别人玫瑰。第一次送玫瑰,我很想送给你。但是我又想到,玫瑰好像有点太俗了。怎么样才能把玫瑰送得用心呢?我想了又想,觉得,也许只有血的颜色才能和玫瑰的颜色相比拟。我又想到,人身上所有的血液都流经心脏,完全可以说,它们都是“心血”。哈哈,我猜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用卖血的钱给你买了三百朵玫瑰。我是代替我的一个好朋友献的血,学校给他的600元补助,他都给了我。我用其中的200元,请他吃了一顿饭。只剩下400元。这就是我为什么给你买三百朵玫瑰的原因,钱太少了,只能买这么多。我可以和你打赌,我送给你的这束玫瑰,一定是你收到的玫瑰中最特别的。张妍妍,你这么漂亮,我相信以后肯定还会有人送给你玫瑰的。如果不可避免地有人送给你玫瑰,那是不是说你会不可避免地想到我呢?经过一年的时间,我对你已经没有什么奢望。唯一的奢望就是,你不要讨厌我,如果你能一直记得我,那就更好了。我很想把这三百朵玫瑰亲手送给你,可是我冷静地想了想,觉得它太招摇了。你很有可能不会要。于是,我就提前一周把三百朵玫瑰拿回了家。我想到了另一个办法,那就是把三百朵玫瑰的花瓣都摘下来,然后晾干,做成枕头,送给你。听说玫瑰有凝神静心的功效。我希望你睡在这个枕头上,天天都好梦。希望你不要把它扔掉,即使扔掉了,也不要告诉我,谢谢。

  最后祝你生日快乐。希望你永远美丽、漂亮。

  刘按

  看完这封长得要死的信,我终于知道了,我第一次送给七七玫瑰的时候,她为什么会哭,原来,那并不是我第一次送给她玫瑰。

   在两年以前,我就送给过她玫瑰。

  而且还是三百朵,可见我是多么爱她。

  七七为什么要拿这样的两样东西给我看?

  也许她是希望我能想起点什么,但是我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我觉得,这并不要紧。

  我说,七七,这两样东西还给我吧?

  她说,不行!我要一直保留着,直到永远!

  从咖啡馆回到家,我突然有一种恐慌。

  我想到,如果我再一次失忆了怎么办?如果我又把七七忘了怎么办?

  我决定买一个厚点的笔记本,把开学到现在发生的一切都记下来。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跑遍了我家附近所有开门的大小超市和有可能卖笔记本的商店,终于在天黑之前,挑到了一本我理想中的笔记本。

  这个笔记本没什么特别,16开,大约有两百页,封面很硬,是白色的。

  我问那个服务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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