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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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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眼角瞄我一下,“不管你怎么想,那一段起码很无聊,”车子打个弯,“我干过很多无聊的事。” 事实证明,大哥的日记并不是为追女孩子而写,也不是为记录花了几两饭票多少菜金,而是一本真正的 ----- 日记。大哥的日记里,详细记述着他每天的心理活动,而那些心理活动拼合起来的人,竟然和我印象里的大哥有那么多不同。我印象里的大哥,一脸阳光﹑开朗卓越﹑充满信心,可那本日记告诉我,高中时他曾为了一个同学在期中考拿走第一名嫉妒得发疯,给老师打小报告揭发她早恋,后来那个女同学和她男朋友被当众点名批评;他一度迷恋班上的实习英语老师,常常自渎,事后又冲冷水浴惩罚自己;大学里,为了当选校学生会主席,利用个人魅力让好几个系的女学生干部心甘情愿为他拉票;对家人的不满,怪老爸老妈的倔脾气,没能为他铺一条更光辉的路,大姐的清高,二姐的不检点,小安的幼稚……唯一的亮点,是写到正式交女朋友之后,他说“她可以说十全十美,我觉得生活里的一切终于有了意义”。 我终于明白何以老爸这么多年来一直藏着它,没让我们看到。老爸说“大安虽然去了,总觉得他还在,这里是他的隐私”;而隐私,并不总让人愉快,有时候还会让人伤心。比如我从来想不到小时候无意撕破他摄影课的胶卷,他嘴上说“没什么”,心里其实觉得我十分讨厌。 青春期都有苦闷,大哥也不例外,只能说,他努力把自己塑造得太好。报上那么多年轻的网络富豪财经精英,我想,大哥在世,也该是其中一员;不过,我是否还像从前那样敬佩和崇拜他,是另外一回事了。老爸一直藏着大哥的日记,也许因为他希望我们相信他是完美的好儿子,好哥哥,而他自己,也希望那么相信。 我把日记本交给舒颖姐姐时,她有些诧异地扬起眉毛,我避开她的眼神。一个星期后,她把日记本还给我,脸颊瘦了一些,像是没休息好。她什么也没说,过一会,微笑起来,“谢谢。”我看见她眼角的晶莹,她纤细的手指搭在我的手上,脉搏的颤抖像蝴蝶翅膀的轻轻触动,许久许久。 又过两个星期,消息传来,舒颖姐姐打算结婚了,对象是于乐瑶介绍的﹑他们那家杂志社的孙康,乐瑶大惊小怪地说她有红娘命,大姐二姐都很惊讶,只有我和老爸理解个中缘由:大哥的日记里,从头到尾,从尾到头,谁都有,就是没有舒颖姐姐,连讨厌的份都没有 – 她像一个幽灵,十几年来,化入一个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在自欺欺人。总有一天,有人要告诉她,老爸选择了让大哥自己告诉她。 金庸小说里的大侠让每个女人眼馋,梦想勾引一个,但大多可远观不可亵玩,像胡一刀,像被死亡化妆过的大哥。现实中,每个女人,在适当时候,需要一个世俗的,会长痔疮的男人,去亵玩她,也被她亵玩一把。于是舒颖姐姐像泰坦尼克号里那个上流社会的胖丫头,把昨日的恋人按进了大西洋,在泪眼中朝最近的一艘救生艇吹响了哨子。 二姐说,“今天我在星巴克碰见舒颖和她那个男人,怎么看怎么别扭。”我问“他们不配吗?”“配是挺配,就是……舒颖到底为什么突然要结婚?”我说,“也许她想想,想明白了。就像电影里,阿甘跑啊跑,跑啊跑,然后突然停住,往回跑。”二姐用带点迷蒙的眼光看着我。 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大哥临终前,舒颖姐姐在他床头在孟庭苇的歌声中读“笑傲江湖”的情景。那依然是,依然是我见过的﹑最最痴情的场面。 十一月的冷风里卷着点点雪意,我穿上长长的皮靴站在公司边高楼大厦的阴影中,橱窗里闪亮着各式各样的戒指。橱窗的倒影里,我看见岳洋站在路沿,对着我的背影举起了手机又在拍照;我把两只手背到身后一起举成OK的手势。 我转过头,“你又拍什么?” “你的套鞋款式很好。”他放下手机,在棒球帽檐下孩子气地微笑起来。天很冷,头顶上像有一个巨大的冰箱,把我们的一言一笑都冻得清凉。 (145) “那是靴子。”我抗议,低头看看自己及膝呢裙下面的皮靴。 “很漂亮,”他说,一边把手机递过来,“你看。”那里面是我的背影,黑色薄外套上面一顶红色绒线帽子,帽子顶上一个毛茸茸的球,几缕头发从帽子底下钻出来,显得有些纷乱。 “我从来没见过自己的背影,”我看着笑起来,“看上去像另外一个人。”我要他再替我照几张。 我又转过身去,岳洋退后两步,却又走回来,伸手掀开我的绒线帽,把一对耳朵露出来,拨开旁边的头发,满意地点点头。 他背靠着梧桐树替我又照了几张。橱窗玻璃把背景里的梧桐树叶和叶缝里的蓝天都滤成了淡淡的灰白色,光影在里面隐隐流动,像一条没有源头的小河,而我们站在河流两岸,我在这边注视着他,他在那边注视着我。岳洋微低着头,眼神十分专注,仿佛瞭望着什么地方,他身上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件看上去有几分流气的黑色夹克衫,从春天到秋天,好像旧了一些 – 虽然我很怀疑他是否洗过。 我想起我们在舞厅第一次见面,以及我把一杯冰咖啡醍醐灌顶般地浇到他头上,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要笑。”他在背后说。 “你怎么知道我在笑?”我问。 “我感觉得到。” 我问他,“你还去和人赌女人吗?” 他说,“你在明知故问。”我又微笑起来。 “你在看什么?”他问。 “我在数这个戒指上有几颗星,”那是一个样式简单的戒指,稍宽的白金指环上分嵌入细小的钻石,在灯光下,像是一颗颗小星星散落在银河,反而比旁边大幅广告的“八星八箭精品钻戒”更雅致。戒指放在盒子里,一半没入白丝绒中,“一,二,三,四,五,六,”露出来的这一面嵌着六颗小星星,“那头应该也有六颗,总共是十二颗……” 我告诉岳洋舒颖姐姐终于要结婚了,“如果我是她,就选这个戒指,” 我把手放到他的夹克口袋里,“多好看啊。”他的夹克衫口袋里很暖和,我把另一只手也放进去,像只小袋鼠一样从背后环抱着他。人行道上有两个紧裹风衣的女孩大步走过,对我们看了两眼,交换一个眼色,她们大概觉得我很不淑女,我却有种肆无忌惮的快意。 “为什么不是那个?”他指指旁边那个很标青的一克拉钻戒。 “太贵了,”我说,“而且不像她。” 我们默默地在橱窗前站了一会,他说,“走吧。” 我依在他的背上说,“你背我。” 在无数行人的眼光里,岳洋一路把我背到了地下室的车库,气喘吁吁地靠在吉普车门上,“没想到你那么重!” “是你缺乏锻炼吧,”我笑着回击,然后问他星期天晚上有没有空,“我想去我们第一次一起喝冰咖啡的那家咖啡店。” “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我说,“就是想去看看。”这么说的时候,我的心里开始隐隐不安起来。岳洋的妈妈已经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昨天晚上我和她通了很久电话,她甚至开起玩笑“你到底喜欢洋洋哪一点”,我说“都喜欢”,她用带点沙哑的嗓音笑了“当然了,他不会像对我那样对你”。 她说,“高小姐,我会一辈子感谢你。” 我说,“伯母,请叫我小安吧。”不知为什么,任何“一辈子”的说法都让我觉得有些沉重,无论喜悦还是悲伤。 晚上,岳洋在空中讲了个痴心女子的故事,自然没用真名,把孟庭苇换成了赵咏华,把笑傲江湖换成了书剑恩仇。下一个打热线的失恋男人追问“是真的吗”,他说,“基本上是”;对方问“她现在呢”,岳洋说“我不清楚”;对方说“还是不敢相信,这样的女人,早就绝种了”。声音里的细微震颤像蝴蝶翅膀在午夜风里细细飞旋。 是耶,非耶,化为蝴蝶。 (146) 我在离那家咖啡店几个街区外的一家屈臣氏里打了上百个转,把架子上每一种商品翻过来转过去,转过去,再翻过来,一位领口上系着蝴蝶结的售货小姐好几次走过来问是否需要什么东西,我架不住她的目光,随手拿下一盒保湿面膜,回身转到另一个角落。我想她也许把我当成了竞争对手的眼线。 店里人来人往,林林总总的化妆品透出一种凡俗而亲近的华丽。旁边一个女孩问男朋友“几点了”,拎着大包小袋的男孩子说“八点半”,我的心一紧,停住脚步,下意识地朝门口看了一眼,仿佛能望到几个街区以外,随后又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 是岳洋和他的妈妈见面,又不是我和他的妈妈见面,这么紧张做什么。 我想像岳洋面对那个不曾料到的场面会怎么处理,却怎么也想不出来,因此有些沮丧。于乐瑶有段时间喜欢说“周凯这个人啊,他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干的还是稀的,或者半干稀。”听得人直皱眉头,她却满脸得意;那是在她和周凯很相爱的时候。此刻,我无端地羡慕起这种自豪的粗俗。 乐瑶已经很久很久没那么说了,或许,她已经不再那么在意周凯拉什么屎了吧。周凯一如既往地对她好,陪她去宜家搬回这个运回那个,一张矮凳都要许多钱,但乐瑶依旧不快乐,还是偷偷地和方建见面,即使他同时有别的女人,即使他兴致一到就来无影去无踪。乐瑶说她喜欢刺激,方建的生活里,多的就是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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