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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


  接连的舟车劳顿,加之与叶欢格的争吵,我和沈凝夏第三次见面时情绪并不高。

  沈凝夏抬起头,柔和的声线流淌在昏暗破旧的牢房里,那种不协调感让我恍若梦境。

  她说:“苏律师,你怎么不说话?”

  我疲惫地笑笑:“我等着你问第一个问题。”

  半晌,她说:“证据,你都看过了,是么?”

  我点头。

  “不具备多少法律效力,说明不了什么,对么?”

  我没说话,表示默许。

  沈凝夏低下头,很久没有再言语。

  “你不要灰心,证据这东西往往就在一闪念之间,你再仔细回想一下,那天你们被歹徒劫持的时候有没有特殊事件发生?尤其是,有没有目击者出现?”

  沈凝夏的声音透着失望:“那时已经深夜一点,又下着大雨……我想不出来。”

  “在前往火车站的途中,有没有人注意到你?有没有人和你说话?”

  “没有。”

  “可据你所说,你的衣服被撕烂,神色惊慌,不可能不被人关注的。你再想想,候车室,或是火车上,有没有和谁进行过接触,尤其是对话。”

  沈凝夏摇头。

  “那件被歹徒撕烂的衣服,你是在哪里换下来的?”我又问。

  “在火车上……”

  沈凝夏想了片刻,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有的!有一个女乘务员,她带我去休息室,给了我一件她的旧衣服,她可以给我作证的!”

  “那她有没有追问你,或者你是否告诉她你遭遇歹徒强暴的事实?”我迫不及待地问下去。

  “没有,但是她看得出来!对!她肯定看得出来,她一直说着安慰的话,还有,她帮我止了血!”

  “这事发生在什么时间?我要一个精确的时间!”

  “在凌晨四点左右。”

  “也就是说,在案发三小时后,有人看见了你受害的样子。她看见了你的伤口,并且帮你止血处理,是不是这样?”

  沈凝夏重重点头。

  这是我接手这案子以来获得的最重要的一个证据!如果能找到那位女乘务员,进而请她出庭作证,则沈凝夏在案发夜遭歹徒伤害的这一事实便告成立。一旦成立,那么从时间和逻辑上来讲,沈凝夏杀父的说法便不攻自破。即便揪不出真凶,沈凝夏叶也极有可能凭此证据自保。多天以来,我第一次有了那种拨云见日的畅快之感。

  余下的时间我详细询问了那位女乘务员的体貌特征,她们之间的对话以及沈凝夏当晚乘坐的车次,心里打定主意——哪怕是找遍天涯海角,也要把那位乘务员找出来。

  这一次的谈话进行了三个多小时,走出看守所的时候,华灯初上。我两指掐了掐眼窝的睛明穴,疲惫感顿消,这样一个证据令举步维艰的案子重见光明!

  我看了一下表,顿时大惊失色——我忘了答应叶欢格去送机的事儿。从时间上看,她的飞机已然起飞了一小时有余。打她的手机,关了。我失魂落魄地截了辆计程车打算回旅馆,然而下一个瞬间我却改变主意。我决定赶往机场。明知道迟了两个小时,明知道叶欢格不会等我,我还是去了——我不知道她留在候机大厅的几率有多大,也许是百分之一,但那一刻我真实地感到,即便想见她的念头被扯断成一百截,每一小截仍然是那么强烈。

  在机场,我快步穿梭在人群里,一个厅接一个地寻找叶欢格。终于,在大厅的尽头,我看见叶欢格一脸忧伤地站在那里。她穿着栗色风衣,月白的衬衫,黑色的高跟鞋,双C的单肩小包,庄重典雅。化了层淡淡的妆面,女人味十足。头上的电子滚屏噼噼啪啪地闪烁,偌大的空场上,乘客早已散去,只剩她一个人呆呆地立在那里,眼望着我的方向。

  我快步跑了过去,叶欢格则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一直望着我,直到我跑在她的面前,在距她一步之遥的地方站住,喘气。

  “叶欢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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