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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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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何耀辉大学四年的恋情,说来也不过是一种寻常。要论多少细节,细数起来不过都是年轻时候的片段。那时我恰恰除了自己之外,很相信他人他事。何耀辉这样一个人,我不是没有全心全意对待过。虽然都是心甘情愿的事情,后来想起来,当时是觉得付出必有回报,所以那么义无反顾地对待。

  “我以为我遇到了所谓的真爱。”

  这是事后我无奈慨叹最多的一句话。我在当时可是一心托以终生的。然而我心向明月,明月照沟渠。轻信和固执总是那时候的顽疾。心有多珍贵,彼时谁都不太懂得,因此滥用滥伤,包括我自己这一边。其实或许我与他的心从未真正走进过,所以要论离别恐怕都是勉强。何耀辉是我见过的性情最敏感最脆弱的人,大概这源于他的写作天份。连狗都有性格,何况是人。我多么希望他能够简单快活一点,可是事情放到他这里总是变得复杂不堪。他有他的一个精神世界。人总是有太多的极端,如康以明那样没有心肺的大有人在,像何耀辉这样太过细腻的人也不少。

  多久之后我才懂得,他要的不过是一个陪衬,伙伴,陷入被害妄想时需要有一个人接受他的被害妄想,并且充分安慰。其实太多时候我爱他便是希望搭救他,奈何他总是拒绝搭救,溺在水中,只会摇摇伸手,一番绝望地哭喊自己是最悲惨的一个:爱我就与我一起跳下来。

  这就怎可以呢。我连托以终生都有决心,何尝没有跳下去的勇气,只是啊只是,连他沉溺其中的那池水都是他幻想出来的。在他身上根本没有什么真正的苦难。我终于明白,如果苦难是虚幻无形的,那我即便有心搭救他,都是无能为力了。我倒真希望他经历一些真实的苦难,如此他大概会懂得他其实一无所缺。

  零星破碎的欢愉片刻也不是没有过。刚刚在一起的时候有多花好月圆,良辰美景,想起来觉得恍若隔世。罢了罢了,都是些素常的桥段。

  大学时代,我常与他在夜晚林间慢慢散步,一路无言,心中清明无限。校园里这样的情侣比比皆是,月光之下两个年轻人的并肩身影比夜色温柔。那个时候的何耀辉看太多的书,我们的时间常常都是在图书馆度过,他在遇见我之后更加喜欢写诗写文,又极想出去看世界,非常喜欢旅行。这些与我都是一拍即合。

  在学校时我们一起学习德语,用他的话说是想要走出去看看,不想做井底之蛙。这些愿望我也一样有。我们其实一起走过很多地方,两个学生一切背包旅行有诸多穷酸之处,都是坐长途客车,住青年旅馆,喝开水吃面包。可是在我看来这些都是乐趣,因为他在我身边,所以一切旅途都非常美好。那么多次站在山顶俯瞰云海,习风阵阵,天地苍苍,我望着他的侧脸,极想与他一生一世--我也真的一度认为我们就此会一生一世了。

  我也曾就是那样用心的小女子,欢天喜地地把他宿舍的衣物和床单抱回来清洗晒干,再送回去。下课了先去食堂打好饭菜在老位置等着他来吃。吃完就收了他的饭盆,拿回去帮他细心地洗。那时我们傍晚散步,然后一起在图书馆看书,自习到晚上,再回到寝室。分别得时候会拥抱亲吻。

  他想要买的书,需要用的东西,我都尽力满足。东奔西跑地寻一些东西,他喜欢的,或者我认为是好的东西……存钱来买下,给他惊喜。那个时候做家教打工挣钱略有一些收入,也全都是花给了他。

  他开始写诗作文,越来越沉浸在一个自恋自恋的精神世界里。渐渐熟悉之后,我才发现他并不是一个简单快活的人,时常都是忧郁模样。他的多愁善感似乎来自天性。在他人身上或许这样的性格是可以用来标榜个性的花招,甚至会想的富有涵养气质高贵……但现实是,与这样的人在一起,我常手足无措。

  他的感受太丰富。但现世生命又容不得这般不切实际地活着。

  奈何这是走进我心的第一个人,我情不自禁要倾心对待--自幼我便是一个惶恐感恩的人。我为了让他可以拥有平静愉快的心情,付出太多心力已无法计算。

  可慰的是,他因为本性的善良和灵性,是可以懂得的。他多数时候并不表露感激,或许是面子的问题,与亲密的人之间说不出客套的话。

  我对他的照顾,他承接起来也似乎觉得就是应当。我以为他心力会记得。所以不会计较,太多事情我已经甘愿,且似乎早已没有退路。这犹如一种惯性。

  偶尔在他极端脆弱动情,渴望获得安慰的时候,他还是会执着我的手说,一生,和你在一起让我觉得此生有希望和意义。你不要离开我。你不要离开我。

  我一度为这些微波的,仅仅存在于言辞上的感恩和爱意,欣慰得无以复加。只觉得付出再多也心甘情愿,别无他求,只愿长长久久。

  但我并不是不能渐渐明白--原来这个人是需要我,且,只是需要我。他是这样的需要一个人爱他。需要极大地,无限自私的,陪衬坚实的,持之以恒的,爱。他需要我,是因为我太爱他。因为那个时候,我是有心有爱的平凡女子。

  但他并不爱我。与我的之间。是一种赖以生存的关怀需要。他并不是爱我。

  大三开始他说他希望能有有一个独立的空间,宿舍里面那些看黄片通宵打牌的男生叫他无法忍受。彼时我也很想与他生活在一起,于是我们租了房子搬出宿舍。

  钱不多,只找了一间旧房子凑合。是很老的殖民时代的欧式旧房子,外观上非常漂亮,但内里破旧,地板,天花都年久失修,墙壁上的石灰非常粗糙,大块大块剥落。木门上还是挂锁。住人其实勉强可以将就,但我或许有些洁癖讲究,辛苦打扫了三天的房间,又添置了一些简单的东西,把宿舍里不多的生活必需品都搬了过来——房子里简朴陈旧,但还是干干净净,总算看得过去了。

  我喜欢的是后院的樱花树,和篱笆上的白色野蔷薇。春日开花时节,野蔷薇的翠绿小叶之间绽出一簇簇细碎的白色花朵,一树粉白的樱花在风中飘落如雨……再无比这更厌世更美的植物了。睹之叫人心碎。

  我与耀辉在这里住着,度过一段并不算短的时间。早晨的时候他骑自行车载着我一起去学校上课……中午大都是在学校的食堂吃饭,下午骑车一起回来。晚上看看书,做些杂事,偶尔出门散步,就这样度过一天。

  我像他的妻子一般,平日里要为两个人的生活打算,周末昨晚家教回来还要烧菜做饭洗衣拖地。我其实喜欢阳光明亮的房间。这老房子有教堂般的高大木棂窗户,顶端是弧形的那种,阳光照耀的时刻,室内有一块透彻的明亮,看得到呈放射状的束束光线,纤尘毕现。然而何耀辉非常不喜欢亮光,他总是紧紧地拉严窗帘,在我做家务事的时候,看书,写作,屋内常常只有古典音乐的声音。

  我们都过得十分安静。他与我算来已有三四年。如此在一起时因为我太爱他。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是是个有心有爱的平凡女子。而他又需要爱,需要照顾,需要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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