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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九


  我没有做任何反抗。心里默默的觉得悲哀。班上那么多人看着我和那个男生,可我还是觉得悲哀超过了难堪。两个优秀的女生可能可以做朋友,然而两个个性都很极端的优秀女生做朋友,像是组装成了一个定时炸弹,一不小心,就把两人的情谊炸得烟灭飞灰。

  我不能够原谅她。事实上她也并没有丝毫歉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

  班主任还不知道这事情。之后一次演出,班主任让我们两个人一起表演个节目。当时是在办公室里,我和林立纯站在班主任面前。班主任的话一完,林立纯扬起头,说我绝对不和易粉寒合作任何事情!你爱找谁找谁去!鼻子出了点气,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全然不顾一办公室的老师惊愕的表情。如果她针对的对象不是我,在那一刹那我可能会把她列为自己的偶像。

  我本不是很喜欢和别人竞争的人。因为我知道竞争的最高境界就和自己竞争,不断的超越自己战胜自己,你就赢得了很多。何况,难得棋逢对手。

  但是林立纯一直都把我当作对手。她频繁出招,我躲闪不过,被迫接招。刹那间刀光剑影,落瑛缤纷。高手过招,比的是真正的实力,不必担心对方阴里使坏。金庸爷爷的小说里都是这样写的。这就是和林立纯过招与和周与过招的不同。所以输,也输得心服口服。

  她比我勤奋。被同一个老师带着四处跑,她总是积极踊跃地问,争分夺秒的写,生怕我出稿比她快,立意比她新,收集到的材料比她多。那一阵子,我俩可是卯足了劲跟着老师跑新闻啊,那老师带了三个实习生,这让我想起高中时我们常用的那个学习资料,叫做学王一拖三。

  该老师大约也很少见到这么用功的实习生,连连感叹,后生可畏啊,又两个李响要横空出世了。可怜另一个实习生了,活生生被我和林立纯吓跑的。

  其实比起机动部那些女生为了争稿件使出浑身解数,眉来眼去,争风吃醋,林立纯绝对光明磊落,完全是靠自己的勤奋。

  渐渐我败下阵来。前面说过,我其实是个很娇气的女孩子,并且本质上不喜欢和别人争什么。我喜欢睡觉,我怕晒太阳,我懒得说话,我并不适合做新闻,要不是林立纯逼我,我早就不干了。逼也没有用,我最后还是没干。被逼迫去做的事情总是长久不了的,就算是被逼迫建功立业,若自己主观上没有兴趣,也不会长久地坚持下去。

  我去报社渐渐少了,作为通讯员稿件也不多了,林立纯的名字还是常常出现在楚天××报,或者武汉××报之类的科教文卫版上。于是我发现,我错了。或许她不是真的要和我争什么,她是真的想建功立业做名妓,对不起,打错了,是名记。

  最后那次以报社的名义去采访时,由于老师另外临时有任务,就让我和林立纯两个人去。是汉口那边的一家公司。我和林立纯上了一辆607。她先上车,我清晰地看到她投了1.2元。我紧接着上来,也投了1.2元。说实话,和熟人上公交车,各人投个人的1.2,我还是很不习惯,不过林立纯倒是泰然。

  车上很挤。我们两个被迫挨得很近,但是一路上没有说一句话。我不喜欢和人说话,她不屑于和人说话。到取水楼时旁边那个人下了。空出了一个座位。我本想习惯性地说你坐吧,忽然意识到身边是个如此与众不同的林立纯,闭嘴了。她也不坐。两个人僵持了一会儿,一个身材臃肿,脸上有劣质的粉底和俗气的纹眉的中年女人一个箭步冲上来,如释重负地一屁股坐下去。

  采访比较顺利。我发现做美女做新闻是有优势的,很多中年男人接受我们的采访时对我们都很友好。那时我已经不怎么想干了,因此就看着林立纯单挑。任务结束后,那男人提出送我们回去。

  他把大奔的车门打开,做了个请的动作。我自然是不会坐到他身边的。那男人一身俗气的味道,肥胖不堪,我本来就一坐小车就晕车,坐他旁边不呕吐是有难度的,林立纯立在车门前犹豫了一会儿,最后钻到前排去了。我很难受,我比那个肥头大耳的男人还让她讨厌。她宁愿和那男人坐在一起也不想和我坐在一起。为了安慰自己,我又做了另一种猜想,她想找机会掉款。至于为什么要立在车门前做犹豫状,就又要用到典故,婊子和牌坊。果然这样一想我的心呀就像夏天吃雪糕,舒服多了。

  我坐在后面,看到那男人时不时笑得一脸横肉的对林立纯说句话,林立纯保持她一贯的狂傲,根本没有侧过头来看那胖子一言。我心里不痛快,又阿Q起来,装淑女还装得真像呢,呆会儿我要是先下车,还不定你笑得春姑娘先回来呢。做给谁看啊。自我安慰一番,就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车行至永清街时,那胖子忽然来了一个猛刹车,我一下子从迷糊中清醒过来。这时我听

  到林立纯尖锐的骂声,婊子养的!克嫖你屋地姑娘你屋地老娘克!唰一下打开车门,刹时一片花花绿绿的纸片漫天飞舞。我赶紧从车上跑出来。妈呀,好多钱呀!我看得直替那胖子惋惜。回头去看林立纯,她高大的身影消失在一辆红色富康出租车里。我怕那胖子找我麻烦,赶紧打一车也跑了。

  大约这算是比较大的篓子了,我衡量了下,没有再去那家报社,另外找了家单位实习。虽然不是我犯的事,也不是我们的错,可就是谨小慎微到胆小的程度。

  不过从那以后,我再没有在人面前说过林立纯何以如此不可一世了。这样的女生,我支持她不可一世。

  §70.同居

  从报社出来后我换了家在汉口的实习单位。

  大四实习的时候,我和我的男朋友开始同居。这件事情对于我来说比实习重要得多。

  同居起初的原因是我的实习单位在汉口,而我的学校在武昌。为了方便我们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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