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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很久之后她都牢牢记住那副画面。白色的确是最适合他的色彩。

  漆黑的直发在朝阳下微微泛出碎金光泽,简单的白衬衣穿在身上服服帖帖,色调和谐。端着杯子的手与牛奶及杯子色调一致,然后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示着质地的不同。此白与彼白,决不容混为一体。

  他抬头望了一眼,又垂下头去,沉默地享用手中的牛奶。

  采荟怔怔地瞧着他,忽然笑了。于是走过去,用蓝色的杯子喝牛奶,就坐在他的对面。并且决定,开始继续画展的准备——那幅未成品躺在学校的画室很久了,不知是不是沾满了空气中不可见的微尘。

  早餐完毕后他板起脸开始训人。其实说板起脸并不准确,任何时刻他都是同一种神情的:漆黑的额发下半露出幽黑深邃的眼睛,清冷地盯着你,让人无从遁形般。

  “虽然我知道你一定有特别的事情发生,但无论如何,选择那种时间上门任谁也会觉得困扰的。”他说话时拨了拨头发,这个动作令得棱角分明、表情冷厉的面孔增添了一丝人情味,但他的话语并没因此减轻力道,“这种常识性的问题,还非得要我来教你吗?”

  采荟望着他,奇异的是并没有像过去那么容易生气了。

  计较太多有什么用呢?这是个与自己的人生全然无关的陌生男人啊。只要忍受这些言语攻击的不快感觉,那么在这个繁华而又孤寂的都市中,自己便可贴近那疏离已久的人体温度。仅仅如此而已。

  想到这里,她便像例行公事般展开笑靥,对这个陌生的恶劣男人说:“因为我想见你,我喜欢你啊。”

  是啊,每天都要确定一次“我喜欢你。”。只有这样倾诉才能感到自己的感情还没被完全掏空。

  因此采荟也决定,每晚都要来找这个恶劣的男人,直至第二天清晨在曙光中苏醒,再向他确定一次自己的感情还在。

  还没有丧失殆尽。

  不如此的话,她怕自己在黑暗中会忍不住撒腿狂奔,直至力竭倒下为止。

  这个城市疯了,而名叫盂采荟的年轻女郎也迷失在阴影中,找不到人生的出口。

  回到家时已经接近中午了。采荟一开门就发现林蓉正在打量她买回来的彩色杯子。

  四色一套的杯子,她拿了两个到宋宇家去,剩下的便是红的和绿的。午间的阳光十分明媚,映得那色彩更为鲜活,莹光流动,十分眩目。

  “你昨天去血拼的啊?买这么多东西。”林蓉围着大包小包啧啧赞叹。

  “嗯。”采荟走过去,不动声色地把绿色的杯子抓到手中,这才接话:“这是促销的附赠品,四色一套。怎么样,不错吧?”

  “的确不错,颜色很纯净,看起来很舒服。”林蓉点头,“是什么东西的附赠品?”

  采荟朝那堆牙膏努努嘴。果然听到林蓉的惊呼:“哗,你买这么多牙膏,要用到什么时候啊!”

  采荟只好讪笑,“无所谓,喜欢杯子就买下了。反正牙膏是消耗晶,用得很快的。”

  林蓉不以为然地摇摇头,接着要求欣赏她买的衣服和小饰品。两个女孩就流行装饰海阔天空地佩了一阵,还把新买的上衣和发卡带上试了试,一时间气氛好不热闹。

  闹了一阵后两人准备吃中饭。一贯简单惯了的,林蓉便指挥釆荟去打蛋蒸来吃,自己淘米煮饭。昨晚剩下的烤鸭还有大半只,整整齐齐切了片码在盘子里,用配送的甜面酱蘸着吃。一顿饭倒也似模似样,颇为丰盛。

  只是采荟看着烤鸭想到昨晚情景,总有些心惊胆颤,不敢开怀大嚼。

  两人吃得热火朝天时,林蓉却冷不丁问了话:“你怎么有钱买这么多奢侈品的?”

  美术专业的学费历来比普通科系贵上一倍有余。更何况采荟的父母原先并不打算让她走专业路线。在望子成龙的家长眼中,小孩子上各种才艺特长班是理所当然,却无非为了在人前炫耀。但若是长大择业时则避之惟恐不及了。

  艺术这东西,有几个人能把它当饭吃?

  社会是功利的,生活是现实的。所谓艺术家则是千千了万个做梦的人当中被幸运光环笼罩的宠儿,无限风光之独一无二。

  采荟深知这点,却因追随老师的梦想而来,远离家乡,在陌生的大城市独力求学。父母不情愿之下勉强供给学费,但学画常有的画材消耗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她只能靠打工来赚取。

  这番经历原也普通。日暮时分仰目四顾,这城市辉煌的万家灯火次第燃起,每盏灯火背后也许都有一个辛酸的故事。如盂采荟这般的,实属平常。

  只是,林蓉提问自是因为她了解好友的家境,却为什么,谨慎的措辞当中蕴藏着试探的味道?

  她,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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