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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


  有些人得病较早,有些人较晚,也有些人永远都不会得到。但不管是不是会得这种病,时间大都出现在大三,早一些的就是大三上,晚一些的就是大三下。

  我们班算是灾情传得比较慢的,直到大三下学期,来上课的同学才明显地变少,教授上课的内容变得越来越像“师父”。

  怎么说呢?因为师父大都会教徒弟一些绝招来以防万一,而这些绝招就算不是百战无敌,至少也能做到防守无漏洞。而法律系学生最直接且主要的出路就是国家考试,教授也知道学生除了参加考试没有他途(除非放弃法律之路),所以上课的内容开始教导一些解题“秘诀”,“实例演习”也越来越多,因为如果不教你“实例演习”,许多解题“秘诀”你就没办法清楚明白地了解。

  这些其实多半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但也有些鲜为人知的事情着实会让学生吓一大跳。

  举个例子吧,法律系的学生大概都知道国际商务的重要性不亚于公司法或票据法,但就因为国家考试不列其为考项,所以几乎没有人要选国际商务课,有开国际商务课的教授只要上课时间一到,大部分都会拿着饲料去上课。

  “为什么要拿饲料?”还有人傻傻地问。

  “因为门可罗雀,没课上就养鸟啰。”

  相对的,一些国家考试指定科目就铁定门门爆满,不只是我们自己学校的学生,就连其它学校的学生都会来抢着听课。这时教授教得好不好已经不是重点了,重点在课堂上能不能听到一些“信息”。

  其实很久以前就听过学长戏称我们系是“补习班”,没想到走到大三,我们还是遇到了相同的状况。

  很多同学开始不到学校上课,因为我们学校的“共笔文化”实在太盛行了,只要你有共笔,不来上课也没有关系。

  系上的同学开始一窝蜂地往补习班钻,补习班开始用所谓的“信息”招揽考生来补习,当你不太能理解所谓的“信息”是什么的时候,大部分的人会告诉你,所谓的“信息”,就是“可能会考的题目”,但其实“信息”时常就是必考题,只是大家习惯说的“婉转”一些。

  一些教授常会在国考之前,重编自己的书籍之后再重新出版,美其名是“重编”,实际上只是增加内容。可是,考试前到底有什么内容值得增加的呢?相信聪明人应该都晓得了。

  所以我们回到最原点,为什么有些人得了补习班的病,两三年之内就会好呢?很简单啊,因为他们是不得了的人物,两三年之内就通过国家考试了啊。相对的,有些人考了十年还在努力奋斗,“国考通过”四个字像与他绝缘一样,怎么考就是怎么不过。

  国考的录取率是永远的低点,百分之五、百分之六这样的数字已经算是可以拍拍手放烟火的了。所以法律系的同学会或是聚会也常常创新低,因为某种情结的关系,总会有人觉得没考过国考就没脸参加同学会一样。

  “如果我应届没考过,同学会我一定会带拉炮去。”阿居这么说。

  “你干嘛啊?”我跟皓廷异口同声地说。

  “恭喜我没考过啊,也恭喜同学们国考录取名额多了一个。”

  “你有病啊?”

  这时阿居只是哇啦啦地不知道在唱什么歌,然后继续念书。

  我跟皓廷其实也都习惯了他不太正常的一面,所以也就没理他,二○○二年的上半年,也就是我们大三的下学期,我们都得病了。

  因为某甲同学吸引了某乙和某丙同学一同去补习班补习,使得某丁某戊和某己也被影响而加入补习行列,一个班顿时少了六个人,好象多出了五分之一的空间,却少了五分之一的人气,所以又有六个人在开学后一个月左右消失了。

  “人间蒸发”变成一种法律系学生的全民活动,大家一起来参与,于是又有近十个同学为了活动的宗旨与目的,没多久也成功地人间蒸发了。

  一直到这时候,我、皓廷还有阿居一直都还是顽固的。

  二○○二年的八月,一个热到不行,热到想全身脱光的下午,我接到一通电话,顿时傻在那儿,没办法说一句话。

  第四卷

  第4章(16)

  “老师,我是小蒯。”

  “啊啊啊……”

  “好久不见,有个消息想跟你说,我考上成功高中了,我想跟你说声谢谢,我可以请你吃顿饭吗?”

  我的嘴巴开开,一阵感动与骄傲涌上来,然后泪水也跟着涌上来。

  那天晚上,我跟阿居、皓廷,还有好久不见的亚勋,一起到小蒯的新家吃饭,这一年多的时间他长得好高,就快跟我一般高了。

  “跟你一般高不是『咖』,要跟皓廷哥哥一样高才是『咖』。”小蒯摇着右手食指,然后拍着皓廷的肩膀说。

  “『咖』?这是什么新语言?”

  “就是……就是……哎呀!我不会解释!”小蒯懊恼着,我们都是一头雾水。

  剎那间,我感觉自己好象有那么点老了,也有那么点失去了青春本色了。小蒯才小我六岁,我竟然发现这进步的年代,连时间都很自然地被拉远。

  如果我真的有些老了,那我离什么近了点呢?是一年后我即将面对的社会吗?还是几年前我急欲成为的大人呢?

  因此皓廷说我变得浪漫而且多愁,阿居则认为我像个爱国诗人一般地忧国忧民,虽然我知道他们都在说笑,但小蒯的成长与我的蜕变,因为在那一剎那间被自己察觉到,才发现原来时间与生命的脚步不曾慢过,只是自己没有去感觉它的移动罢了。

  因为如此,我决定参加补习的行列,理由是“再不想也得做,因为若你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秩序与规则,只能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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