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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算这里以前是属于男人的领地,但从我租下这个房间那一刻开始,这里就不再是属于你一个人的领地了。哪一条法律规定一个人在进自己家门之前还得先敲门的!”

  在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害我几乎喘不过气的同时,我满意地看到他的脸由青变黑,然后一语不发地回到客厅重重地把自己扔进沙发。

  原来真的是有付出就会有回报,不枉我浪费这么多口水,我得意得几乎没仰天狂笑。不禁想起我的偶像刘青云曾经在一部电影里说的一句台词:“跟我斗!你永远是输家!”

  原来这种感觉真的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爽!

  也许搬来这里住也不算是什么坏主意,至少以后有人跟我斗嘴,说不定还可以激发我的创作灵感呢!看他刚才的表现也知道,他就算是被我气得吐血也不会动手打我的。扮斯文!活该你被我气死!!!

  在我得意得要命的时候,其它人已经把我的东西给搬上来了。为了不广泛树敌,我赶紧用我自以为最诚恳的笑脸对着他们,一个劲地说“谢谢”。

  第一章(3)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虚伪,这么阴险。遇上一个阴险的女人,还真是这个“黑心狼”人的不幸呀!嘿嘿嘿!

  经过一阵忙乱之后,我的房间看起来有点样子了。当然,忙乱的只是那些男人而已,而我,不过是站在旁边充当指挥。有人可以支使的感觉真是好呀!只要动动手指,就有人帮你把事情搞定。看来我以前真是太蠢了,居然没有好好利用过。

  当一切都安定下来的时候,球赛早就结束了。我和那帮人来到客厅坐下,开始了千篇一律的寒暄。

  那些个男生们争着向我作自我介绍,一时之间叫我全记住他们的名字也太难了,我当然不会花心思去记。我一边微笑着假装倾听他们的话,一边用眼角偷瞄那只黑心狼越来越黑的脸。他的脸越黑,我的笑容就越灿烂。

  “对了,我们好象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其中有一个家伙说。

  “对哦!我都忘了作自我介绍了,我叫郑初雪,以后要请大家多多关照了!”我虚伪地应酬他们。

  一位满脸“青春”的仁兄赶紧献殷勤:“郑初雪!名字很好听,你是冬天出生的吧――”

  “球赛都完了,很晚了,你们该回家了吧!”这位仁兄的话还没说完,黑心狼终于忍不住下逐客令了。

  真是难为他忍到现在,估计快忍出内伤了吧!我在心里面偷笑,表面上却作出惋惜的样子送客。我真是越来越阴险了!

  他会不会被我气得搬走呢?我开始幻想美好的将来。

  怀着愉快的心情,我吹着口哨走进浴室准备洗澡。看着镜子里的我,摆出一个《白雪公主》里狠毒皇后pose的说:“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世界上最阴险的女人!”

  答案当然是――我啦!

  作为一个天天坐在家里写东西的“坐家”来说,我的生活规律是日落而作,日出而息。我不好意思称自己为“作家”,因为我怕有人会跳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呸!你这种不入流的家伙也能称为作家吗?你看看你写的都是什么狗屁!作家?真是笑大人的嘴!!”

  作家们最突出的特点是视自己为旷世奇才,而其它人的作品都是狗屁。我在这一行虽然也混了这么久,写了不少的爱情小说,但我始终练不到目空一切的境界。我不敢称自己的作品为经典,更不敢把自己当旷世奇才看,而且,我最害怕的就是三不五时地跳出来在报纸上为自己的作品和某某对骂。所以,我当然不是一个合格的作家。可是我又需要一个头衔来称呼自己,于是,我对内对外都称自己为“坐家”,因为这样才比较符合实际的情况。

  之所以日落而作,日出而息,是因为我虽然不讲究灵感这一类的玩意,但至少也要有安静的环境才可能写得出东西来。也许又有人要跳出来骂了,说真正的作家应该是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是文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的。于是,我只好再次道歉并申明说,我不是作家,所以,我需要安静的环境才能写出我那些不入流的爱情小说。

  这也是我搬来和一个男人同住的主因。原来住的地方本来是不错的,但最可气的是上下左右的住户都有小孩。当我在白天想安心地睡个觉的时候,他们就蹬蹬蹬地跑上跑下害我日不成眠。等到我晚上想写稿的时候,又不知道是哪家刚出生的小孩,居然跟我拥有一样的作息规律,也不管有没有人捧场,哇啦哇啦地哭个不停。我已经足足有一个月没写出半个字了,眼看交稿的日期快到,编辑林洁每天都向我发出夺命追魂call,命令我按期交稿,否则小命难保。

  说实话,这里的租金比我原来住的地方贵了好多,天知道我咬了多久的牙才下定决心搬到这儿来的。

  我满心以为搬家之后,我就可以安心地赶稿了。但事实证明:我错了!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决定开始工作,以弥补我在过去一个月中一字未出的过失。正在计算机前写得高兴的时候,一阵嚣张且杂乱的敲门声,把我原来已经想好的一句绝世好句给吓到爪哇国去了。

  拷!谁呀?正想起身去臭骂那个不要脸的骚扰者,已经有人先我一步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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