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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〇


  过去那些年,全家春游,是个盛大的节日。那时候,于而龙还是个有车阶层,选上一个风和日丽的礼拜天,驱车前往那个不为游客稔知的寺院,在西山脚下,消磨掉一个神圣的休息日。但从十年前开始,那辆浅茶色的“上海”不属于他了,交通也成为一个烦恼的课题,然而挡不住全家人的豪兴,仍旧年复一年地准备着春天来临后的野游。

  因为在那荒僻的寺院里,哪怕骂皇帝老子,那些泥塑木雕的金刚罗汉,也绝不会去打小报告的。所以,无形中成为规矩,他们通常不邀请外人参加。连于莲还没离婚时,那位小农经济,老徐的儿子,都没有资格。但现在,那朵雨中的白花,那位哭倒长城的孟姜女,却得到了她应得的一席位置。

  于而龙着实有点着急,很清楚,必须回到石湖,才有可能把哑谜揭晓,通过十年痛苦的教训,如果还不长点见识,那也算白白地死去活来了。但是,全家人都不放他走,春游哪能少了他呢?何况是今年。尝过流放滋味的儿子,或许因为他那舞蹈演员头一回参加盛会,便说:“爸爸,这第一个春天,干嘛这样杀风景呢?”

  谢若萍知道不该拦阻老伴回乡,但从医生的角度出发,深知这个感情容易激动,经过十年坎坷不平的路走过来的汉子,回到石湖,旧情新绪,触目惊心,神经会吃不消,心脏也受不住。老伴老伴,越老越互相疼惜,她害怕他那冠心病突然发作,穷乡僻壤,医疗条件差,怎么抢救?因此主张于而龙晚回早归,最好是不回去,因此说:“还是不要扫孩子们的兴吧!”

  “你以为我仅仅是去凭吊吗!”

  谢若萍在心里向那个女指导员道歉:“原谅我的自私吧,芦花,因为你也舍不得再让他受折腾了……”她是个软心肠的大夫,不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的病人,永远寄予一股温暖的同情,于是把春游的日期提前。

  那一个礼拜天,他们全家都起得格外地早,因为骑自行车,就更得提前出发。动身前,谢大夫进行每年一度的宣讲:“……骑自行车是一项有益于身心的运动,据说许多美国人,都不坐汽车,改骑自行车了。文献上有记载,每天骑十五公里……”

  照例,于而龙善意地打断她:“请不要进行这种阿Q式的讲道了,赶紧上马吧!”

  “那朵‘雨中的白花’呢?”于莲问她弟弟。

  “她在郊区汽车总站等我们。”

  “走!”于莲背着写生的画夹,一溜烟地蹬车走了。

  老两口慢慢骑行,边走边谈。于而龙问他老伴:“注意到什么新的迹象了吗?你的女儿。”

  “有什么异常吗?”

  “你呀,除了病人,谁都正常。”

  “怎么啦?”谢若萍有些紧张,也许这是母亲们的共同心理状态,一个嫁不出去的女儿,似乎做妈的要格外多负些责任似的。

  “你不觉得莲莲近来心情好得多啦?”

  “大家都这样的嘛,从去年十月以来……”

  “咳,你呀你呀!”于而龙真想透露出他的看法,“依我看,她大概有目标啦!”但是,他很难说出口,终究只是一种肤浅的观察,看事态的自然发展吧!

  郊区汽车总站快到了,老远就看到娉娉婷婷的舞蹈演员,简直像海洋里灯标一样明显夺目。那色彩艳丽、图案古怪、凡人不敢围的纱巾,正在春风里飘荡。于而龙是周游过列国的人物,自信是见过世面的,他从不禁止厂里的青年工人穿牛仔裤,而且也不反对儿子听爵士乐;他讨厌那种看什么都皱眉头的警察脾气,动不动开红灯。他常说些他同辈人不愿听的话:“干吗硬充救世主?青年人的脑容量不比我们少一克,不会是无知的迷途羔羊。难道我们当年不也是东碰西撞,以后走起路来,脚跟才站稳的吗!”然而现在,在郊区新绿的田野中间,他也觉得这位未来儿媳的穿戴打扮,实在有些过分,和环境太不调和了。绛红色的尼龙练功裤,紧箍住身子的白色羊绒衫,披在肩头的海蓝色外套,哦,还有那顶奶油色的小帽,使于而龙想起了不知像哪国的国旗,吸引了全部候车旅客,向这面国旗行注目礼。

  “娟娟,你的车呢?”谢大夫忙问。

  她嫣然一笑,于菱赶紧过来解释:“她今天晚上有演出,蹬完车就没法上台啦!”

  “那——”他母亲踌躇为难起来。

  年轻的骑士说:“妈,我带她。”

  妈妈总是心疼儿子:“哦,好几十里山路!”

  “她坐二等车!”于菱笑着,等那娇俏的演员轻盈地跃上后座,便飞快地追赶他姐姐去了。

  “累死你——”谢大夫指着他们后背骂。

  “不会的。”于而龙安慰着。

  确实如此,即使牛顿在这里,也会修改他的力学定律,那个重四十公斤的纤细腰肢的少女,非但不是累赘的重量,而几乎相当四十马力的发动机,在推动于菱飞快前进呢!

  于而龙不禁想起自己,当他还是骑兵团长的时候,为了去看一看师部医院的谢医生,尽管要翻过两道山梁,还得穿过很长的河谷,不也骑着那匹的卢,飞也似的策马快跑么?可在回来的路上,那匹伶俐懂事的牲口,在他俩后面,缓辔而行,蹄声((,又是多么体贴人哪!

  爱情会使人年轻起来,老两口也蹬得快了,不知不觉,西山,郁郁苍苍地在脸前了。

  在公园里的玉兰花早已过景的时候,西山脚下的寺院里,或许由于山阴凉爽,或许由于海拔略高;此时,白色的玉兰,紫色的辛荑,正千姿百态、像漂亮的善于表情的少女那样,有的含苞待放,有的绽开笑脸,妩媚婉约,丰姿幽雅,在吸引着人们的注意。而那一股幽雅的清香,早飘逸出残败的寺院,老远就把人迷住了。

  于莲是第一个推开寺院的山门,这使得她父亲琢磨,肯定有着一种牵系住她灵魂的什么因素,使得她魂牵梦萦,每年无论如何也要到寺院来朝拜。也许是为了宁抚那颗不安的心;也许是为了追怀难以忘却的记忆,但他从来不敢去问个究竟。因为每个人的心底里,总是会有些奥秘的,还是轻易不去触动吧!可是,在年轻的心灵里,那燃烧得最旺的火,除了被古往今来的诗人,讴歌赞美的爱情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他想:他的女儿很可能在花下寻找那失去的爱情吧?那是他于而龙亲手扑灭了的火焰啊!是啊,夭折的爱情,枯萎的花朵,失去的青春,确实如同诗人劳辛在四十年代,留着长发时,爱说的那句“生的门蒂”一样,太令人伤感了。

  花丛里,于菱在给柳娟照相,那张魅人的脸孔,映衬得越发动人了。于而龙羡慕他的儿子,倒不是因为他儿子有着幸福的经过考验的爱情,而是赞赏儿子在爱情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决断和自信。

  他在于菱这大年纪时,也尝过爱情的滋味,尽管那时并不懂得这种奇异的感情,就叫做爱情。然而,他缺乏他儿子那样的意志,因此,痛苦的折磨曾经揉碎过他的心。

  耳边又响起蝗虫吞噬一切的声音,那种审案式的粗鲁讯问,在敲打着他的灵魂:“芦花照理该是你的嫂子,怎么后来又成为你的妻子?你和芦花的感情,究竟是你哥牺牲以前就有了的呢?还是以后?”

  真是个又苦又涩的问题啊!

  然而属于心底的奥秘,似乎用不着对那些心地肮脏的审判官讲吧,他们已经习惯把人看得卑鄙龌龊,最神圣的原则,在他们眼里,也是臭屎一摊,正如在医院太平间待久了的看门人一样,活人和尸首都快画等号的了。

  他回忆起来了,回忆起那时缺乏信心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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