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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海错


  王渔洋《分甘余话》卷四载郑简庵《新城旧事序》有云:

  “汉太上作新丰,并移旧社,士女老幼,相携路首,各知其室,放鸡犬于通途,亦竞识其家,则乡亭宫馆尽入描摹也。沛公过沛,置酒悉召父老诸母故人道旧,故为笑乐,则酒瓢羹碗可供笑谑也。郭璞注《尔雅》,陆佃作《埤雅》,释鱼释鸟,读之令人作濠濮间想,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也。”

  这是总说乡里志乘的特色,但我对于纪风物的一点特别觉得有趣味。小时候读《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与《花镜》等,所以后来成为一种习气,喜欢这类的东西。可是中国学者虽然常说格物,动植物终于没有成为一门学问,直到二十世纪这还是附属于经学,即《诗经》与《尔雅》的一部分,其次是医家类的《本草》,地志上的物产亦是其一。普通志书都不很着重这方面,纪录也多随便,如宋高似孙的《剡录》可以说是有名的地志,里边有草木禽鱼诂两卷,占全书十分之二,分量不算少了,但只引据旧文,没有多大价值。单行本据我所看见的有黄本骥的《湖南方物志》四卷,汪曰桢的《湖雅》九卷,均颇佳。二书虽然也是多引旧籍,黄氏引有自己的《三长物斋长说》好许多,汪氏又几乎每条有案语,与纯粹辑集者不同。黄序有云:

  “仿《南方草木状》,《益部方物略》,《桂海虞衡志》,《闽中海错疏》之例,题曰‘湖南方物志’。”

  至于个人撰述之作,我最喜欢郝懿行的《记海错》,郭柏苍的《海错百一录》五卷,《闽产录异》六卷,居其次。郭氏纪录福建物产至为详尽,明谢在杭《五杂组》卷九至十二凡四卷为物部,清初周亮工著《闽小记》四卷,均亦有所记述,虽不多而文辞佳胜,郝氏则记山东登莱海物者也。

  郝懿行为乾嘉后期学者,所注《尔雅》其精审在邢邵之上。《晒书堂文集》卷二《与孙渊如观察书》(戊辰)有云:

  “尝论孔门多识之学殆成绝响,唯陆元恪之《毛诗疏》剖析精微,可谓空前绝后,盖以故训之伦无难钩稽搜讨,乃至虫鱼之注,非夫耳闻目验,未容置喙其间,牛头马髀,强相附会,作者之体又宜舍诸。少爱山泽,流观鱼鸟,旁涉夭条,靡不覃研钻极,积岁经年,故尝自谓《尔雅》下卷之疏,几欲追踪元恪,陆农师之《埤雅》,罗端良之翼雅,盖不足言。”

  这确实不是夸口,虽然我于经学是全外行,却也知道他的笺注与众不同,盖其讲虫鱼多依据耳闻目验,如常引用民间知识及俗名,在别人书中殆不能见到也。

  又《答陈恭甫侍御书》(丙子)中云:

  “贱患偏疝,三载于今,迩来体气差觉平复耳。以此之故,虫鱼辍注,良以慨然。比缘闲废,聊刊《琐语》小书,欲为索米之赀,(七年无俸米吃,)自比抄胥,不堪覆瓿,只恐流播人间作话柄耳。”

  即此可见他对于注虫鱼的兴趣与尊重,虽然那些《宋琐语》《晋宋书故》的小书也是很有意思的著作,都是我所爱读的。《蜂衙小记》后有牟廷相跋云:

  “昔人云,《尔雅》注虫鱼,定非磊落人。余谓磊落人定不能注虫鱼耳。浩浩落落,不辨马牛,那有此静中妙悟耶?故愿与天下学静,不愿学磊落。如有解者,示以《蜂衙小记》十五则。”

  牟氏著有《诗意》,虽不得见,唯在郝氏《诗问》中见所引数条,均有新意,可知亦是解人也,此跋所说甚是,正可作上文的说明。《宝训》八卷,《蜂衙小记》,《燕子春秋》各一卷,均有牟氏序跋,与《记海错》合刻,盖郝君注虫鱼之绪余也。

  《记海错》一卷,凡四十八则,小引云,“海错者《禹贡》图中物也,故《书》《雅》记厥类实繁,古人言矣而不必见,今人见矣而不能言。余家近海,习于海久,所见海族亦孔之多,游子思乡,兴言记之。所见不具录,录其资考证者,庶补《禹贡疏》之阙略焉。时嘉庆丁卯戊辰书。”

  王善宝序云:

  “农部郝君恂九自幼穷经,老而益笃,日屈身于打头小屋,孜孜不倦。有余闲记海错一册,举乡里之称名,证以古书而得其贯通,刻画其形亦毕肖也。”

  此书特色大略已尽于此,即见闻真,刻画肖耳。如土肉一则云:

  “李善《文选·江赋》注引《临海水土异物志》曰,土肉正黑,如小儿臂大,长五寸,中有腹,无口目,有三十足,炙食。余案今登莱海中有物长尺许,浅黄色,纯肉无骨,混沌无口目,有肠胃。海人没水底取之,置烈日中,濡柔如欲消尽,瀹以盐则定,然味仍不咸,用炭灰腌之即坚韧而黑,收干之犹可长五六寸。货致远方,啖者珍之,谓之海参,盖以其补益人与人参同也。《临海志》所说当即指此,而云有三十足,今验海参乃无足而背上肉刺如钉,自然成行列,有二三十枚者,《临海志》欲指此为足则非矣。”

  《闽小记》《海错百一录》所记都不能这样清爽。又记虾云:

  “海中有虾长尺许,大如小儿臂,渔者网得之,俾两两而合,日干或腌渍货之,谓为对虾,其细小者干货之曰虾米也。案《尔雅》云,鰝大虾。郭注,虾大者出海中,长二三丈,须长数尺,今青州呼虾鱼为鰝。《北户录》云,海中大红虾长二丈余,头可作杯,须可作簪,其肉可为脍,甚美。又云,虾须有一丈者,堪拄杖。《北户录》之说与《尔雅》合。余闻榜人言,船行海中或见列桅如林,横碧若山,舟子渔人动色攒眉,相戒勿前,碧乃虾背,桅即虾须矣。”

  此节文字固佳,稍有小说气味,盖传闻自难免张大其词耳。《五杂组》卷九云:

  “龙虾大者重二十余斤,须三尺余,可为杖。蚶大者如斗,可为香炉。蚌大者如箕。此皆海滨人习见,不足为异也。”

  《闽小记》卷一龙虾一则云:

  “相传闽中龙虾大者重二十余斤,须三尺余,可作杖,海上人习见之。予初在会城,曾未一睹,后至漳,见极大者亦不过三斤而止,头目实作龙形,见之敬畏,戒不敢食。后从张赓阳席间误食之,味如蟹螯中肉,鲜美逾常,遂不能复禁矣。有空其肉为灯者,贮火其中,电目血舌,朱鳞火鬣,如洞庭君擘青天飞去时,携之江南,环观桥舌。”

  《海错百一录》卷四记虫其一龙虾云:

  “龙虾即虾魁,目睛隆起,隐露二角,产宁德。《岭表录异》云,前两脚大如人指,长尺余,上有芒刺銛硬,手不可触,脑壳微有错,身弯环,亦长尺余,熟之鲜红色,名虾杯。苍案,宁德以龙虾为灯,居然龙也,以其大乃称之为魁。仆人陈照贾吕宋,舶头突驾二朱柱,夹舶而趋,舶人焚香请妈祖棍三击,如桦烛对列,闪灼而逝,乃悟为虾须。《南海杂志》,商舶见波中双樯摇荡,高可十余丈,意其为舟,老长年曰,此海虾乘霁曝双须也。《洞冥记》载有虾须杖。举此则龙虾犹小耳。”

  将这四篇来一比较,郝记还是上品,郭录本来最是切实,却仍多俗信,如记美人鱼海和尚撒尿鸟之类皆是,又《闽产录异》卷五记豕身人首的鲧神,有云,“山精木魅,奇禽异兽,难以殚述”,书刻于光绪丙戌,距今才五十年,但其思想则颇陈旧也。郝记中尚有蟹,,海盘缠,海带诸篇均佳,今不具引。

  《晒书堂诗钞》卷上有诗曰“拾海错”,原注云,“海边人谓之赶海”,诗有云:

  “渔父携筠篮,追随者稚子,逐虾寻海舌,淘泥拾鸭嘴,(海舌即水母,蚬形如鸭嘴,)细不遗蟹奴,牵连及鱼婢。”

  郝诗非其所长,但此数语颇有意思。《晒书堂文集》,《笔录》及诸所著述书中,则佳作甚多,惜在这里不能多赘。清代北方学者我于傅青主外最佩服郝君,他的学术思想仿佛与颜之推贾思勰有点近似,切实而宽博,这是我所喜欢的一个境界也。郝氏遗书庞然大部,我未能购买,但是另种也陆续搜到二十种,又所重刻雅雨堂本《金石例》亦曾得到,皆可喜也。

  廿四年十二月廿四日,于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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