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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开生面的大学生


  有高君幼年失学习商,屡次失败,形容憔悴,抱厌世主义,经他的她(已有婚约的)再三劝慰,他由商而学,投考上海远东大学,居然那糊涂大学把他录取,他天纵的学问,超群的口才,无论什么人见了他,总是敬仰他,羡慕他。进远大不到半年,被许多同学选举,做了那大学的学生会长。同时有同班同学平女士,姿色还不差,稍有资产,原籍常熟,她仗着读书的名义,专在上海交际场中混着,学问一些不管,她羡慕高君的才学,就用种种妖媚的手腕,去引诱高君。于是两个人同去同来,双宿双飞,度着旅馆生活。旁人看起来,好像很有程度的一对大学生,不晓得内中的龌龊,真使人作三日呕。那大学当局,竟置之不问。现在平女士已经珠胎暗结,不能求学了,迫着高君和他的未婚妻退婚,可是高君良心上过意不去,因为以前荒唐不堪,都是他未婚妻劝他入正轨的,他读书她也帮助不少,他前年病得死去活来,也是未婚妻的父亲延医医治好的。现在他已经卒业法科,私底下租了一所房子,预备平女士生育。可怜那平女士的父母,以为他们的女儿还在求学,用尽血汗之资,博得一个私外甥,可笑亦复可怜。现在高君要求双方结婚,这个办法,恐怕只有他们一对法学博士能发明的!我因为他的未婚妻太懦弱,我为她不平,噜苏的写了这一大篇,敬求先生指教,救救我的朋友,至感至幸。

  志 毅

  答:志毅女士所提起她的这位女友,碰巧是记者的一位老朋友的女同事。据这位老朋友告诉我说,她(指女友)是一位很聪明的女子,但却是一个痴情者,对于高君仍恋恋不舍。我以为痴情未尝不是天地间极可宝贵的一件东西,不过最当注意的是要看准对象——要看准对方的确配得领受你的痴情。换句话说,要有两痴,你对他痴,他也对你痴,然后你的痴情才值得,否则你的痴情便不值得,便不应再痴下去。

  高君得到他的未婚妻的爱护协助,而有今日的学业程度,一旦不胜他人之诱惑,便置未婚妻的柔情蜜意于不顾,这当然是个没有心肝的薄幸男子。这种没有心肝的薄幸男子,就是有着什么“天纵的学问,超群的口才”,只要他缺了这一颗“心”,也便不配领受他那未婚妻的痴情。对方既不配领受痴情,我以为他的未婚妻就不值得再对他用痴情。幸而这位未婚妻还未嫁过去,否则嫁着这种易于变心的男子,将来的苦痛和危险更有不可胜言者;现在幸而尚在未婚时代,我以为以解约为比较最妥的办法。在女士诚然觉得此事之不幸,但我以为那个男子这种“二三其德”的心性在未婚之前发现了出来,比在已婚之后才发现的,还可算是不幸中之大幸。

  当然,人是感情的动物,尤其是女子,更富于感情,以这位女子辛勤爱护用着痴情的对象,一旦遇着这样不幸的情形,怨愤烦恼,人之常情,惟既已发现此不幸事,当勉抑感情,稍用理性加以考虑。以女士之品学兼优,已有充分自立的能力,与其勉强嫁给一个没有心肝的薄幸男子,将来受种种活罪,反不如不嫁之为自由。况且以女士的贤慧,不患得不到贤侣,并不必跑到不嫁的路上去。

  高君如果真有爱护女士(未婚妻)的诚意,真能痛改前非,应设法和平女士断绝关系,那末女士也许还有容纳他的可能;若高君主张双方结婚,则女士决不可上当,无论重婚固为法律所不容,即分妻妾,即平女士愿居妾媵,有了妾的家庭是永远不会和乐的家庭。女士现在既未结婚,尽有悬崖勒马保全自己前途幸福的余地,何必自己跑进这种黑暗的洞子里去?快乐的结婚应以双恋为基础,试问对方对女士的恋爱既在破产的状态中,即勉强结婚,徒增苦痛,有何快乐之可言?故为未来的幸福计,为减少目前的苦痛计,愚意都以直截爽快的解约为较宜的解决办法;若将错就错的敷衍下去,决不是好办法。对于别的事情“太懦弱”也许不打紧,对于有关自己终身前途幸福的事情决不该“太懦弱”。

  总之为女士方面着想,要解决的问题可很简单的问一句:“女士还要不要高君?”解决这问题依愚意不外下面这几条路:(甲)如要的话,不外三途。(一)最合理想的是高君痛悔一时之误而痛改前非,设法断绝平女士而仍尽其至诚于原有的未婚妻;(二)干不合法的所谓两头大(但连不合法的双祧理由都没有);(三)平女士居于妾的地位。(乙)如不要的话,爽爽快快的解约。甲项的第一途,我们认为不能办到,因为高君并无此决心,而且生儿子是两个人同干的事情,他也不能把责任全抛在平女士身上;第二第三两途我们均认为不妥,因为这样的家庭决无和乐的结果。所以依我们的研究,只有乙项是比较最妥的办法。

  解决任何问题,不外平心静气分析研究问题的内容,在可有的几条路中选择比较最妥的一条路立定主意做去。拖泥带水,进不进退不退永在迟疑徘徊的境地中,是解决问题最忌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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