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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深处


  (上略)

  我结婚到现在才六星期,无论遇见故朋新友都要向我握手道贺,我面上虽则勉强堆上笑容,心头却隐隐作痛,喉部亦不由自主地容易露出哽咽的声调来。因为我已深悔陷入恋爱的漩涡,给我素来快活平靖的心湖无限的波浪,但又不愿在未曾决定离婚与否之前向旁人多说废话,所以只好暂装三分假面目。但是,在悲哀的时候接受别人的道贺,是多么滑稽矛盾刺心的一件事啊!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个旧家庭,专制学校培养出来的规行矩步者,虽则平常亦遇见过不少的男子,但从来没有讲情话的经验。我遇见我爱人的时候已经二十六岁,但还是第一次尝到男子温存体贴的情味,他是一个聪明干练热烈爱国的青年,我的亲友又都劝我不要拒绝他,我们在相识不久之后亦就订婚了,可怜的我,一直到订婚之后才知道怎样自由表情,所以我们订婚之后的热情是日增月加。新婚期内,我感觉到太幸福,太快活,愿想以后竭力劝勉女伴们早点去找有情眷属,不愿天下再有男思女怨的事。

  在他离国赴法的前一星期,婚后的第二十一日,他的五个男女友人来我家小住,我当然是很欢喜稍尽主妇之职的。那知他们亲昵混杂的欢笑声中,我不但不能插嘴,亦没有谁欢迎我注意我。而且乱拉乱推的男女交际,我亦很看不惯。到了第二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了。那位将和我丈夫一同去巴黎读书的某女士,行为解放得更是令人作呕。晚上我对丈夫略述意见,那知他竟长篇大论的批评我思想落后,缺少新女子的优点,并说某女士原是他理想的配偶,只因她对他太冷淡无法结婚,而且要我答允他永远可以自由和女友们交际。就从那晚起,我的整个心灵都被痛苦所包围了。显而易见,我的丈夫并不爱我,他虽则因为种种关系,觉得愿意和我结婚,但他的爱还是在某女士身上,这是太不幸福了。某女士和我是绝对不同的人格,她既合他理想,我自然是不合的。我怎能和他结婚?而且他和她现在已到男女交际很自由的法国去了,在一二年中,同课堂读书,同伴出游,情话绵绵,狂歌热舞的机会多着呢!旧友一变而成新欢,新娘一变而为弃妇,是易如反掌的事罢!(中略)

  有时候我自己安慰自己说:我又不是一个旧式女子,经济独立已不成问题,到时候准备着走散就罢了,何苦自寻烦恼?但是我的体重日日在减轻,我的精神已一天比一天萎靡,我的心像浸在冰雪里一样寒冷。我觉得我已将整个赤裸裸的心献给了他,要想收回亦已无能为力了,而他却用蔑视的态度任意践踏那颗血淋淋的心,毫不顾惜!天哪!莲子的外层是甘美的,莲心是苦的,当初母亲老叫我阿莲,难道早知道我有今日的苦命吗?我很想追随亡母于地下呵!

  韬奋先生,你肯指教我吗?自杀我认为是不应该的,并也是懦怯的,离婚我还没有这个决心,随遇而安呢?我又没有那么达观,难道我应该让痛苦慢慢地蚀食我吗?千万请你指教!

  莲 莲

  答:我们读完了莲莲女士的这封信,深觉得她是一位情爱专一而真挚的女子,和这样的一位女子结婚,我们正为那位“离国赴法”的“他”“道贺”,而“他”却不知道对女士“温存体贴”,反使她精神上感觉到那样的苦痛,实在使人听了为之怅惘无已,叹为憾事。这件事似可分两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是我们觉得“他”和莲莲女士的感情也许不如她所想象的那样破裂得严重,也许是莲莲女士神经过敏,把爱河中的微波惊为狂澜。例如那位“他”虽说那位“某女士原是他理想的配偶”,但又说“她对他太冷淡”,可见也有未能尽合他的理想之处,否则他尽可早和“某女士”结婚,不必和莲莲女士结婚了。又如他所明白要求的是要莲莲女士“答允他永远可以自由和女友们交际”,现在男女交际公开的时代,只要这种“自由”在情理范围之内,不是上海人所谓“撒烂污”,我们似乎不必大惊小怪,莲莲女士更不必因此而自叹“苦命”,甚至“整个心灵都被痛苦所包围”。我敢于作这样的猜度,尤其是因为他们俩原是幸福的婚姻,而且是刚在新婚之后。爱情虽是很能变化的东西,但无论怎样变,不会变得这样快。倘若我的这样的猜度不无几分是处,我们希望莲莲女士不必遽尔心灰意冷,当善自宽慰,多多和“他”通信,就“他”的复信中也可以考察考察“他”的态度究竟怎样。也许“他”要感觉到朝三暮四的女子之无可取,而深念莲莲女士情爱真挚专一之为可感。

  第二种看法是“他”假使果如莲莲女士所愁虑,把女士“做一位名义上形式上的妻子”,遇着这样没有良心不知好歹的薄幸男子,那只有两条路可走,不是下离婚的决心,便只得“随遇而安”,在这两条路之间,无中立之余地。如女士问我这两条路里面还是走那一条路好,我的回答是:倘若我是女子,我宁取第一条路——即下决心离婚——倘若叫我替别个女子打算(即非我自己),我只说请各人就其心之所安而自加选择。何以故呢?离婚的作用是藉以减少痛苦。有的女子不但在物质上(即能自食其力)有自立的能力,而且在精神上也有自立的能力,有排除困难的勇敢,当然不愿受“名义上形式上的妻子”的痛苦,办得到“一刀两段”的计划。在这种女子,自以为离婚可以减少痛苦,当然以爽快离婚为比较的可取的方法。自然,在目今不新不旧的中国,离婚后的女子虽非绝对不能改嫁得一个如意郎君,但总比较的不无困难,不过在物质方面精神方面都能自立的女子,便有排除这种困难的勇敢,所谓排除亦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在积极方面,她有力量找得一位如意郎君而改嫁。在消极方面,虽找不到一位如意郎君,虽再嫁不成,她也可以不在乎,不但在物质上可以自食其力,无所倚赖,即在精神上也可就自身的事业或所好的学问,自寻快乐,绝不致因此抑郁愁虑而自寻苦恼(此即上文所谓精神上的自立能力)。像这样的女子,如遇人不淑,不必别人劝她下决心离婚,她自己亦非离婚不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她的苦痛。

  有的女子不但在物质上不能自立,在精神上尤其不能自立,那末她情愿或只得“做一位名义上形式上的妻子”,因为这种的女子若离了婚,更陷入苦海,使她茫茫无所归,好像缠惯了的小脚,一旦把脚带解放,反而走不成路了!

  在这两种之间还有一种女子,她在物质上虽有独立的能力,但在精神上却缺乏自立的能力:她的苦痛实比上面所说的两种女子为尤甚。为什么呢?因为第一种女子可以爽爽快快的离婚而减少苦痛。第二种女子并不要求,也许并不知道结婚和恋爱到底有何关系,随遇而安,浑浑沌沌无知无识地过她的一生,在别人觉得苦痛,在她也许不觉得什么过不去。惟有第三种女子,一方面知道结婚缺了恋爱是要不得的,不愿意随遇而安;一方面又因精神上未有自立能力而没有爽快离婚的勇气,彷徨歧途,无以自拔,其苦痛乃极难铲除或减少。她的苦处是不愿脱离“随遇而安”的境地而又不能“随遇而安”。这种女子的问题最难解决:你劝她下决心离婚吧,她虽在物质上可以自立,而在精神上却不能自立,仍未能减少痛苦;那末只得“随遇而安”吧,她在精神上又觉得不免痛苦!怎么办呢?办法仍不外两条路,不是下离婚的决心,便只得“随遇而安”,若中立着尽作无益的愁虑,徒然斫伤了自己的身体,实在不是办法!

  以上所说的第二种看法虽非专对莲莲女士而发,也许不无聊备参考的价值。我们只希望第一种看法看得准。最后记者还有几句话要竭诚奉告莲莲女士:婚姻固为人生的一大要事,但是决不能概括人生的一切,我们应放大眼光,扩大胸怀,堂堂的做一个人,莲莲女士为着这一件并未绝望的人生局部的事而“体重日日在减轻”,“精神已一天比一天萎靡”,我们觉得太不值得,希望莲莲女士容纳我们的诚恳安慰,一变她对于人生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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