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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位有趣味的候选总统(1)


  老子 胡佛的政敌民主党候选总统史密斯的老太爷是一个运货车的车夫。当他老人家做运货车夫的时候,还没有汽车,当然也没有现在所用的摩托货车,只有一两只笨重的马,拖着一辆货车,在很不高明的马路上赶着走!他虽是一个“苦工”,但是也有几个优点传给他的儿子。

  他虽不过做了一个运货车夫,却自愿的加入本乡救火会做一个团员,很有几次极危险的火患,他能奋不顾身的救出许多人,这种急公好义的精神,为乡里人士所翕服。他常说的一句话是:“不能替朋友帮忙的不是人。”(A man who cannot do a friend favor is not a man.)所以后来他的儿子极富于为群众服务的精神。

  他老人家非常健谈,谈起来又是滔滔不绝,娓娓动听,他的邻居没有一个人不喜欢他,高兴和他来往。现在他的儿子也是美国的演坛健将,辞锋锐不可当。

  这位老太爷体格非常壮健,身体魁梧,比他现在的儿子身体还要大,声若洪钟,记忆力非常之强。这几点也是史密斯受用无穷的特长。

  史密斯现在追忆小时父子相处的渺茫影事,还记得他小的时候,遇着热天,他的父亲带他到河边去游泳,把一条绳的一端缚在他的身上,手持别一绳端,把他丢在河里,教他游泳,至今游泳是史密斯最喜欢的一种游戏运动。

  这位老太爷一八八六年逝世的时候,家中一贫如洗,当时史密斯不过是十三岁的小把戏。

  娘 史密斯的老太太也不是坐在家里吃白饭的人,她也在家里从事家庭小工艺(制伞),补助家用。她的丈夫逝世后,她工作愈勤。想使她的儿子多进几年学校,两年之后,竟难坚持,史密斯于是不得不辍学了。这位老太太对于教导儿子有一句很简单的话,她说:“你只要指示小孩子是非的区别,他便知道选择是的事情去做。”(“Show a chil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ight and wrong, and he will choose the right.”)

  小地方 一八七三年史密斯生在纽约的一个小地方,叫做“东边”(East side),环境非常的恶劣;但是他靠着他的能力品性,竟由一个街上售新闻纸的童子,一个鱼行的伙计,一个运货车夫,做到名闻全球的人物,环境不能限制人的奋斗向上,于此可见。

  狭隘的房屋 史密斯小的时候,他的全家住在“南街”一个小楼面,那所小屋有三层楼,他家住在第三层,每层只有两个窗,三楼之上还有一个小而暗的“顶楼”(attic),史密斯和邻居的许多“小把戏”常在这里面游玩,竟好像他们的俱乐部!第二层是一个德国人开的理发店,最下一层是一家糖果店。

  居然领袖 史密斯期因家况穷苦,所以不到十二岁的时候,就开始在街头巷尾售卖新闻纸。他每次用两角钱做资本,卖了一捆,把所赚得的钱再批报兜售。到了夜里,他把一天所赚得的一点款子,带回家里,为数虽不多,在那样穷苦的人家,也就需要迫切。那个时候他虽工作很勤,却还有许多时间游玩,而在那种游玩里面,已经可以现出他是一个有组织能力的领袖。他家里有一个小而且暗的“顶楼”,上文已经提及。他每每号召邻近的男女小孩到这个顶楼里面去,由他支配指挥,大做其戏!他的妹子现在还记得,在那个时候,史密斯派她做一个戏上脚色,导演了许久,仍不满意,说她不合于他的美术标准!竟不让她加入表演;他的妹子现在还记得当时那个“舞台”里的小孩子闹得不亦乐乎,楼下剃头司务的夫妇虽是好脾气的人,也不得不提出抗议,弄得史密斯的母亲不得不屡向他们道歉!

  在校情形 史密斯一面做售报童子,同时在本地一个教会设立的学校里求学。他从小做事虽是有恒心,而且总是一团高兴,不过有一点倒要老老实实说的,就是他在校里的功课成绩,并没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地方。不过他在校里已经现出善于公开的演说,曾经得过演说竞争的银牌奖章,这块小银牌,至今他的老母亲还替他存在一个珠宝盒子里。当时小学里的教师尝称史密斯还有两种特长,一是集中注意的能力,二是持久不忘的记忆力,并说他对于一切事物,只肯记忆于他有用的东西,只肯记其特别重要的部分,这也许是他能够集中注意和持久记忆的秘诀。

  十五岁起 史密斯十二岁的时候,虽进了学校,同时却做零售报纸的小生意,以补助他的父母,这是上面已经提过的。他的父亲逝世后两年,他才十五岁,因家况愈困,他不得不完全脱离学校,用全力做工了。他所得的第一次职业,是替一个运货车夫兜揽生意,这个事情他做了两年。一八九〇年,他改就一事,在一家油厂做了伙计的帮手。一八九二年,他在一家鱼行里做记帐的助手,同时兼为那个鱼行做兜售生意。每星期里做到十二圆薪俸,此外还可以随意选择一些鱼回去交给母亲。他每天的职务从上午四时做到下午四时,遇到星期五,上午三时就去开工。

  后来他在一家制造汽管的公司,做搬运汽管的工人。这种事情较为吃力,所幸他此时年龄较为大些,力气也比前大些了,所以还搬得动,由此更可多得些收入,应付家用。在这个时期里面,他每晨六时起身,由他的母亲备好蛋和咖啡,他狼吞虎咽的吃完之后,就要赶着步行到江边,附着渡船到公司里去工作,手里还带着母亲备好的装好的午餐。在他未加入政治生涯以前,他便一直过这样的生活,一直做到二十二岁。

  贫穷最能使人无可奈何,像史密斯以上所做的事,有什么了不得的地方?有什么有出息的地方?也无非为贫穷所驱而已;但是意志坚强而不悲观,并且能向前奋斗的人,就是贫穷,不能限制他的前途;就是不得不暂做小事,也不能限制他的前途。

  法警 一八九五年,史密斯二十二岁,得友人的介绍,被一个法院任为传唤证人的法警职务,他做了八年的法警,才被选举为州议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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