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张爱玲文集·附录 > 爱恨倾城小团圆 | 上页 下页


  这座洋房,是在英租界里,32号路61号。房子是当年爷爷张佩纶结婚时自己购置的,也是非常宽敞。张廷重来到这里,再无人可以干预他,就越发地放纵享乐起来。

  张爱玲的童年记忆,就从这奢华中开始。

  这是一段幸福的日子,人间的丑恶,还没有进入她的感知。在张爱玲的回忆文章《私语》里,对当年种种童趣,有极为细腻的描写。读来,犹如欣赏带有擦痕的老电影片,旧而亲切。

  那时的小煐,整天由成群的仆佣所簇拥,被抱来抱去,访亲问客。小小年纪,就开始熟悉大家族在节庆时亲戚往来的礼数。

  然而,孩子的兴味,是在她独自窥见的天地。

  家中的院子里,有个秋千架,是个其乐无穷的地方。小煐比弟弟勇敢,喜爱荡秋千。有一个额头上有疤的丫头——小煐唤她做“疤丫丫”,一次荡秋千,荡到最高处,唿地翻了过去,这大概也让小煐感到了惊喜。

  夏日的中午,是最可留恋的时光。小煐喜欢穿着白地小红桃子纱短衫、红裤子,坐在板凳上,喝完一碗淡绿色的、涩而微甜的“六一散”,就拿出谜语书、还有童话书,念出声来。那种绿绿的六一散,是以滑石粉和甘草为原料的解暑汤剂。之所以绿,是因为里面加了西瓜皮。

  天井的一角,有一块青石砧,是小煐最早的启蒙课堂。有一个瘦小清秀的男仆,常用毛笔蘸了水,在上面练习写大字。他也常给小煐讲《三国演义》,小煐喜欢他,没缘由地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毛物”。

  而“毛物”的妻,自然就叫做“毛物的娘子”,简称“毛娘”。毛娘也是聪明的,能讲“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的故事,非常可爱,但心计也颇深。

  一种世俗的情趣,也许从那时起,就浸入了张爱玲的灵魂。

  张爱玲的这篇《私语》,与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堪称写童年生活的双璧,都有很强的带入感。尤其是写了一些稀奇物儿,写了憨态而有趣的人,还有远离尘嚣的园子及童稚的恶作剧,这些距今几十年前的淳厚趣味,如今已是永远绝迹的了。

  小煐好奇的眼睛,也看到了家中很陈旧的习俗,像一些褪了色的画面。

  “我记得每天早上女佣把我抱到母亲床上去,是铜床,我爬在方格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母亲醒来时总是心情不好,要和小煐玩好一会儿,才能高兴起来。

  成年后的爱玲还记得:“我开始认识字块,就是伏在床边上,每天下午认两个字之后,可以吃两块绿豆糕。”

  等认了些字后,家里给小煐和弟弟请了私塾先生,一天读到晚。悠长的诵读是难忘的——在傍晚的窗前摇摆着身子。读到“太王事獯于”,卡壳背不下来了,直到忽起顽心,把它改为“太王嗜熏鱼”,方才记住了。

  小煐还常由佣人带去给堂伯父张人骏请安。记忆里,孩童见老人的场景,也有苍凉入骨的意味。

  这位白了胡子的老一辈,在武昌起义爆发时,是两江总督。曾依仗张勋之势,准备顽抗到底,但终没能守住南京,缒城而逃,躲进停泊在下关的日本兵舰,逃往上海。此时,正在天津当寓公,景况已相当贫寒。

  张爱玲幼时对他的印象,到成年后还历历在目:

  一个高大的老人家永远坐在藤椅上,此外似乎没有什么家具陈设。

  我叫声:“二大爷。”

  “你认了多少字了?”他总是问。再没有第二句话。然后就是“背个诗给我听”,“再背个”。还是我母亲在家的时候教我的几首唐诗,有些字不认识,就只背诵字音。他每次听到“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就流泪。(《对照记》)

  值得注意的是,幼年的张爱玲,对事物便有很独特的感知。也许,这就是“天才”的潜质吧。

  尽管对童年的追忆,都是在她成名以后写出来的,但是所描述的那种印象,却一定是来自幼年的感知。

  诸如下面的这些对于“器物”、“颜色”和“吃”的印象——

  “松子糖装在金耳的小花瓷罐里,旁边有黄红的蟠桃式瓷缸,里面是痱子粉。下午的阳光照到那磨白了的梳妆台上。”

  “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涩,还感到一种难堪的怅惘。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

  这种观察事物的眼光,相当自我——唯其如此,人在感觉上才会细腻,且视角独特。

  中国现代以来的作家,大多观察力粗疏,这是比文字功夫低劣还要严重的缺陷。张爱玲的小说和散文中,那些“七宝楼台”式的警句,常为“张迷”们推崇到极点。其实,那不单是文字的天才所致,在观察力上的天赋,才是文字出彩的根本。

  封闭的童年,是快乐的,惟一的不快,似乎是来自弟弟。弟弟比她小一岁多,生得漂亮而文静,而且很知道自己是最受宠的孩子。

  张爱玲说,对这个弟弟,“从小我们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蹋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口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问道:‘有我好看吗·’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见《童言无忌》。

  但是,弟弟又很不争气,多病,因为“忌口”因病有些东西不能吃。又很馋。姐姐能吃的、能做的,他都望尘莫及。姐弟俩常有一些小小的不睦。弟弟妒忌姐姐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

  张爱玲的回忆文章里说,因为家中有男尊女卑的俗见,所以她很小就对弟弟产生了竞争心理。

  小煐和弟弟,各自有专门的女佣带着。这些女佣多来自安徽,带小煐的叫“何干”干,是干妈的意思,安徽方言。,而带弟弟的叫“张干”。何干因为带的是女孩,自觉心虚,处处都让着张干,小煐却偏要与张干争。张干生了气,就说:“你这个脾气只好住独家村!希望你嫁得远远的——弟弟也不要你回来。”

  张干还从小煐拿筷子时手指的位置,来预言小煐的未来,如果抓得离下端近,就说:“筷子抓得近,嫁得远。”小煐自然不可能懂这预言的真正含义,但隐约也知道这不是好命运,赶紧把手指移到筷子上端。但是张干却说:“抓得远当然嫁得远。”小煐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后来张爱玲不无幽默地写道:“张干使我很早想到了男女平等的问题。”

  自然,这说法不必当真。与张干的冲突,不过说明她从小就有的一种倔强,她那时一心想的是“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

  性格决定命运,大抵如此。

  “住独家村”、“嫁得远远的”——张干想必也不会是认真讲的,不过这些诅咒后来竟一语成谶!

  然而孩子毕竟是孩子,姐弟俩还是有一份情意在。在一起玩的时候,两人幻想自己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骁将,小煐使一口宝剑,弟弟使两只铜锤,趁着月光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

  小煐有时也很喜爱弟弟:“他实在是秀美可爱。有时候我让他编个故事:一个行路人被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的跑,后头呜呜赶着……没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个小玩艺。”

  弟弟张子静在晚年的回忆录里说:“她不必锐意图强,就已经胜过我了。这不是男女性别的问题,而是她的天赋资质本来就比我优厚。”童年的张爱玲,对这一点似有认识,但又不十分自信。

  在她8岁以前的童年,是平和与亲切的日子居多,以至张爱玲日后的回忆,对那时是充满了留恋的。她说,天津的那个家,让人喜欢,是“因为有一种春日迟迟的空气”。

  天津,是令她难忘的。

  这个大都市,受“西风”的熏染一点不亚于上海,它给了张爱玲6年的温暖童年,也给了她后来小说语言中偶或闪现的“北方话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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