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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的弹弓


  现代哲学大师罗素生于一八七二年,卒于一九七〇年,享寿之长,在文化界的名人里罕见其匹。萧伯纳有米修西拉之称,也只享年九十四岁。据我所知,只有画家狄兴比罗素更为长寿。罗素在世既久,又出身贵族,阅人自多。他小时候甚至见过首相格莱斯东与诗人丁尼生:两位前辈都生于一八〇九年,比他大出六十三岁。他晚年接受名记者库克的访问,回忆他早年见到的名人,娓娓道来,十分生动。下面特为读者选译访问记的几段:

  我(库克)便向他(罗素)提起我童年时那些英雄和妖怪的名字,他的反应果然如我所料;不过,也许我提的名字不对,也许他当时心情不好,那些人在他口里全成了妖怪。说到韦尔斯:“此人颇有创见,却很虚荣,毛病在于刻意要别人当他是中上阶级出身。我还记得他有一次带太太来访,大失所算。因为他太太有伦敦市井的口音,他就不断责怪她,可是他自己显然也有那种腔调。”说到萧伯纳,他狠命一击就解决掉了:“他死要卖弄聪明,却往往刻毒得不近人情。他明知韦尔斯的太太快要死于癌症,却拿她做笑柄来挖苦韦尔斯。”

  我们一路追溯罗素早年的当代人物,这些人尽管已成今日的偶像,他却认为不过如此。丁尼生吗?“丁尼生死爱出锋头。他自命集荷马与伊尔文爵士于一身。时常在乡间的小路上昂首阔步,朗声吟啸,斗篷飘然。桃红的脸色几乎像在做戏,两颊都有红斑。我猜他是化了妆。”他认识布朗宁吗?“噢,我的天,认识。无聊透顶了。他老在喝下午茶的时候来我们家,读他的诗给太太小姐们听。精力过人,也爱卖弄,不折不扣是海伦.霍金孙笔下的卡通人物。”

  话题转向政治,我想起当年罗素的“布尔什维克主义之实践与理论”出版不久,不出所料,他果为保守派的旧敌所欢迎,却招来社会党老友的声讨——我问他见过列宁没有。二十年代我的同辈之中,有少数人简直奉列宁为半神,但是一般人视他为恶魔再世。那时候,凡我认识的人,都觉得他是像成吉斯汗一样怪异而阴险的领袖,根本无法想象,他也会有埋尸地下的一天,像心安理得满头垢屑的马克思老头葬在高门那样。罗素郑重其辞地答道:“我认为,一生见过的人里,数他最邪恶,至于不动声色的功夫,当然也是一等。他那双黑眼睛神色镇定,从不眨闪。有一次我存心引他眨眼,故意问他,何以认为有杀害数十万地主的必要。他神定气闲地不理会‘杀害’这字眼,微笑一下,回答我说,那些地主十分讨厌,妨碍了他的农业计划。”我喃喃地说出人皆有之的一个念头:坐在列宁的对面,一定很恐怖。

  “也许是吧。我可不觉得。早在少年时代,对这种人我已经见怪不怪了,”他向烟斗深吸了一口,呼呼有声。“那是在我第一次遭遇格莱斯东先生之后。当时我不过十六、七岁吧,格莱斯东来我们家晚餐。家中除了我别无男人。我想,那顿饭吃得很愉快,因为簇拥着他的是我家的女眷,其中大半是自由党人,对监狱和社会改革等问题很为关心。可是她们退席后,就剩下我独对格莱斯东了。他无意让我感到自在,只是一言不发地坐着,面色凶悍,目光慑人,不时问罪低地向我望过来。我吓呆了。不久我醒悟自己未尽地主之礼,便伸脚在桌下探寻叫人铃,管家及时出现。我命他取红酒来。又是一阵死寂。红酒终于来了。他一脸狐疑,端详了像有一世之久,然后才浅尝了一口。终于他说道:‘府上的红酒真是上品,却用紫红色的玻璃杯来装,好“奇怪”啊。’经此一役,列宁可吓不倒我了。”

  既然他能回忆格莱斯东,为什么不能回忆“仁慈的女皇”陛下呢?没有问题。既然他出生后女皇还在世近三十年,他当然见过女皇。可是现在怀古之旅已经首途,他宁可追述,或者假装追述,初次见她的情景:当时他祖父家平卜乐客庄正开着茶会,他就坐在女皇怀里。他说:“我想,她的样子用茶壶的保温套来形容,最恰当了。”那时他只有两岁。他怕我怀疑这一幕只是马克吐温所谓的“瞎扯皮”,便赶紧追述“一个痛苦经验,比这一幕更难忘,时间上也许要晚一年的样子,不过后来我才听人说,我出事的时候,是从母亲的马车上跌了下来。那一天我跌伤了鸡鸡。照当时做小男孩的规矩,我不应该注意到自己有这么一根东西。好在有位护士奉命教我,热水浴时该怎样用海绵来清拭。”

  月旦人物,国语说有褒有贬,粤语说有赞有弹。弹,就是眨。罗素在这篇访问记里,有弹无赞,就算追述跌跤涉于不庄的一段,本质上对维多利亚时代讳言性器的态度,也是有所“弹”焉。所以本文叫做“罗素的弹弓”,也暗寓哲学大师不失童真之意。

  罗素弹列宁,令人称快。但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两大诗人,他弹得却不公平。他在“西洋哲学史”里为拜伦另辟一章,置于黑格尔与叔本华之间,赞之可谓至矣。其实要论装腔作势、风流自赏,拜伦只有在丁尼生、布朗宁之上,而就诗论诗,未必胜过两人。我想罗素赞拜伦而弹丁尼生、布朗宁,一方面或因拜伦正如罗素,也是位敢与英国社会为敌的贵族,而对于宗教、政治、性爱等等也与罗素所见略同;而另一方面,或因罗素站在代沟的立场,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前辈向来是弹多于赞。好在前译的几段访问记原本出于闲谈,虽也明知记者有闻必录,唯恐言不耸听,毕竟不像写“西洋哲学史”那么正式落笔,总是间接多了。

  在现代哲学家中,论思路之宽阔,说理之明晰,文笔之流畅,罗素罕见其匹。他的等身著作,除了专门如“数学探原”者之外,大多深入浅出,可以使一般读书人得益。也就因此,他几乎是我最常拜读的思想家。不过,贤者有所不能,他也不在例外。他虽然得过一九五〇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毕竟不是当行本色的作家;虽然也写诗,毕竟不是诗人。罗素自传第一册的扉页上,有他赠给末任妻子伊迪丝·芬奇的短诗,中译如下:

  在漫长的岁月里,
  我追求宁静。
  却找到至乐,找到极悲,
  找到了疯狂,
  找到了寂寞。
  找到了孤独的痛苦,
  令人伤心,
  但我找不到宁静。
  而今苍老入晚年,
  我认识了你,
  认识了你后,
  我找到至乐与宁静,
  终于安心。
  经历了这许多寂寞的岁月,
  我领会到什么是生与爱。
  而今倘若就睡去,
  也睡得心满意足。

  这样的诗真不高明,太抽象,太乏味,太像散文了。现代的哲学家里,真能写诗的,还数桑塔耶那。罗素是理性大师,他的思路清晰,太清晰了,写起诗来就会“水清无鱼”。胡适的头脑也是如此,所以他的诗也往往理胜于情。不过胡适较好的几首诗,像暗讽周作人的 《寄给北平的一个朋友》等,语言虽然旧些,却也声调悦耳,意象动人,至少比起罗素这首诗来,仍胜许多。

  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

  附注:库克生于一九〇八年,是英国名记者,以评述美国见称。罗素的这篇访问记,收在库克的《六位名人》一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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