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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琼卖马


  “隋唐演义”写秦叔宝困在潞州的小客栈里,盘缠耗尽,英雄气短,逼得把胯下的黄骠马牵去西营市待沽:“王小二开门,叔宝先出门外,马却不肯出门,径晓得主人要卖他的意思。马便如何晓得卖他呢?此龙驹神马,乃是灵兽,晓得才交五更。若是回家,就是三更天也备鞍辔,捎行李了。牵栈马出门,除非是饮水龁青,没有五更天牵他饮水的理。马把两只前腿蹬定这门坎,两只后腿倒坐将下去。”读到此地,多情的看官们没有不掉泪的。

  回台前夕。把胯下四年的旧车卖了,竟也十分依依不舍。汽车不比宝马,原是冥顽不灵之物,卖车的主人也不比秦琼,未到床头金尽的地步,仲夏的香港,更不比潞州的风高气冷,但我在卖车那两天,心情却像秦琼卖马,因为我和那车的缘份,也已到穷途末路了。

  对于古英雄,马不但是胯下的坐骑,还是人格的延伸,英雄形象的装饰。项羽而无乌骓,关羽而无赤兔,都不可思议。“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简直超乎鞍辔之外,进入玄想的境地了。至于陆游,虽有“铁马秋风大散关”的豪语,在我想象之中,却似乎总是骑匹瘦驴。现代的车辆之中,最近于马的,首推机器脚踏车,至于汽车,其实是介于马和马车之间。美国的汽车便有“野马”、“战马”之类的名号,足见车马之间的联想,原就十分自然。

  马反映了骑者的个性,汽车多少也是如此。买跑车的人跟买旅行车的人,总是有点分别的,开慢车跟开快车,也表现不同的性格。我在丹佛的时候,大学里有一位须发竞茂的美国同事,开一辆长如火车车厢的旅行车,停在小车之间,蔽天塞地,俨然有大巫之概。大家问他,好好一个单身汉,买这么一辆旅行车干什么,他的答复是将来打算养半打孩子。问他太太可有着落,说正在找。我心里暗想,女友见到这么一辆幼儿园校车,怎不吓得回头就逃。果然,到我离开丹佛时,那辆空大的旅行车里,仍然不见女人,孩子更不用提。车格即人格,这位同事“挈妇将雏,拖大带小”的温厚性情,可想而知。

  另有一位同事,是位哲学名家,开起车来慢悠悠地,游心太玄,很有康德饭后散步的风度。只是“狭路相逢”,倒要小心一点,如果不巧你的快车跟上了他的慢车,也不得不耐下心来,权充康德的影子,步康德的后尘。不过哲人的低速却低得不很均匀,因为他时常变速,不,“变慢”,一会儿像“稳当推”,一会儿像“赖而兼拖”,一会儿又像是“鸭踏脚”,令步其后尘的车辆无所适从。我们的哲人却安车当步,在狭路上领着一长列探头探脑而又超不得车的车队,从容蠕行如一条蜈蚣。一年前,之藩忽然买了一辆米黄色的小车,同事闻讯,一时人人自危。果然米黄小车过处,道路侧目,看他“赖而兼拖”而来,“鸭踏脚”而去,全不像个电子系的教授。

  车性即人性,大致可以肯定。王维开起车来,想必跟李白大不相同。我一直想写一首诗,叫“与李白同驰高速公路”。李白生当今日,一定猛骋跑车,到见山非山见水非水的速度,违警与否,却是另一件事。拥有汽车,等于搬两张沙发到马路上,可以长途坐游,比骑马固然有欠生动与浪漫,但设计精密,马力无穷,又快又稳,又可以坐乘多人,只要脚尖微抑,肘腕轻舒,胯下的四轮就如挟了风火一般滚滚不息,历州过郡,朝发午至,令发明木牛流马的孔明自叹不如。还有一点,鞍上的英雄遇上风雨,毕竟十分狼狈,桶形座上的驾驶人却顶风冒雨,不废驰驱,无论水晶帘外的世界是严冬或是酷暑,车内的气候却由仪表板上按钮操纵。杖履登临,可以写田园诗。鞍镫来去,可以写江湖诗。但坐在方向盘后,却可以写现代诗,现代的游仙诗。

  电钟不停,里程表不断地跳动,我和那辆得胜小车告别时,它已经快满四岁,里程表上已记下两万一千多英里了。这里程,已近乎绕地球的一圈。四年的岁月悠悠转,又兜回了原地,那一切的峰回路转,水远山长,在那迷目的反光小镜里,名副其实都变成“前尘”了。

  那辆日产出厂的得胜,最触目的是周身的绿玉色泽和流线型轮廓。细致耐看的绿色之下,更泛出游移不定的一层金光,迎着日辉,尤显得金碧灿然,像艳阳样在荷叶的上面。车重二五八〇磅,身长一七七吋,比起我在丹佛开的那辆鹿轩来,短了四十吋,但在地窄街狭的香港,和那些一千六百西西的各型小车相较,又显得有些昂藏了。桶形的驾驶座在右面,开车时却要靠左行驶,起初不惯,两星期后也就自然了。朋友去港,我开车到机场迎接,只要是径自走向车右去开门的,一望便知是美国来客,宾主撞在一块,不免相顾失笑。车上了公路,放轮奔驰,路面的起伏回旋,从车底的轮胎和弹簧,隐隐传到髀骨和背肌,麻麻地,有一种轻度催眠的快感。浑圆的方向盘,掌中运转,给人大权在握、一切操之在我的信心。速度上了四十英里,引擎的低吟稳健而轻快,像一只弓背导电喃喃自怡的大猫。四年的日子就绕着这圆盘左右旋转,两万多哩的路程大半耗在马料水到尖沙咀的大埔路上。不记得,在巍巍的狮子山下,曾向深邃的税关投下多少枚买路钱了。朋友从台湾来,想眺望梦里的乡关,载他们去勒马洲“窥边”,去镜中饱饫青青的山脉,脉脉的青山,也不记得有多少回了。最赏心餍目的,是在秋晴的佳日,海色山岚如初拭之镜,驶去屏风的八仙岭下,沿着白净的长堤,一面散步,一面回顾中大的水塔和蜃楼。而如果游兴未央,也会载着思果,之藩,洪娴,探入缥缈的翠微,去探新娘潭,乌腾蛟,三门仔,鹿颈。

  迄今驾过三辆车,前二辆高速驰骤,都在新大陆,这一辆的轮印却始终在老大陆的门口徘徊。之藩初到香港,有一次载他去大埔,我说,“如果一直朝北开,一会儿就到广州了”,之藩大惊,连呼不可乱来。香港地狭,只得台北县大小,马力强劲的跑车和名牌轿车,在路警眈眈的监视之下,谁也不敢大开油门,突破四十英里的速限,就像一群身怀绝技的侠客,只能规行矩步,揖让而进,不敢使尽浑身解数。那辆绿玉得胜困在半岛多如蟹爪的新界,一百十五匹马力施展不开来,在我的腕下最高时速只到过六十英里,那当然也只是在夜间,十几秒钟的事情罢了,比起在新大陆的旷野上那种持续而迅疾的滑游来,真是委屈了它了。有一次我晓发芝加哥,夜抵盖提斯堡,全程六百英里,在香港,我一个月也开不到这么多路。

  中文大学在沙田东北的一座山上,地势略似东海大学,但波光潋灔,水色迎人,风景更具灵动之美。我住的第六苑在山的背面,高低约在山腰。开车出门,不是上坡便是下坡,引擎未热,便要仰攀陡坡,所有车辆莫不气喘咻咻,或闷闷而哼,或嚣嚣而怨。山道起伏不定,转弯更频,须要不断换档,而且猛扭方向盘,加以微微隆起的人工路障,须要不断煞车,那辆得胜在委屈之余更饱受折磨,真觉得对不起它。好在亚热带的气候,连霜都少见,它更不愁陷雪或溜冰,这一点却胜过以前的两车。

  以前的那两架车,曾为我踹冰踏雪,抵御异国凛冽的长冬,而车厢却拥我如春温,都那里去了呢?一九六五年产的“飞镖”,一九六九年出世的“鹿轩”,底特律一胎又一胎的漂亮孩子,在迎新汰旧的美国,怕早已肢体残缺,玻璃不全,枕尸迭骸地敧侧在公路边的废车坟场了吧?那挡风窗上变幻的美景,反光镜中的缩地术,雨刷子记录的风霜,电钟记录的昨日,方向盘后的乡愁,一切一切的记忆,都消蚀在埋而未埋的旧车、老车、古董车里了。谁还能想象,当初在底特律刚刚出厂,豪华的陈列室里,乳嫩的白漆,克罗米的银光,曾炫过多少惊羡的眼睛?

  正如这辆绿比玉润的得胜,当初也炫过我,它新主的眼睛;坐在黑亮生光的绸面座位上,新皮的气味令人兴奋,平稳飞旋的四轮触地又似乎离地。四年下来,从前的光鲜已经收敛,虽然我一直善加保养,看去只有两岁的样子,毕竟时间的指纹和足印已触目可见,轮胎已换了三次了。明知它不过是一堆顽铁,几块玻璃,日后的归宿也只是累累的车冢,而肌肤之亲与日俱深。四年来,无论远征或近游,它总是默默地守在停车场一隅,像一匹忠实的坐骑。看新主接过钥匙,跨进了车去,砰地一响关上了车门,关我在外面。然后是引擎响了,多么熟悉的低吟;然后车头神气地转了过去,四灯炯炯探人;然后是夭矫的车身,伶俐的车尾,车尾的一排红灯;然后便没入了车潮之中。只留下了我,一个寂寞怅恨的秦琼,呆立在空虚的停车场上。

  一九八〇年九月四日于厦门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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