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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母亲到外遇(1)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我们只听说有文化,却没听说过武化。要动用武力解放这个、统一那个,都不算文化。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卡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久矣我已被称为“台湾作家”。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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