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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陂农民生活


  (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黄陂的田,是以石,斗,升,合为单位而计算的。每石田上好的约可产谷二十石,即谷可以碾糙米十石,若碾细米只得九石零。田少的人,有只得田若干升的;中国人分家的风俗,每令后一代平分前一代的田产,所以田少的人很多。这种人专种自己的田不能供给生活,所以每须同时兼佃人家的田,佃的田与自己的田,不必在一处,不过距离总在三四里以内。

  佃田的人,每石田普通完租谷十石于田主,便是等于产谷总额一半左右;亦有少到完租八石或七石的。完租多的,或至十二三石。这种佃谷,是以“每石田几石谷”预先约定的,除了大荒歉以外,田主是不肯减少租谷成数的。在别的地方,有按收成五成对分或四六成对分的。黄陂的田主,则不问佃户的收成,他们按一定的石数收租。若要希望他减少租谷,佃户须发轿子把田主接到家中,请他大吃喝一顿,再引他到田里踏勘,才双方商议减成的办法。

  佃田的人,因为田地不是他自己的,他在任何时间都有被田主撤换的可能,所以他不甚肯爱惜田地。再则一般农人,多半是愚昧的,他们不知道精意耕耘,田中土块亦每不注意使他散碎;田中杂草,有时便听他自由滋长。因此所以他们每不能尽生产的地力。

  乡中生活自然变更的很少。但是显然易见的变更,便是种花生种豆的人加多了,这是因为洋行的人收买的原故。买洋纱的人一天天多了,有些地方的纺线机,都已经劈作柴火烧个乾净;虽然有些地方,还保存自己纺棉花,然而像去年棉花的价目太贵了,一些人都觉得买棉花自己纺织太划算不来。妇女们渐渐喜欢洋货布匹,穿着土布的人比从前略少些。

  请雇工再不是一件容易事。从前有些采樵卖柴的人,肯随时受人雇用,现在这种人渐次少了。乡中农忙时的短工,有些是相互的帮助。甲家的人先帮乙家做工,所以甲家忙碌时,乙家亦便来帮助。但是请长工很不容易。有些人宁可在都市上作穷困的流氓,他们不愿在乡村中过生活。

  乡村中有一般讨饭的人,多兼作窃盗生活,乡中人不敢得罪他们。这等人多系没有田产的,在周围百余里中,大约可以有一百人左右。强壮而游惰的约占他们中三分之一。他们有的住在自己的破屋中,有的夜间睡在土地庙墙角一类地方。他们有很严整的联合,凡违反纪律的,他们辄殴杀而弃置于沟中,地方的人亦不过问。他们讨饭时,每家约给一茶杯或一小半饭碗的饭;强壮的人,不要饭而要米。

  邻县有了荒歉,便会有大批灾民到各乡村中。这种灾民,有一种公文交给乡村中负责的人,于是这个村子便要担负供养他们的责任。他们大抵住在村子附近庙宇中间,村子里的人便要大家捐米菜给他们,他们大概住不上两三天,便会很客气的又移到别的地方去。但如招待不好的时候,他们有时亦会滋扰起来。

  一个朋友的家庭,是雇用了三个雇农,而自己耕种五石田的田家。他家里除了他的父亲在农忙时帮着种点田以外,其余的田事便靠几个雇农服役。据他说,用三个雇农耕五石田,是很经济不容易办到的。但他计算他家中耕田的本金与利息,(虽然是上好的田)他感觉种田是很不划算的事。我现在把他所计算的开在下面:

  五石田的利息

  (一)产谷一百石可值四百元
  (二)产麦十石可值二十五元
  (三)产杂粮菜蔬可值五十元
  (四)产干草一万四千斤可值二十五元

  耕田的本金

  (一)雇农三人工资七十元
  (二)雇农三人火食一百元
  (三)耕牛一只的刍粮及牧童食用约四十元
  (四)农忙时雇短工十元
  (五)肥料八十元
  (六)农具修理或添置十元
  (七)各种派捐(如学堂捐公债票等)四元

  以上所说的,利息共五百元,本金须三百一十四元,即是终岁劳动所余只一百八十余元。现在的田价,五石田可值一千二百五十元。若以一千二百五十元,加耕田的本金三百一十四元放债,乡间利息常年三分,应可得四百七十元。我们试看,以田地所值变为现金与耕田本金一并用以放债的人,安坐可得四百七十元的息金;而有田的人加以终年的操作,却只能得一百八十五元,可想见耕田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

  乡间普通放账,是常年三分行息,即一年作十个月计算。典当铺则按月三分或三分五厘,一年作十二个月计算。乡间只有放账的与佃田给人家耕种的人最划算。然而佃田给人家种的,以前述五石田为例,只收得租谷二百元,还须完粮纳税;比起卖了田放账,可至少得三百七十余元,仍不是一件划算的事。

  耕牛的价钱,黄牛可以耕田的,最少需十五元,最多需三十五元。水牛耕田的能力约抵黄牛一倍,价约三十元至六十元。亦有不能独力买一匹耕牛的,便由两三家合购公用。

  田赋大约是每次一石田完一斗谷,即是照收成完百分之一左右;每年两次加以其他杂捐,大概不过收成二三十分之一。但这些田赋,是很不公平的。有些新垦或新近淤起的田,以前没有租税,亦便相沿没有租税;有些冲没毁损了的田,以前有租税,到现在仍旧要完纳。加以有些粮书舞弊,亦有人田已卖出而课税未转移于买主,所以中国的田赋,简直是一篇大糊涂账。

  养猪是一件有利的事。价值二元左右的猪,喂上半年,可望售得十五六元,除了一切刍豢,约可赚六七元。不过若遇着猪不发胖,或中途倒毙时,他们便会大受损失。

  妇女有时还能自己织布,以供给作家庭中一部分衣服的用。但多半已不能不向外买布了。妇女能织布的,若终岁劳动,亦可略得利息。贫苦无田产的妇女,有些靠自己砍柴或讨饭过生活。

  自耕农或田户的子弟,自然不容易有余力受高等教育。这样的家庭,有时兼营了别的商业,亦可以有些余剩;乡村里小康之家,几于都兼营着一两种商业,所以他们有时亦可以送几个子弟,到都市学校里去。然而商业的赢利,既不一定是有把握;田地的收获,又每不足以自养;这所以使许多学生,每不能不中途辍学,或毕业以后,陷于无力升学的地位。乡村中每个人的生活费用,每年约须四十元,男女老少拼命的工作,还怕不能够用;若有可以作牧童或供樵苏的子弟,没有肯放他到学校中长期读书的道理。

  他们至多能于幼时读几本三字经百家姓,再不然读几句论语孟子,他们只能每年送教师学费二三元,他们是不会有什么好教师的。他们读了书只是莫明其妙的,字仍可以不会写,书仍可以不懂解,过了半年一年,亦便不能继续下去。书是买不起的,制服是没有钱做者,遇了田事忙的时候,他们连读书亦是不会有时候的。

  这都是由我问询几个黄陂朋友所得来的,我觉得这中间包含了许多实际的社会问题,所以写出来供大家讨论。还有朋友供给我们这样的资料么?我们亦盼望得很。

  载《中国青年》第二十三期

  署名: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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