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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杀(1)


  一 读桂林梁巨川先生遗书

  前七年也是这秋叶初焦的日子,在城北积水潭边一家临湖的小阁上伏着一个六十老人;到深夜里邻家还望得见他独自跳着荧荧的灯火,在那小楼上伏案疾书。

  有一天破晓时他独自开门出去,投入净业湖的波心里淹死了。那位自杀的老先生就是桂林梁巨川先生,他的遗书新近由他的哲嗣焕鼐与漱冥两先生印成六卷共四册,分送各公共阅览机关与他们的亲友。

  遗书第一卷是《遗笔汇存》,就是巨川先生成仁前分致亲友的绝笔,共有十七缄,原迹现存彭冀仲先生别墅楼中(我想一部分应归京师图书馆或将来国立古物院保存),这里有影印的十五缄;遗书第二卷是先生少时自勉的日记(《感叩山房日记节钞》一卷);第三卷《侍疾日记》是先生侍疾他的老太太时的笔录;第四卷是辛亥年的奏疏与国民初年的公牍;第五卷《伏卵录》是先生从学的札记;末第六卷《别竹辞花记》是先生决心就义前在缨子胡同手建的本宅里回念身世的杂记二十余则,有以“而今不可得矣”句作束的多条。

  梁巨川先生的自杀在当时就震动社会的注意。就是昌言打破偶像主义与打破礼教束缚的新青年,也表示对死者相当的敬意,不完全驳斥他的自杀行为。陈独秀先生说他“总算是为救济社会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在旧历史上真是有数人物……言行一致的……身殉了他的主义”,陶孟和先生那篇《论自杀》是完全一个社会学者的看法;他的态度是严格批评的。陶先生分明是不赞成他自杀的;他说他“政治观念不清,竟至误送性命,够怎样的危险啊”!陶先生把性命看得很重。“自杀的结果是损失一个生命,并且使死者之亲族陷于穷困……影响是及于社会的。”一个社会学家分明不能容许连累社会的自杀行为。“但是梁先生深信自杀可以唤起国民的爱国心”;“为唤醒国民的自杀”,陶先生那篇论文的结论说,“是藉着断绝生命的手段做增加生命的事,岂能有效力吗?”

  “岂能有效力吗?”巨川先生去世以来整整有七年了。我敢说我们都还记得曾经有这么一回事。他为什么要自杀?一般人的答话,我猜想,一定说他是尽忠清室,再没有别的了。清室!什么清室!今天故宫博物院展览,你去了没有?坤寿宫里有溥仪太太的相片,长得真不错,还有她的亲笔英文,你都看了没有?那老头多傻!这二十世纪还来尽忠!白白淹死了一条老命!

  同时让我们来听听巨川自表的话:——

  “我身值清朝之末,故云殉清;其实非以清朝为本位,而以幼年所学为本位……幼年所闻以对于世道有责任为主义,此主义深印于吾脑中,即以此主义为本位故不容不殉。”

  “殉清又何言非本位?曰义者天地间不可歇绝之物,所以保全自身之人格,培补社会之元气,当引为自身当行之事,非因外势之牵迫而为也……诸君试思今日世局因何故而败坏至于此极。正由朝三暮四,反复无常,既卖旧君,复卖良友,又卖主帅,背弃平时之要约,假托爱国之美名,受金钱收买,受私人嗾使,买刺客以坏长城,因个人而破大局,转移无定,面目腼然。由此推行,势将全国人不知信义为何物,无一毫拥护公理之心,则人既不成为人。国焉能成为国……此鄙人所以自不量力,明知大势难救,而捐此区区,聊为国性一线之存也。”

  “……辛亥之役无捐躯者为历史缺憾,数年默审于心,今更得正确理由,曰不实行共和爱民之政(口言平民主义之官僚锦衣玉食威福自雄视人民皆为奴隶民德堕落民生蹙穷南北分裂实在不成事体),辜负清廷禅让之心。遂于戊午年十月初六夜或初七晨赴积水潭南岸大柳根一带身死……”

  由这几节里,我们可以看出巨川先生的自杀,决不是单纯的“尽忠”;即使是尽忠,也是尽忠于世道(他自己说)。换句话说,他老先生实在再也看不过革命以来实行的,也最流行的不要脸主义;他活着没法子帮忙,所以决意牺牲自己的性命,给这时代一个警告,一个抗议。“所欲有甚于生者”,是他总结他的决心的一句话。

  这里面有消息,巨川先生的学力、智力,在他的遗著里可以看出,决不是寻常的;他的思想也绝对不能说叫旧礼教的迷信束缚住了的。不,甚至他的政治观念,虽则不怎么精神精密,怎样高深,却不能说他(像陶先生说他)是“不清”,因而“误送了命”。不,如其曾经有一个人分析他自己的情感与思路的究竟,得到不可避免自杀的结论,因而从容的死去,那个人就是梁巨川先生。他并不曾“误送了”他的命。我们可以相信即使梁先生当时暂缓他的自杀,去进大学校的法科,理清他所有的政治观念(我敢说梁先生就在老年,他的理智摄收力也决不比一个普通法科学生差;)——结果积水潭大柳根一带还是他的葬身地。这因为他全体思想的背后还闪亮着一点不可错误的什么——随你叫他“天理”、“义”、信念、理想,或是康德的道德范畴——就是孟子说的“甚于生”的那一点,在无形中制定了他最后的惨死,这无形的一点什么,决不是教科书知识所可淹没,更不是寻常教育所能启发的。前天我正在讲起一民族的国民性,我说“到了非常的时候它的伟大的不灭的部分,就在少数或是甚至一二人的人格里,要求最集中最不可错误的表现……因此在一个最无耻的时代里往往挺生出一两个最知耻的个人,例如宋末有文天祥,明末有黄梨洲一流人。在他们几位先贤,不比当代看得见的一群遗老与新少,忠君爱国一类的观念脱卸了肤浅字面的意义,却取得了一种永久的象征的意义,……他们是为他们的民族争人格,争‘人之所以为人’……在他们性灵的不朽里呼吸着民族更大的性灵”。我写那一段的时候并不曾想起梁巨川先生的烈迹,却不意今天在他的言行里(我还是初次拜读他的遗著)找到了一个完全的现成的例证。因此我觉得我们不能不尊敬梁巨川自杀的那件事实,正因为我们尊敬的不是他的单纯自杀行为的本体,而是那事实所表现的一点子精神。“为唤醒国民的自杀,”陶孟和先生说,“是藉着断绝生命的手段做增加生命的事”;粗看这话似乎很对,但是话里有语病,就是陶先生笼统的拿生命一个字代表截然不同的两件事:他那话里的第一个生命是指个人躯壳的生存,那是迟早有止境的,他的第二个生命是指民族或社会全体灵性的或精神的生命,那是没有寄居的躯壳同时却是永生不灭的。至于实际上有效力没有效力,那是另外一件事又当别论的。但在社会学家科学的立场看来,他竟许根本否认有精神生命这一回事,他批评一切行为的标准只是它影响社会肉眼看得见暂时的效果;我们不能不羡慕他的人生观的简单、舒服、便利,同时却不敢随闻附和。当年钱牧斋也曾立定主意殉国,他雇了一只小船,满载着他的亲友,摇到河身宽阔处死去,但当他走上船头先用手探入河水的时候他忽然发明“水原来是这样冷”的一个真理,他就赶快缩回了温暖的船舱,原船摇了回去。他的常识多充足,他的头脑多清明!还有吴梅村也曾在梁上挂好上吊的绳子,自己爬上了一张桌子正要把脖子套进绳圈去的时候,他的妻子家人跪在地下的哭声居然把他生生的救了下来。那时候吴老先生的念头,我想竟许与陶先生那篇论文里的一个见解完全吻合:“自杀的结果是损失一个生命,并且使死者的亲属陷于穷困之影响是及于社会的。”还是收拾起梁上的绳子好好伴太太吃饭去吧。这来社会学者的头脑真的完全占了实际的胜利,不会误送人命哩!固然像钱吴一流人本来就没有高尚的品格与独立的思想,他们的行为也只是陶先生所谓方式的,即使当时钱老先生没有怪嫌水冷居然淹了进去,或是吴先生硬得过妻儿们的哭声,居然把他的脖子套进了绳圈去勒死了——他们的自杀也只当得自杀,只得与殉夫殉贞节一例看,本身就没有多大的精神价值,更说不上增加民族的精神的生命。

  顺便我倒又想起一个近例。就比如蔡孑民先生在彭允彝时代宣言,并且实行他的不合作主义,退出了混浊的北京,到今天还淹留在外国。当初有人批评他那是消极的行为。胡适之先生就在《努力》上发表了一篇极有精彩的文章——《蔡元培是消极吗?》——说明蔡先生的态度正是在那时情况下可能的积极态度,涵有进取的,抗议的精神,正是昏朦时代的一声警钟。就实际看,蔡先生这走的确并不曾发生怎样看得见的效力;现在的政治能比彭允彝时期清明多少是问题,现在的大学能比蔡先生在时干净多少是问题。不,蔡先生的不合作行为并不曾发生什么社会的效果。但是因此我们就能断定蔡先生的出走,就比如梁巨川先生的自杀,是错误吗?不,至少我一个人不这么想。我当时也在《努力》上说了话,我说‘蔡元培所以是个南边人说的‘戆大’,愚不可及的一个书呆子,卑污苟且社会里的一个最不合时宜的理想者。所以他的话是没有人能懂的;他的行为只有极少数人——如真有——敢表同情的;他的主张,他的理想,尤其是一盆飞旺的炭火,大家怕炙手,如何敢去抓?”“小人知进而不知退”,“不忍为同流合污之苟安”,“不合作”,“为保持人格起见”,“生平仅知是非公道,从不以人为单位”——这些话有多小人能懂,有多少人敢懂?这样的一个理想主义者非失败不可,因为理想主义者总是失败的。若然理想胜利,那就是卑污苟且的社会政治失败——那是一个过于奢侈的希望了。’

  我先前这样想,现在还是这样想。归根一句话,人的行为是不可以一概而论的;有的,例如梁巨川先生的自杀,甚至蔡先生的不合作,是精神性的行为,它的起源与所能发生的效果,决不是我们常识所能测量,更不是什么社会的或是科学的评价标准所能批判的。在我们一班信仰(你可以说迷信)精神生命的痴人,在我们还有寸土可守的日子,决不能让实利主义的重量完全压倒人的性灵的表现,更不能容忍某时代迷信(在中世是宗教,现代是科学)的黑影完全淹没了宇宙间不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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