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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湖南宁乡县委领导同志的信


  (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我,毕竟老了,回京后尚在休息。

  今天,翻阅泽南同志3月21日信及林业局3月的报告,记起了润清同志说已拟就保护森林若干条,将提人委讨论宣布,现想已执行了。

  但我还想提点意见。

  我离开宁乡30年,这次回乡,看到许多使人兴奋的事,如水利、道路、学校、水稻增产等,但也有使人不快的事,就是森林大不如前了,本来以前就有些败坏,现在则更破得不成样子。“风景优美”的不美了,“水旱无忧”的有忧了。而且破坏尚没停止,我看到有的棕树被剥死了,路上看见一个挑棕的都是未成熟的棕;仅存的几颗松树,被批得只存一点凉帽须子;竹山也大不如前,有的只存几根带黄色的竹娘,恐怕今年不会多生春笋;河里尚存有木材待运。“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说的宅旁、路旁、水旁……要栽树,我们则把已有的河堤树、屋场树、坟山树……都砍了,听说油茶、油桐也有被砍的,更不要说一般树林了。总而言之,我们做了一件蠢事,正如《新湖南报》说的为了今天,不为明天,更没有为子孙打算。

  这个错误我们负有责任。须公开承认这个错误(主要是上级领导机关考虑不周、宣传不够)然后可以:

  一、可以向农民作交代。林业局报告说农民对育林护林不起劲,是可以理解的,农民说:“你们把大的或容许把大的砍掉,又要栽小的,这是甚么意思?”要向农民讲清楚,滥砍是错的,容许滥砍更是错的。

  二、错了就要忍受错的后果,即1.水旱有忧了,防洪防旱更吃力;2.烧柴困难了,要俭省烧,要烧茅烧草(煤还不能马上普及);3.用材困难了,要节约用。……忍受这些后果,且不是短期间的事。

  三、因而可以激发农民对育林、护林的热爱。要爱护幼林象爱护孩子一样。在育林中要发动群众讨论,采集好的经验;护林也要靠群众力量,打击那些破坏者使之不敢再破坏。

  四、被砍了的地方要有计划的栽种,缺水果的可栽些果树;大量发展油茶油桐等经济林和用材林等。

  复兴森林应和水利一样,成为农业社的头等任务。自古来“农林水利”是联在一起的。县乡人民代表大会要经常讨论森林问题,经过代表们去教育与领导他们所代表的人民育林、护林。县乡人民委员会要常讨论与检查这一工作。

  我同意林业局报告上说的措施,但要使这些措施行之有效并行之长久,须要有一系列的政治动员与工作方法。

  “十年之计树木、百年之计树人”。其实,10年可以培养出可用的人,10年却只能培养出欣欣向荣的幼木,云山学校的黄金树30多年了,现还不能作梁作栋。这是件艰巨的工作。如果我还活着,我希望10年后再回家乡,到处都有三几丈高的幼年树,风景又美了,水旱又无忧或少忧了,鸟舡子仍旧经常可以通黄材。

  树木竹山作价入社,作低了社员不愿意,作高了社里拿不出钱。最近邓子恢同志在一个报告(见《人民日报》)说山归社,以后山的出产,社员可得几成,时间也可以订长一点,这样解决,可以保护现有林不再损失。

  短信上不能写得详,凭我的所见也不能写得详。只能供你们参考。

  手此致敬礼!并问县委县府诸同志好

  谢觉哉

  195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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