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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到


  (一九四一年四月六日)

  一条来自中央社传出的消息:“国民党军委会办的战干团綦江第一分团,因为学生演出历史剧《李秀成之死》,负责人以学生思想不稳,把可疑分子编为一队,假夜半演习之名,用机关枪全体扫杀于山谷里,共一百数十人”。

  集体杀人,中国历史上是常见的,特别是洋鬼子发明的机关枪输进中国之后。10年以前统治阶级常常以“集体杀”自夸,在报纸上表彰其成绩。除开在人们记忆里尚未消失的1927年冬广州起义失败后,杀工农5700多人,用汽车拖运死尸填海拖几天才完外,大概是1928—1929年吧,当局曾下令叫被“共匪裹胁”的农民为“赤奴”(1)——“共匪”可杀,“共匪”之奴更可杀。接着就有李鸣钟将军的一封报捷电登在各大报上,说:“国军剿匪到‘七里坡’,这里的农民都已变成了‘赤奴’,我在这里一共剿杀了赤奴7万多。”7万不是小数目,非有若干架机关枪不为功。正在这时候,何键将军在汉口发表一篇演说,说“共匪”真多,我在湖南杀了7000多青年,共匪还没绝迹。当然,这不包括何将军在这以后统治湖南的“杀绩”。——不在7000青年之内的何将军的“杀绩”,在我记忆里还有新鲜的一件:国军打到平江某市(也许是长寿罢),何令该军在1天内要割3000对耳朵送长沙缴令。何将军是念佛的,大革命时记者曾叫他“说过法”,他说:“我们带兵的天天碰着杀人的事,学佛可以养养胸膛里的盎然之气。”当他用机关枪扫杀青年之后,带着“3000对耳朵”回到佛堂里,敲几下木鱼,念几声“阿弥陀佛”,就心安理得,仁气盎然。统治者的“仁爱和平”原来有这么一条捷径!1929(?)年龙州苏维埃在广西军阀和法国飞机协力打败后,广西军阀也把“所俘‘共匪’,押至城外用机关枪扫毙”的伟绩,布告中外。然而自此以后,集体枪杀,虽时有所闻,报纸宣传,却不多见。1937年,我见到一张集体杀人的照片,地点在河西的高台城,一片平场摆着的尸体总在千具以上,而且一律脱得精光,这样的集体杀人,是千古难闻的盛事,为要“传名”,几位监杀者的尊容,也摄在照片上。他们不知道南方统治者的集体杀,已进步到不登报,进步到秘密,夜晚,僻静的山谷里,你如问他,他还不肯认账。

  个别杀,集体杀,账记不清,也没有人来记账。迷信家说:杀人是有罪的,杀满了“贯”,反无罪。一“贯”的数据说是“48000”。我们反动的统治者杀人不知已满了若干个“贯”,在上帝面前,在如来佛台前大概不仅无罪,而且有功,然而天怒纵然杳茫,人怨已经鼎沸,快破晓了吧:毁灭的将不是被杀者,而是杀人的恶人。

  (载1941年4月6日《新中华报·杂感》署名:焕南)

  (1)“赤奴”二字,后来报上不大见了。年轻的人也许不知道这回事。——作者自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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