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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五年十一月(3)


  十一月十九日阴雨

  下午党组会谈保安处工作。

  十一月二十日晴

  上午参加边府宪法研究会。燕铭同志来谈。

  十一月二十一日晴

  昨晚枕上得句:

  客观研究每嫌少,成见芟除尚自深。

  何物挡君前进路,最难二字是虚心。

  今日假交际处开宪法研究会,到六十人,发言的有齐燕铭、吴汉章、我、张曙时、徐特立、刘少白、黄齐生等。推我、何、李、李、齐、张、陈等七人起草宪草大纲。

  十一月二十二日阴

  至西北局参加常会。

  又得四句:

  看事看人看态度,才知接受效如何。

  事非全面真知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十一月二十三日阴雨

  在交际处商量起草宪法的大纲,定我写序言,何思敬写各节大意。

  又得四句:

  人心危更道心微,表里通明未易几。

  竹号中空仍有节,棕经外剥始无皮。

  不放纵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二者是相消长的。真能不冤枉一个好人,才能不放纵一个坏人。反之,如冤枉了好人,必免不了要放纵坏人。古之能吏,“发奸摘伏”;古之酷吏“锻练周内”。前者不放纵坏人,也不冤枉好人;后者冤枉好人,又不免要放纵坏人。

  “有材料”:即是说有证据,结果并非证据。有证据,不定逮捕,与奸细处而不知为奸细,才危险。知其为奸细,而奸细不知我已知其为奸细,那在奸细为危险,而我已不危险了。这时应跟踪追迹,找得更多的线索和证据,这才叫隐蔽斗争。

  阶级敌人应该仇恨,非阶级敌人而一时被诬的,应该同情。

  “坚决废止肉刑”——对反革命也应如此,因为不人道,而且不会得出可靠的东西。“重证据,不重口供”——反奸中偏偏逼供,结果许多供靠不住。

  前次党组谈保卫工作:一方讲政策运用的当否,一方讲实际工作和个人责任,因此谈不拢,原因平常谈的少了,突提起谈不来。

  十一月二十四日微晴

  至西北局党政人员会,做宪政报告约四小时,回至交际处吃饭和张秋瀑谈。

  知过不易:不肯深思,或缺乏某种知识的人,不能知;护短、不虚心的人,不肯知。

  树上钉一土铁钉,铁锈透入树脂可以治虫。

  十一月二十五日晴

  恩来今日自渝飞归。

  和霍维德同志谈,他仍坚持不赞成动员运盐及把金融稳定在边法币比价上的意见。

  十一月二十七日晴

  昨夜开支部大会。昨天草宪法纲要说明。夜看秦腔《人心归闯》。

  总的说明:

  新民主主义即革命的三民主义的宪法,可以写了:因为它不仅有了孙中山先生“积四十年之经验”所提出的基本纲领,不仅有了毛泽东先生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天才的阐述,而且中国人民在毛泽东先生领导下已有在半个中国八年来的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实践。也必要写了:解放了的人民,拚命拥护已得的解放;待解放的人民,誓死争取自己的解放:他们要求把新民主主义即革命的三民主义的实践,用最高法律巩固起来,作为全体人民解放奋斗的旗帜,同时也是全体人民扫荡反动残余的旗帜。

  宪法是革命斗争成果的记录。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民主自由、民生幸福的奋斗已经一百年了,流了无量的血,走了很曲折的路,终于争取到“将中国建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国家”的道路,不同于旧型民主主义的新民主主义的道路。它的特点:

  一、国家政权:“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皇帝专政、法西斯专政,要不得。“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为压迫平民之工具”的“近世民权制度”,也要不得。我们要的是“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这个阶级有权,那个阶级也有权,“共同奋斗”,共同建设,共同享受。另一方面,我们的政权“惟民国之国民乃能享有,必不轻授此权于反对民国之人,使得借以破坏民国”。

  二、人民权利:除参政、身体、言论、集会、结社、信仰……等政治权利外,还要有经济上的权利——免于贫困的自由,武装上的权利——免于恐怖的自由,文化上的权利——免于愚蠢与不健康的自由政治权利。有了经济、武装、文化等权利的内容,才会被人民特别珍视。同时,经济、武装、文化等权利,又必须充分运用政治上的权利才有保障,才能积极推进。

  为着保护与发展人民的权利,于是保卫祖国,消灭法西斯残余,参加劳动,开发生产,又为人民之光荣义务。

  三、政权构成:“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最高权力。各级政府能集中的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

  具体地说,我们不采用旧民主国家的国会制,因为它并不是真正的最高权力,因而也不能真正代表绝大多数的人民。我们也不应采用旧民主国家的总统制、内阁制,或委员制,历史已证明这些制度都有毛病。我们应采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时,有主席团或类似主席团的委员会存在,为政府的监督机关。

  此制的好处:一、最高权力机关不因大会闭幕而中断;二、主席团监督政府,可防止其滥用权力;三、政府是执行大政方针的机关,不是决定大政方针的机关,因而它可忠实的集中地执行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任务。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即是一切都是从人民中来,又到人民中去,这是人民政府的指导方法,也是人民管理政权的方法。

  四、经济制度: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道路必须是也不能不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合作社经营三者所组成”,凡“有独占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路、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同时又必须“让私人资本主义获得广大的发展,才能有益于国家与人民,有益于社会的向前进步”,因为中国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在广大而分散的小农经济、手工业经济的基础上,要得到快速的发展,各种合作社经营必然要占经济上很大的比重,土地政策应该是由减租减息、交租交息,逐渐进到耕者有其田。劳动政策应该是劳方有利,资方也有利,提高工资又提高劳动效率。

  五、地方自治:国家的建造“必筑地盘于人民之身上,不自政府造起,而自人民造起。自治基层是区乡,其次为县,人民直接管理自己的生活与自己的事务”。又其次为省,省应“自定宪法,自选省长”,“凡事务有全国一致之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划归地方”。区乡与县自治,是省自治的巩固基础,省自治又是全国民治的巩固基础,这样人民行使管理政府的权力是无懈可击;是层累而上,它和过去所谓联省自治固毫无相同之处,也和近世各国所谓自治其意义也大不相同。

  六、少数民族:“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是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一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我们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利——成立自治区。“应当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争取他们在文化上、政治上、经济上的解放与发展”。

  上面只是中国人民在新民主主义实践中所得到应该载在宪法上的几点大的,没有说到实践的全部,然即此已可见我们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应在近代的宪法史上放异彩。

  旧型民主主义宪法上进步的东西,在我们宪法上当得到充实,然而整个旧型民主主义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因此,临时约法、天坛宪草等,只能做起草时的历史参考。法西斯式的宪法连旧民主主义少少的民主都彻底取消,为绞杀人民恢复专制的尝试,它是历史上的渣滓,和人民和时代背道而驰。因此,国民党反动派的五五宪草不能做我们修改的蓝本,而应该撕毁它。

  重说一句,新民主主义宪法是人民实践新民主主义成果的纪录,也是人民争取新民主主义更加充实与普遍实现的前进旗帜。

  自然宪法不能象寻常立法一样,把所有问题都写上,根据上述意旨,我们拟定宪法的写法如下。

  道理差一间,文章只半通。甚深仍甚浅,求异不求同。

  惯下井中石,常追鞍上风。偏、愚、惨、覈、伪,为指此腔中。

  十一月二十九日晴

  昨夜支部改选。下午至“延大”会何思敬同志。

  吴缣信:杀狗会餐,学鲁智深,诗以调之:

  一只肥狗,半斤烧酒。烧水挦毛,大家动手。

  从鲁智深,到林娘子,吃喝玩笑,男女围坐。

  嘴巴油油,肚子饱饱,没有高五,前来打扰。

  又七绝

  才遇青天怕黑天,民权耽误已经年,寄声狗肉诸朋友,人治何如自治贤。(吴云:景林有青天之名,人民怕景林走了又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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