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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土改中“左”的偏向


  一九四七年,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展,各解放区都进行着土地改革运动,以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

  谢老和法委会人员转移到山西临县后,这里的土改运动已逐步发动起来,但是有些地方却不顾党的政策,以过“左”的做法对待地主富农,以至伤害中农,造成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极坏影响。谢老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土改政策,同“左”倾错误的执行者进行了尖锐的斗争。有一次斗争大会上,群众将一名区级干部打了一顿。会后土改工作团在总结时,谢老说:“工作团任务不仅在于发动群众斗争,而且要告诉群众进行斗争的方式。干部坏要斗争,目的在使之改悔,不是要他挨打。打,是群众太愤激时所为,但也应相当劝止。况且,工作团没有掌握材料,对他们犯的错误事实没有做具体分析,还只是一些听来的材料。这样即交群众大会去斗,去打,是错误的。”谢老据理制止了斗争大会上打人的现象。王明在一次会议上讲所谓“贫雇农路线问题”时,谢老旗帜鲜明地指出:“贫雇农为农村中最革命的,应该依靠他们,满足他们的利益。但凡事都由贫雇农去决定,贫雇农说怎么干就怎么干,这就叫‘贫雇农路线’的话,那很易使贫雇农从群众中孤立起来。”事后,他在河北平山曾说过:“把成立了若干年做了若干革命工作的政权不要,以农会或贫农会代之,叫篡政,是自己革自己的命。”他认为,培养贫雇农出身的干部,在于使他们能联系群众(中农及正当的富农在内),能掌握政策,能运用民主,这样的干部才是骨干,才是有血肉的骨干。谢老的看法,得到许多人的支持,因而致使所谓“贫雇农路线”没有肆意发展起来。

  谢老对于“交群众处理”的做法,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这是自下报上常见的话。所谓群众处理的方法,不止是来自群众的朴素的方法,而且是经过领导方面的洗炼又得到群众承认的周密的方法。至于满足贫雇农要求的问题,主要是分给他们土地、工具及暂缺的口粮,而不是看见人家有东西就斗。中农有一点,富农多一点。但是,这些都是不能伤害的,因为“我们要求都富”,“不是要求都贫”。谢老早在这时,即鲜明地提出了“都富”而不是“都贫”的观点。他强调指出,对富农政策如不妥,也可使中农不安。“中农目前是农村生产的主力,要使他们不怕发财,且容易发财,贫雇农是土改中的骨干,要使他们很快赶上中农。”谢老坚持党的保护中农利益的政策,使农业生产能够正常发展。

  谢老为了深入研究土改中存在的问题,他亲自到临县五区南庄村调查了解这里的土改情况。他发现存在着几个普遍而严重的问题,一是果实分配重于土地分配,因而斗争果实和分配果实用的力量特别大,而又把主要力量放在消灭地财——埋藏土中的银洋、粮食、衣物等上面。为了搞底财,则不顾政策和政治影响,采用什么软硬兼施,捆绑吊打、扫地出门等错误的做法。谢老对于这种现象,严肃指出:我们以为主要应是消灭地主赖以剥削的土地,而不是这些底财。谢老对土改干部讲解说:使被斗者有出路,丢下地主皮,还可以做人,可以拆散地主阵线,使真正的恶霸地主孤立,使富农中农安心。他坚决反对在斗争地主时的打人之风,严厉指出:“打风不可开,何况有意地去打死人。”对于打死人的问题,实际“只是少数人咯吵一下,不问本人,也不问旁人,甚至所谓材料,也矛盾很多,不加分析,就对人判决。”他认为,这是人命关天,不是杀鸡杀狗。地富与农民,经济上是敌对阵营,但仍然是人。

  为了纠正这些“左”倾错误偏向,他连续召开了土改工作座谈会,讨论中央新发布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谢老在会上作了长篇发育,他完全拥护中央的指示精神,他强调重在实行。他认为:土地改革政策是基本的一环,要求每个党员要研究政策,因为全国人民把生命寄托于共产党。

  在“左”倾错误盛行之际,谢老曾两次写信给党中央秘书长任弼时,反映土改中的严重错误及其造成的后果。他还以法研会名义起草了一封给毛主席的信。他在给任弼时的信中说:“幸而分局纠正的决定来了,大家进入了复查土改、学习中央文件,经过一个来月的检讨,过去以为是的,今都知其不对了。……为使纠正中不发生偏向,需要一些时间,因为这里搞得颇乱。”他在信上强调说,只要耐心并采用正当方法,是可以搞好的。在另一封信中,他提出在复查成份中,关于划定地主、富农的时间界限问题,强调应以最近几年的经济状况和剥削程度为依据,不能偏“左”,也不能偏右。他说这一问题对老解放区仍很重要,中央似应有一指示为好。他对土改干部反复习讲解刘少奇给晋绥领导干部的信,以求彻底扭转土改中的“左”的作法。他认为,在肃清封建剥削和压迫的斗争中,真正可怕的不是地主阶级有形的力量,而是社会上甚至干部中无形的封建思想残余,因为他们害怕民众越来掌握不住,害怕民主制度的麻烦,而喜欢强迫命令。因此,他要求把中央文件的原则切切实实贯彻到实际中去。

  谢老这时担任中央法委会和驻后甘泉各机关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和人谈话,颇为忙碌。他认为,人事关系似乎比战争环境还难处,但又必须处好,相信只要有原则、有步骤,任何人都可以处好的。他为了消除因土改工作中左右问题而闹得不和的现象,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

  对于因“左”倾错误受害的人,谢老很重视对他们的妥善安置和平反纠正。他所在的村子里有一位烈士,是红军团长,土改中将他的家庭错定为地主成份,家属“扫地出门”,烈士纪念碑也给砸掉了。在纠正错误中,谢老负责给这位烈士家属作了平反安置。但区乡干部都不愿再给立起烈士碑。这时上级已通知要谢老和法委会人员立即动身转移,但谢老坚持要将这个烈士碑建立好以后再走。区乡干部无奈只好重新树起烈士碑,谢老满怀激情地亲笔为烈士碑题字,亲眼看着碑已树好才离开这里。他这种对烈士的深厚情感和对党的政策的严肃认真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基层干部和群众。

  通过“左”倾错误的严重教训,谢老进一步认识到立法工作的迫切性和它的深远意义。他针对“左”倾错误时所出现的违法事件,提出了一系列立法方面必须研究和采纳的法律内容,并且提交法委会作为起草法律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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