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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觉哉简介


  谢觉哉(1884年4月27日—1971年6月15日),字焕南,别号觉斋,湖南宁乡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长征四老”【徐特立、谢觉哉、林伯渠、董必武】之一,“延安五老”【徐特立、吴玉章、谢觉哉、董必武、林伯渠】之一,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著名的法学家和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法学界的先导、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

  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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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4年,谢觉哉出生。早年曾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任教。

  1918年至1919年受进步思想影响,积极参加五四运动,并创办《宁乡旬刊》。

  1920年8月任《湖南通俗报》主编。

  1921年1月加入毛泽东等创建的新民学会。

  1923年加入中国国民党。

  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初,任中共党的刊物《湖南半月刊》主编。同年夏,任《湖南日报》编辑,并主编《湖南民报》。在同年举行的国民党湖南省第二次党代表会上,当选为省党部执行委员,并任工人部部长。

  1927年以国民党省党部名义筹办党校,任校长。

  1928年3月,到上海主编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

  1930年负责中共中央创办的《上海报》的组织领导工作。

  1931年秋,进入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历任湘鄂西省委秘书长、文化部副部长,同时主编《工农日报》。后调任省委党校教育长。

  1933年进入中央苏区,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和毛泽东的秘书。

  1934年1月,任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秘书长兼内务部长,并兼任中央政府机关党总支书记。同年10月参加长征。

  1935年到达陕北后,任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内务部部长、秘书长。

  1937年初,任司法部长并代理最高法院院长和审计委员会主席。

  七七事变后,任中共中央驻兰州八路军办事处代表。

  1939年,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1940年,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副书记,兼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和政府党团书记。

  1942年,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参议长。

  1946年6月,任中共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8年,任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兼司法部部长。

  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长、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新法学研究院副院长等职。

  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

  1959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964年12月至1971年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66年5月,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递补为中央委员。

  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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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配

  何敦秀,比谢觉哉大4岁,生有3子3女。(据《自传》)

  第二任妻子

  郭香玉(1897—1940),女,福建省龙岩县江山乡人。1929年参加农民武装暴动,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8月调厦门,任中共福建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1934年夏天与谢觉哉结成革命伴侣。曾担任湖坑党总支书记。1940年9月3日因被坏人告密不幸被捕后英勇就义。

  第三任妻子

  王定国(1913年2月4日—2020年6月9日),四川省营山县人。1933年参加革命工作,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六届、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司原正局长级干部,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中国长城学会创始人之一、名誉会长。2020年6月9日病逝,享年108岁。

  生有5子2女。次子谢飞(1942~),著名导演,代表作有《湘女萧萧》、《本命年》、《香魂女》、《黑骏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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