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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三号


  昨夜寝綦晏,晨兴,则天已大明。五更书声,自到家不可复得矣。早食总在九时,乃仅仅看教育四、五而已。续清书,载理载息,如此做去,非历六、七日不能竣功。如是则日力荒,而精神又不能及,亦莫可奈何也。污泥臭气触鼻,殊令人作哇,实是难闻。传习录余似胸中略有所得。日记不见,另纸书之,心殊躁。传习录中有曰,觉纷扰则静坐,觉懒看书则且看书,是亦因病而药。余亦自念曰,觉烦闷,则且平心静气,遂释然,俟明日寻之。

  ……[1]

  行为之标准,彼言处人群中共同生活,互为反响,故个人之意志,非在社会所许之限制内,则殆不能行之,于是乎分劳互助尚焉。而协和亲睦,又为分劳互助所自出,家庭尤然。盖每以不协和亲睦,遂至不分劳互助,以即于颠蹶,此不必贤不肖之异路。同一贤也,而或则见解不同,或则气量各殊,彼此不调和,龃龉生矣。吾闻此言,吾颇有感,吾家诸兄即其伦也。吾七兄终以不遂其意,忧伤憔悴,至今不适其意,则终无以解免也。故吾尝谓,人各有志,强而同之,势所不能。但观其事之正否,有无障碍于团体生活,斯为可矣。

  [1]此处疑有脱漏。

  向警予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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