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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防敌人夜袭的指示


  关于严防敌人夜袭的指示(1)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据俘敌人军官供称,蒋贼[1]谓红军夜间警戒万分疏忽,以后应注重夜袭,必操胜算。其方法是在与我军相距不远时乘风雨晦月之夜,挑选精壮轻装士兵编为各个小部队,先于日间将联络方法、经过、路程等准备妥当,深夜出我不意猛烈袭击。因此,现在蒋贼各部队每周至少一次至二次,用各种色灯演习夜间实弹射击。吴奇伟[2]之纵队各团组织挺进大队,准备四周教育计划,除一般军事常识外,每周有四次夜间训练,学习夜间射击及行军。并称蒋贼令空军亦练习夜间航行,试验投掷照明弹。

  对于严密警戒事项,委员会已有训令,但迄今未引起各级首长注意,特别是地方部队在夜间更不断地遭受敌人袭击,有被敌人捕杀者,有被其冲散者。这些在我们革命军队中,特别是粉碎敌人五次“围剿”中,是丝毫不可容有的现象。除关于警戒事项和反对蒋贼法西斯等组织——蓝衣社的事项,曾经载在以前训令上者不重述外,兹拟定下述指示,望各级首长警惕过去受到损害的血的教训,严格遵行。

  第一,配置休息,如在距敌人两日行程以内以及在敌人可能来袭击时,所派出的前哨,对于各方敌可能前来的地方都应警戒起来,并构筑相当工事。这种前哨警戒由日间转到夜间时,前哨司令员应按照实际情况定出下述的指示:

  1.前哨翼侧及前哨连接合部定出保障方法;

  2.前哨预备队转移到何处去,为达何种目的;

  3.在某些地方要派出补充的军士哨和潜伏哨。

  第二,除了前哨警戒外,各部队应在自己的宿营地派出直接警戒。

  第三,在前哨警戒以前的通敌要道上,须派出侦察并定出敌来时的警报,以免突然受袭。必要时并在该要道上设置障碍物和埋伏,打击来敌。因敌人夜间前进常带着恐惧,必一经意外骚乱不易集合成队,且常自相残杀。

  第四,日间对于警戒线前方各地物须测好距离,并完成射击设备,特别要在敌人必经路之要点上,预先完成简易的照明设备(堆积容易燃烧之物),在敌人到达时燃烧起来,而施以侧射或纵射。施行反冲锋须对敌人侧背行之,特别是在他立足未稳时。

  夜间战斗主要是在步兵白刃扑搏,而火力战斗是受夜间条件限制的,特别是在进攻方面。

  第五,宿营时须严密封锁消息,特别注意通信工具被敌人间谍利用,以免泄漏我军配置情形。

  第六,上级首长在宿营时,应预拟敌人来袭时的战斗部署,告知所属首长以免临事仓皇。宿营各部队都要规定自己的紧急集合场,必要时并由高级首长规定大紧急集合场。

  第七,凡游击队及其他独立活动的小部队的宿营地,须选在敌人可能派出侦探的地域以外,并在向各方运动无阻之处。这些部队须于黄昏后突然进入营地,并在宿营地派出必要的警戒,禁止任何人外出泄漏消息。最好是用忠实住民或自己侦探在敌人可能来道上监督敌人,预备火光信号,于敌人到来时即燃烧,警报我宿营部队准备行动。

  第八,在风雨晦月一切天候恶劣及部队过度疲劳时,应特别注意严密配备警戒,各级首长并须亲自派员巡查。

  第九,如发现敌人飞机投掷照明弹时,则我军应停止运动并卧下,以避免空中敌人的观察,无论何时严禁发生火光。

  第十,我军尤其是游击队应按照当时环境,力求主动地、积极地袭击敌人,特别是夜间袭击敌人,以获得先机之利,不可消极防止敌人之来袭。为要保证这一动作顺利的完成,必须利用时间,根据步兵战斗条令及步兵操典来练习一切夜间动作,如方向识别、通信联络和迅速与静肃的运动,以及冲锋动作等。

  各部应即转令所属按照此令,并参酌本委员会前发关于侦察警戒及反对敌人蓝衣社的训令,严格遵行。

  此令

  代主席 项英

  副主席 王稼祥 彭德怀

  [1]蒋贼,指蒋介石。

  [2]吴奇伟,时任国民党军第3路军第7纵队副指挥官。

  (1)本篇系项英与王稼祥、彭德怀联名签发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指示。根据军事科学院军事图书馆馆藏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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