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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兵团作战指导及战术的指示


  关于各兵团作战指导及战术的指示(1)

  (一九三三年十月九日)

  朱、周:

  (一)军委认为,敌人正在进行集中其进攻纵队之最后步骤。敌之左翼八十七师、七十九师、四师[1]将于十五号前组成,而其中路军亦已以新的三个师(九师、四十三师、九十七师[2])加强了。因之,我东方军处于敌人外翼侧之优势渐失,而十五号后被敌包围的危险将日益增长。此外,敌人之中路军将继续过去战略,向建、太[3]前进而断我东方军之归路。

  (二)在此种情形下,将于十月下半月中,各兵团作战指导及战术应如下:

  甲、不应攻击任何工事区域,不应向任何停滞的敌人作正面攻击。

  乙、东方军之行动,应仅限于侧击行进中之敌之纵队。为达此目的,须有大的运动机动、包围与迂回。

  丙、必须加强守备,否则上述任务将不能完成。

  (三)军委命令:

  甲、三、五军团依据硝石以北之适当区域,由此进击由南城或金溪前进之任何敌之纵队。

  乙、佯攻硝石之部队,至多不能过一师。

  丙、除二十师外,十九师亦应向北挺进,两师均归十九师师长统一指挥,东北区域中之一切游击队伍,亦归其指挥。通信联络经十九师电台。

  丁、箝制队十五师之一团,并三师欠一团依旧在黎川之南及东南作战,保障东方军向建宁撤退之后方道路,亦包括在他们的任务之内。

  戊、一切伤病人员及胜利品迅速经建、太南运达后方。

  己、后方机关应于十二日准备在必要撤退的情况之下,向南迁移。

  庚、在广昌、建宁、太宁[4]各构筑一防守支点,各个支点应有重机枪及一排或一连带十天子弹,广昌应有观察所。在工事一二千米达[5]应有火力巢支点,守备队长应由方面军指挥机关直接委任。

  (四)一军团继续在抚河西岸箝制吴纵队[6],而独立一、四团应不再延迟地而依前令,向敌人北线各道路动作。

  (五)已令十军在信江南岸积极进行游击战争。

  (六)如果东方军被迫向南撤退时,只有在接到军委命令后才能允许,由五军团部队先行,三军团随之。而十九、二十两师应留在东北,继续与加紧战争。在该令未下以前,各部队应以最大的积极活动,以便在最后一分钟阻滞敌人集中。

  (七)执行情况即报告。

  项英

  [1]八十七师、七十九师、四师,八十七师隶属国民党军北路军第2路军第2纵队;七十九师隶属北路军第3路军第8纵队;四师隶属北路军第2路军预备队。

  [2]九师、四十三师、九十七师,九师隶属国民党军北路军第3路军第7纵队;四十三师隶属北路军第3路军守备队;九十七师隶属北路军第3路军守备队。

  [3]建、太,指福建的建宁和泰宁。

  [4]太宁,即福建泰宁。

  [5]米达,英文Metre的音译,即公尺,今称米。

  [6]吴纵队,即国民党军北路军第3路军之吴奇伟的第7纵队。

  (1)本篇系项英致朱德、周恩来的电报。根据中央档案馆馆藏件刊印。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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