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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诗小记”(2)


  四

  文章上常用的两种比喻方法,所谓明喻,暗喻,都要借重另外的物事以类比显见文中抽象的情理,与贴切的形容。不过在学术文或普通散文中用的最多的是明喻,暗喻较难也较为少见。明喻乃直接的对比,引一物事的动象加重本意的分量,气势。例如“芙蓉如面柳如眉,”“如水银泻地,无空不入”“如月之升,如日之恒”,“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等句,使人一读易悉,相比之下意象更为明显,能增加了解感动的成分。暗喻是诗人最擅长的“拿手戏”,不过用法略难,求其恰合,妥贴,不隔阂,不隐晦;一样是加重文字的分量与气势,更多一层耐人寻味的曲折;这样曲折却非居心绕弯儿,是要使读者对诗中的情景,思致,有更深更切的留恋,因之,使诗力的启发分外强烈,分外透入。《离骚》中暗喻甚多“苏粪壤以充帏兮,谓申椒其不芳”,“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等句皆是。《诗经》的比兴处,此法的应用亦广,不必一一举证。因为申诉本事,形容本意,直截说出,语简易尽,加以明喻,比类自显。(直接的对比)若用暗喻(间接的对比)是不迳说如彼,如此,仍以意类通比,却不显示主观的肯定喻象,留予读者一个进一步分析用思的机会。而且暗喻多含兴意,“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借墙茨作兴引起下文固可;然意在暗喻毫无疑义。又如杜甫《重赠韦左丞丈》诗中说到“今欲东入海,即将西去秦”,隔过四句,使是“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明明以暗喻为结,但不一直道破,读者便感到意味的深长。白居易《琵琶行》中间有几句明喻暗喻兼用,最易看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流泉水下滩。”……“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把琵琶音调横说竖说无非借另外物事作喻,不过直接比附与间接比附交相为用,文字既不干枯,意象又多生动。中国的诗词赋与外国的诗歌的名作者都会利用恰切的暗喻。以加重诗情诗意的光华。否则数语直破,尚有何婉曲的趣味。岂止文人的诗歌好用这样“拿手戏”,民间谣曲里的暗喻法也随在可见。并非作者故意不直说白道,用诗歌申诉情感,刻画自然,最忌太直太显,无山穷水尽,柳暗花明的曲折。那样,读者固易于明了,不假思索便以为这般,如此,然而感受上却浅薄多了。只求“明了”,索性连明喻不必用,是一是二,落得省字省力。然诗歌除却“达意”,最主要的是“兴感”,所以这两种喻法的应用俱不可少。

  刘彦和所谓:“且何者为比,盖写物以附意,飏言以切事者也。”这句话对于比喻的定义可谓“要言不繁”,——就是新诗的作者也应该加以珍视。

  五

  诗人的情感要丰富,要强烈,要深入一切物事的核心,要先能激动作者自己的肺腑,不过,——无论如何,表现出来却多少总要耍点“手法”。所谓“手法”,不是障眼法,不是堆砌,隐瞒,更不是卖弄“才情”。把不能抑遏的情感与深入的观察,横空的想象打成一片化为有音乐性的诗句,不管诗人的个性如何,——刚劲或温柔,雄壮或幽静,洒落或拘谨,——但他须先经过一番“清炼”的工夫。直说,白道(非白描)只图以理胜人,以教导付与读者,即令真有所感,已不免空浮,粗疏之病。“气盛言宜”,自具至理,然以之说诗,似还有待商量?也有一气呵成,不假修饰,——在表现上没有扭捏装点的痕迹与做作的外形,一样不失其为佳作。但找找古今诗人的这类例证,你读去听去,觉得作者情感的奔放,有力,仿佛如中国字的一派,真能“力透纸背”。盖因气盛而又有常日的素养,句法中自具调谐,歌唱中自有节奏,然而还需要有种种衬托,映带,不过单因气盛。读者略不经意,便认为这等诗绝无一点“手法”,只是“天籁”,其实被诗人瞒过了。

  有文字上的素养,更有作者独具的真感,加上想象的组合,以口以笔变成诗歌,重叠,往复,像是急不择言,却最富于感动,挑拨的力量。所谓一气呵成的诗至少须有这样根柢,并非专靠一点直觉的情感,不顾艺术,便能冲口而出,一挥而就。即以情感为证,若笼统,浑然,未尝“清炼”,比附外象一无选择,纵使真实,因为失掉了表达上剪裁的方法,音节上调谐的变化,反而将诗感冲淡,—因之减少了传布的效率。自然,徒讲形式,是“诗匠”的能事,与真诗人的创作相去尚远。不过,欲做一首好诗,则内涵外形两皆完美,方易传感;方易收兴观群怨的效果。即具“真感”,还须注意怎样表达才可称合,至于原是矫揉仿造的“伪感”,以手代心,强作支捂,已尚无感,何能感人。

  六

  西洋诗中Ode一体颇难译为恰当的中国名词。笼统译作抒情诗,与Lyric易混,且亦难尽涵义。至从Noble Sentiment解释,或作格高之诗;尤不相宜。各种诗体格高者甚多,何况Sentiment一字作格律风格讲,相去甚远。或则以“歌行”二字当之,虽似适当,亦不是十分妥贴。

  Ode诗体来源甚古,当文艺复兴期末流行于意大利法兰西,其后方传入英国。司频塞尔Spenser的Epithalamium一诗可算英国第一首的Ode。约翰孙及十七世纪的抒情诗家用此新体作诗不少。通常看去,这种诗体似乎没有严整一定的规律,但那时的英诗人除却约翰孙外,大都有整齐的节段,韵律。至十七世纪末,考莱方将不规则的Pindaric Ode介绍到英文学界。从此以后,英诗人便不严守旧日所习的此体格律,而有运用体裁字义的自由了。

  Ode介乎抒情诗与叙事诗之间,是一种音乐的抒情诗,而题材亦有较丰富的发展。以拟中国旧诗,与“歌行”略近,故普通译作歌行未为不可。不过,中国的歌有长,有短,(如《陇头歌》《子夜歌》等最短)而Ode在初流行时,行数较多,到后来很简短的也有了。就以Epithalamium为证,共二十三节,每节有的十八行,有的十九行,总算起来,置之中国诗中也可称为长诗。他如克茨的《夜莺歌》,Ode to a Nightingale,格雷的Progress ofPoesy Ode都非简短的抒情小诗。这种诗体长短皆宜,到后来亦无严格韵律的限制。故用作写情,叙事,烘托想象,比较上较为利便。这一点与中国诗的“歌行”似相符合。因为“歌行”不比“律绝”,受字句数目的规定与韵脚平仄的谨严,富有自由伸缩性,无怪西洋的诗人从十八世纪来以Ode名其诗题的日多。

  Ode可谓为抒情诗之一体,但所以要特用此名目的原因,并不专在内容,形式的关系亦颇重要。大致因外形不同,Ode可分三种:一、规则节段的Ode(叫做Sapphic Ode)二、规则的希腊诗首句的Ode(或叫做PindaricOde)三、自由体Ode。头一种即英国诗人在最早期以此体作诗时所用,节段与韵脚整齐,严紧;诗人自非一定照斯频塞尔的分节段法,可有其变格的自由。不过在这一种Ode作法里,作者却不能不顾及节段的整饬,对称,以及韵脚的变化。第二种乃仿希腊Ode的“合唱分隔法”。所以即用希腊诗人的名字Pindar以名此体(第一体亦借用希腊女诗人立名。)但在希腊时,此类诗歌可供演唱,和以弦琴,风笛,与舞蹈相配。首句方歌,唱和班队即行过神庙或广厅,至中解便向后运行,歌至尾段时,班队全体立住。借共同动作以应节奏。此种Ode颇不易作,英诗人仿者亦少。雪莱可称圣手,以“雅典歌”与“拿玻勒司歌”二首为这种Ode的佳制。(其详不细述)第三种自由体最为方便,而利于天才较次之诗人。结构,用韵,都不像上两种的整齐,用字亦无限制,故宜于读而不宜于歌;便于作而多挥发,与无韵诗相似。脱卸不少的拘束,作者有发纵收结的自由,听起来音乐性或差一点,然少拘束,与自由诗有一样的利便。

  就Ode诗体看来,西洋文学作品也是一步步从繁难的形式中趋向于格律的解放,使作者对意象构成及思感的传达上有多少自由。才高心细的诗人并不易为格律拘定,反能变化于格律之外,如克茨,雪莱的种种Ode可为明证。不过由鉴赏的节力与写作的自由上说,形式的逐渐解放自有便宜。(粗制滥作在所不免)因思及中国新诗的进展,故举此体作一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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