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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四十三岁)


  1月3日 中央临时政治局通过了《广州暴动之意义与教训》,提出“广州暴动是阶级斗争整个发展之客观条件的结果所必然要发生的”,对广州起义的历史意义给予了正确评价。

  1月中旬 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召开会议,苏兆征等人对李立三否认广州暴动历史意义的做法提出了严厉批评。

  1月18日 出席临时中央政治局第8次会议,讨论有关召开党的“六大”等问题。

  2月4—6日 泛太平洋劳动会议秘书处第二次会议在上海召开。苏兆征主持会议,并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向大会作了《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报告》。

  2月8—12日 主持召开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一次扩大会议,这是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和革命失败后全国总工会的第一次会议。研究在当前形势下工会的任务和工作部署。

  2月中旬 以中国工会代表团团长的身份率领15名中国工会代表团离开上海赴苏联,参加赤色职工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

  3月7日 与向忠发一起致信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

  3月18日 苏兆征率领中国代表参加第四次赤色职工国际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并在大会作关于中国职工运动问题的报告。大会选举执委时,苏兆征当选为执行委员会委员。会后,应苏联各地工会邀请,前往参观访问。

  3月28日 与向忠发一起与诺林谈论关于中国宣传鼓动工作。

  5月6日 在国内《红旗半周刊》上发表《广州工人阶级的新战线》一文。

  5月4日 与向忠发一起致信红色工会国际执行局。

  5月7日 与向忠发一起分别致信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和给红色工会国际执行局。

  5月 应邀参加农村工会国际代表大会,当选为农村工会国际执委会副委员长。

  5月 应邀出席苏联全国总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并做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情况的报告。

  6月5日 与向忠发一起致信红色工会国际执行局。

  6月12日 和瞿秋白、周恩来、邓中夏等一起受到斯大林的接见,斯大林就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当前中国革命的高潮与低潮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6月14—15日 与周恩来、瞿秋白、蔡和森、李立三、邓中夏等共21人举行了政治谈话会,就中国革命性质、任务与革命形势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6月18日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开幕。苏兆征作为广东代表团正式代表参加了大会,并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之一。会议期间,苏兆征被选为苏维埃运动委员会、广州暴动委员会的召集人,主持有关活动。经选举当选为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分工担任中央工委书记。

  6月 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委员长苏兆征名义发表《告广东工人》一文,号召一切在业实业的工友们,“为自己的利益”、“为恢复自己的工会”、“为建立我们自己的工农兵政权而斗争”。

  7月11日 代表新的中央委员在六大闭幕会上致词。

  7月15日 中国共青团第五次代表大会于莫斯科举行。苏兆征以名誉团员资格被邀请参加大会,并在大会致词。

  7月17日 作为中共代表团书记率领中共代表团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纲领起草委员会委员。苏兆征代表中国共产党代表团第一个向大会致贺词。

  7月27日、8月4日 两次在共产国际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作了重要发言,介绍了当前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艰苦卓越的革命斗争的情况。

  8月 苏兆征与瞿秋白、向忠发三人当选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

  8月18日 致信联共(布)中央政治局。

  9月 因积劳成疾患阑尾炎入院医治。在此期间,曾写了一本关于1922年香港海员大罢工问题的小册子,交国际运输工人委员会出版。

  1929年(四十四岁)

  1月 因国内革命斗争需要,他抱病回国,参加斗争。

  2月初 返抵上海。

  2月17—20日 主持召开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并作了关于出席赤色职工国际第四次会议的报告。

  2月24日 因操劳过度旧病复发,病重入院。因保密需要和担心给组织增加负担,他没让家人及时告诉中央机关。

  2月25日 病危。当天下午向忠发、周恩来、邓小平、李立三、邓颖超等闻讯赶往医院看望。苏兆征在生命垂危之际,艰难地讲了自己对如何争取革命胜利的想法,留下“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奋斗”;“大家同协力起来,一致合作,达到我们最后最后的成功”的遗言,站在旁边的邓颖超立即将它记录下来,交给党中央。抢救无效病逝,终年44岁。

  按照中央领导的安排,苏兆征以“姚维常”的假名登记安葬在江湾公墓。邓中夏撰写《苏兆征同志传》,高度评价苏兆征:“由工人出身而成为这样伟大领袖的,在东方仅此一个。”

  2月2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苏兆征不幸逝世表示沉痛悼念。会议发出第三十二号通告,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一致起来,继承苏兆征同志的奋斗精神,坚决完成革命事业。

  3月4日 全总发出通告,号召全国工人纪念自己的领袖,继承他的精神,完成工人阶级的革命事业。

  3月15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团体亦分别发出悼念苏兆征逝世的文告,并举行一系列悼念活动。

  共产国际、赤色职工国际及一些国家的共产党,亦为苏兆征同志的逝世举行了一系列的悼念活动。

  12月 赤色职工国际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特意为苏兆征的逝世默念致哀。

  1930年

  2月 苏兆征逝世一周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第十号通告,专门出版了纪念册,《劳动》周刊社专门出版了纪念特刊。

  (参考禤倩红、卢权编《苏兆征生平活动简表》,收入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委员会办公室编《苏兆征研究史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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