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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4)


  才叔做个鬼脸道:“别装假!就是我在中山路拐弯碰见你的那一天,和你并肩走着圆脸紫衣服的那一位——这样见证确凿,你还不招供么?”

  天健道:“唉!那一个。那一个就是我房东的女儿……”曼倩和才叔都以为还有下文,谁知他顿一顿,就借势停了,好象有许多待说出的话又敏捷地、乖觉地缩回静默里去。夫妇俩熬不住了,两面夹攻说:“无怪你要住她家的房子!”

  天健忙说:“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房东是位老太太。我在四川跟她的侄儿混得很熟。我到此地来,她侄儿写信介绍,凑巧她租的屋子有多余,所以划出一间给我用——是啊!我偷空进城的日子,有个歇脚点,朋友来往也方便。她只有一子一女。儿子还上学读书,这位小姐今年夏天大学毕业,在什么机关里当科员。那女孩子长得还不错,也会打扮。就是喜欢玩儿,她母亲也管不了她——”说到此,天健要停,忽又补上道:“航空学校同事跟她来往的很多,不单是我。”

  当科员的才叔听着想:“原来是办公室的‘花瓶’!”没说出口。曼倩的笑象煮沸的牛奶直冒出来:“那位小姐可算得航空母舰了!”才叔不自主地笑了。天健似乎受到刺痛地闪了闪,但一刹那就恢复常态,也搀进去笑。曼倩说过那句话,正懊恼没先想想再说,看见天健表情,觉得他的笑容勉强,更恨自己说话冒昧,那女孩子没准是他的情人。今天话比平时说得太多,果然出这个乱子。

  曼倩想着,立刻兴致减退,对自己的说话也加以监视和管束,同时,她看天健的谈笑也似乎不象开始时的随便坦率——但这或许是她的疑心生鬼。只有才叔还在东扯西拉,消除了宾主间不安的痕迹。好容易饭吃完,天健坐了一会就告辞。他对曼倩谢了又谢,称赞今天的菜。曼倩明知这是他的世故,然而看他这般郑重其事地称谢,也见得他对自己的敬意,心上颇为舒服。夫妇俩送他出院子时,才叔说:“天健,你不嫌我这儿简陋,有空常来坐坐。反正曼倩是简直不出门的,她也闲得气闷。你们俩可以谈谈。”

  “我当然喜欢来的!就怕我们这种人,个个都是粗坯,够不上资格跟表嫂谈话。”虽然给笑冲淡了严重性,这话里显含着敌意和挑衅。亏得三人都给门前的夜色盖着,曼倩可以安全地脸红,只用极自然的声调说:

  “只怕你不肯来。你来我最欢迎没有。可是我现在早成管家婆子,只会谈柴米油盐了。而且我本来就不会说话。”

  “大家无须客气!”才叔那么来了一句。这样嘱了“再会”,“走好”,把天健送走了。

  两天后的下午,曼倩正在把一件旧羊毛里衣拆下的毛线泡过晾干了想重结,忽然听得天健来。曼倩觉得他今天专为自己来的,因为他该知道这时候才叔还没下班。这个发现使她拘谨,失掉自在。所以见面后,她只问声今天怎会有工夫来,再也想不出旁的话。前天的亲热,似乎已经消散,得重新团捏起来。天健瞧见饭桌上拆下的毛线堆,笑道:“特来帮你绷线。”曼倩要打破自己的矜持,忽生出不自然的勇敢,竟接口说:“你来得正好,我正愁没人绷线,才叔手腕滞钝,不会活络的转。我今天倒要试试你。只怕你没耐心。让我先把这毛线理成一股股。”这样,一个人张开手绷线,一个人绕线成球,就是相对无言,这毛线还替彼此间维持着不息的交流应接,免除了寻话扯淡的窘态。绕好两三个球以后,曼倩怕天健厌倦,说别绕罢,天健不答应。直到桌上的线都绕成球,天健才立起来,说自己的手腕和耐心该都过得去罢,等不及才叔回来,要先走了。曼倩真诚地抱歉说:“太委屈了你!这回捉你的差,要吓得你下回不敢来了。”天健只笑了笑。

  从此,每隔三四天,天健来坐一会。曼倩注意到,除掉一次请她夫妇俩上馆子以外,天健绝少在星期日来过。他来的时候,才叔总还在办公室。曼倩猜想天健喜欢和自己在一起。这种喜欢也无形中增进她对自己的满意。仿佛黯淡平板的生活里,滴进一点颜色,皱起些波纹。天健在她身上所发生的兴趣,稳定了她摇动的自信心,证明她还没过时,还没给人生消磨尽她动人的能力。要对一个女人证明她可爱,最好就是去爱上她。在妙龄未婚的女子,这种证明不过是她该得的承认,而在已婚或中年逼近的女人,这种证明不但是安慰,并且算得恭维。选择情人最严刻的女子,到感情上回光返照的时期,常变为宽容随便;本来决不会被爱上做她丈夫的男子,现在常有希望被她爱上当情人。

  曼倩的生命已近需要那种证明、那种恭维的时期。她自忖天健和她决不会闹恋爱——至少她不会热烈地爱天健。她并不担忧将来;她有丈夫,这是她最有效的保障,对天健最好的防御。她自己的婚姻在她和天健的友谊里天然的划下一条界限,彼此都不能侵越。天健确讨人喜欢——她心口相语,也不愿对他下更着痕迹的评定,说他“可爱”——无怪才叔说他善交女友。想到天健的女友们,曼倩忽添上无理的烦恼,也许天健只当她是那许多“女朋友”中的一个。不,她断不做那一类的女友,他也不会那样对待她。他没有用吃喝玩乐的手段来结交她。他常来看她,就表示他耐得住恬静。

  天健来熟了以后,她屡次想把才叔说他的话问他,然而怕词气里不知不觉地走漏心坎里的小秘密,所以始终不敢询问。这个秘密,她为省除丈夫的误会起见,并不告诉才叔。因此,她有意无意地并不对才叔每次提起天健曾来瞧她。她渐渐养成习惯,隔了两天,就准备(她不承认是希望)他会来,午饭后,总稍微打扮一下。虽然现在两人见惯了,而每听到他进门的声音,总觉得震动,需要神速的大努力,使脸上不自主的红晕在他见面以前褪净。

  她活着似乎有些劲了。过了个把月,已入冬天,在山城里正是一年最好的时季。连续不断的晴光明丽,使看惯天时反复的异乡人几乎不能相信天气会这样浑成饱满地好。日子每天在嫩红的晨光里出世,在熟黄的暮色里隐退。并且不象北方的冬晴,有风沙和寒冷来扫兴。山城地形高,据说入冬就有雾围裹绕,减少空袭的可能性,市面也愈加热闹。一天,天健照例来了,只坐一会儿就嚷要走。曼倩说,时间还早,为什么来去匆匆。天健道:“天气好得使人心痒痒的,亏你耐得住在家里闷坐!为什么不一同上街走走?”

  这一问把曼倩难倒了。要说愿意在家里闷着,这句话显然违心,自己也骗不信。要跟天健作伴在大街上走,又觉得不甚妥当,旁人见了会说闲话,有些顾忌——这句话又不便对天健明说。结果只软弱地答复说:“你在这儿无聊,就请便罢。”

  天健似乎明白她的用意,半顽皮、半认真的说:“不是我,是你该觉得枯坐无聊。我是常常走动的。同出去有什么关系?不成才叔会疑心我拐走了你!”

  曼倩愈为难了,只含糊说:“别胡扯!你去罢,我不留你。”

  天健知道勉强不来,便走了。到天健走后,曼倩一阵失望,才明白实在要他自动留下来的。现在只三点多钟,到夜还得好半天,这一段时间横梗在前,有如沙漠那样难于度越。本来时间是整片成块儿消遣的,天健一去,仿佛钟点分秒间抽去了脊梁,散漫成拾不完数不尽的一星一米,没有一桩事能象线索般把它们贯串起来。孤寂的下午是她常日过惯的,忽然竟不能再忍受。才想起今天也不妨同天健出去,因为牙膏牙刷之类确乎该买。虽然事实上在一起的不是丈夫,但是“因公外出”,对良心有个交代,对旁人有个借口,总算不是专陪外人或叫外人陪着自己出去逛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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