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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铁十二则


  一

  有一个宜兴人,姓徐,他替胡适做了两句诗叫做"跑出西直门,跳上东洋车。"他自以为对于新体的诗模仿得很工。"西"字对"东"字,足见他曾经学过对对子,难得,难得。

  二

  有人说,白话诗真不成个东西。我说,这话很对很对。你看,近来竟有清国林孝廉的《白话新乐府》《白话劝孝新道情》,上海小时报上"s"的白话诗,上海某报上周瘦鹃的白话诗,和宜兴徐某的白话诗。唉!白话诗还成个什么东西?

  三

  有人看见什么报上所登的,叫做什么思孟做的什么《息邪》,气得了不得,说:"如此胡说八道,那还了得。我以为蔡、沈、陈、胡、钱、徐、刘诸君,应该起诉才是。"这话我不大赞成,我并非主张"绅士态度"。我以为蔡等诸君该做的事很多,要是耗去宝贵光阴,去和这班人争论,未免太可惜了。就是没有事做,也大可吃杯冰其林消消暑,睡它一觉养养神,不还较为值得吗?

  四

  中国杀人的人,最喜欢做《三字经》,最著名的有三句,叫做"莫须有"、"革命党"、"过激党"。

  五

  "遗老"们说:"中国道德天下第一,道德之中,尤以'孝'字为最有价值。"昨天有人谈论,说:"不知这'孝'字究竟值几个大?"我说:"你到'小有天''醒春居''沁芳楼'去打听'杏酪'或'杏仁豆腐'的价值就知道。"(按,杏酪是《白话劝孝新乐府》的出典。)

  六

  叫做什么《息邪》的文章里,有几句话道:"厮养贱役,乐闻其说,莫不色喜。防御稍疏,乘间窃发,一旦介士受惑,太阿倒持,如火斯燎,杯水奚救。"奉告他道:"请放心,多打断几根'司的克'就不害事了。"

  七

  日本的无政府党人大杉荣君,打了政府方面的警察,政府仅罚了他日金五十圆。中国的爱国者潘蕴巢君,做了几篇主张爱国的文章,国家的审判厅竟判他坐一年监牢做一年苦工。又中国爱国的学生训斥投降卖国俱乐部的学生,竟被国家的检察厅提了去,受惨无人道的待遇。又中国的爱国者陈独秀君,因为散布爱国的传单,竟被国家的警察厅捉了去,关上两个月,不许人见面。

  八

  那些自命为"折衷派的文学家",一面在那里摇头晃脑,读所谓"骈文",读他的什么"古文",做几篇《题……太史……图序》,或《……三月三日……修禊序》,或《……公……行状》或《清故……总督……巡抚……公神道碑》;一面逢人便道,"文学是要革新的","我不反对白话文"。这种蝙蝠派的文人,我以为比清室举人林纾还要下作。

  九

  析产的时候,对于老子拍桌大骂,眼红筋粗,要比兄弟多拿几个钱,多占几所房子。"风流"的时候,叫铜匠配了钥匙,偷开老子的银箱,拿上成百成千的洋钱,去付嫖赀赌债。这都不算什么,只要老子一旦死了,把"罪孽深重,祸延显考","亲视含敛,遵制成服","抢地呼天,百身莫赎","苫块昏迷,语无伦次","不孝孤子,泣血稽颡"……几个字照例写了,高孝帽、哭丧棒之类照例戴了、拿了,那孝子的资格便具备了。哈哈!

  十

  我前几天看见一个警察提住一只狗,拿佩刀砍下一条狗腿。昨天又看见一个警察,拿住佩刀,向狗肚子里一刺,等他拔了出来一看,真应了旧小说里的两句话,叫做"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我看了,想起去年有一个朋友对我说:"听见一个人在那里大骂,说:'什么人道主义,也有人讲了,那还了得。'看来此公是讲兽道主义的了。"我以为这两位警察,正该讲讲兽道主义才是哩。

  十一

  有一个人说人家"读小学校的教科书",他自以为这是挖苦人到了尽头了。其实,中国人很该读读小学校的教科书,或者可以知道一点普通的知识,要是单会套两句"桓公五年左传"里"郑庄公"的话,是不够事的。

  十二

  伏先生:今天的《寸铁》栏中,先生对于我主张蔡先生等不值得同什么"思孟"去争论的意思,有些不以为然。我现在先要声明,我十四日那块"寸铁",并非对于先生八日那块"寸铁"而发的。因为那篇《息邪》发见以后,有个朋友主张,蔡先生应该起诉。我对于这个意见很不以为然,所以炼了十四日那块"寸铁",写给《国民公报》。现在先生所说的"他们感化力薄弱",并且要他们想法,"使思孟不再做思孟,并使世界上从此再没有思孟出现",这话我却极端赞成。我以为蔡先生等两年来所做的事业,都是想"使世界上从此再没有思孟出现",可是方法能否达到目的,我们却要帮他留意的。(感化力却还有不够的地方,要不然就不至于有七月十六日的"吃饭"了。滋味好的食品很多,何以单想吃什么"湖"的"鱼"呢。)至于思孟这个人,我虽不敢一口断定,说他一定不能救济,但是陷溺已深,恐怕感化甚难。我们局外人,除了口诛笔伐,有什么法子想呢。至于思孟所要"息"的诸"邪",我以为他们应该干"使世界上从此再没有思孟出现"的事业。对于思孟,只好用耶稣临钉死时的话道:"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事,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四节)就此完事了。我对于先生今天那块"寸铁"的意见是这样的。至于我反对起诉的话,是因为就是要起诉,也应该向"法庭"起诉的,若诉"思孟"于"思孟",那比伯夷老爹说的"以暴易暴",和孟二哥说的"以燕伐燕"还要无谓,所以我很反对,随便写了几句,和先生谈谈,先生以为怎样?

  异白八月十五日

  (1919年8月《国民公报》寸铁栏。一、二发表于8月13日,三至六发表于8月14日,七至十二发表于8月16日。均署名异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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