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钱玄同 > 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 | 上页 下页


  (ㄉ)《乐记》

  “乐本无经”之说,亦发于邵氏《礼经通论》。那位十三岁就瞎了眼(《汉志》颜注引桓谭《新论》)而能活到二百五六十岁的窦老头子来献什么“《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这件奇事,当然是造谎,不值得一驳。但古文家不但不以此事为可疑,且有更进一步,认“《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为即“《乐经》”者。吾友黄季刚(侃)先生说:

  乐本有经,盖即《周官》大司乐“二十职”。或谓《乐经》至秦燔失,或谓乐本无经,殆皆不然也。(《六艺略说》)

  黄氏极端崇信古文,崇信刘歆,但此奇论,实刘歆所未言,《七略》所不载。其然,岂其然乎!《汉志》又说:

  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

  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

  又要搬出河间献王和《周官》来了,而且又来了一位毛老先生!是毛亨?是毛苌?还是另有一位姓毛的?何毛氏之多才也!

  (ㄊ)《周易》

  康氏书中,以辨《易》的部分为最坏,十之八九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主张《经》皆孔子所作,故非说孔子作《卦辞》、《爻辞》不可。其实《五经》之中,惟《春秋》为孔子所作;其他四经,有成于孔子以前的,有成于孔子以后的;内中如《尚书》,大部分的《周书》及《商书》之《盘庚》当成于孔子以前,而《虞夏书》及《周书》之《洪范》等当出于孔子以后:皆非孔子所作也。《易经》明明是一部卜筮之书。朱熹说:

  窃疑卦爻之辞,本为卜筮者断吉凶而因以训戒。……其可通处,极有本甚平易浅近,而今传注误为高深微妙之说者:如“利用祭祀”,“利用享祀”,只是卜祭则吉;“田获三狐”,“田获三品”,只是卜田则吉;“公用享于天子”,只是卜朝觐则吉;“利建侯”,只是卜立君则吉;“利用为依迁国”,只是卜迁国则吉;“利用侵伐”,只是卜侵伐则吉之类。(《答吕伯恭书》)

  这话极精。《易经》所写的生活是渔猎和牧畜时代的生活(看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所引的史事是商及周初之际的史事(看顾颉刚的《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载《古史辨》第三册):可以证明它是作于西周的卜筮之官。但未必是西周的卜筮之官预先创作了这样一部完完全全整整齐齐的《易经》,而到卜筮之时检用的;似乎是卜筮之时撰成的繇辞,所以有好些句子都好像指一件事实而言,虽然我们现在无法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后来有一个人搜集了这许多彼此不相干的繇辞编纂为此书,又自己特撰了一部分。所以有些卦的六爻之意是一贯的,有些卦是各爻之意彼此没有关系的。大概前者是编此书的人所特撰的,后者是他将旧繇卦杂凑而成的。李镜池氏的《周易筮辞考》(亦载《古史辨》第三册)发挥此意最为精详,今引其第四节的三个结论:

  (1)《卦爻辞》中有两种体制不同的文字——散体的筮辞与韵文的诗歌——可以看出《周易》是编纂而成的。

  (2)《卦爻辞》之编纂,有大部分是编录旧有的筮辞,有小部分是编者的著作。

  (3)《卦爻辞》的编纂年代,当在西周初叶。

  其第五节起首说:

  《周易》中有故事,《周易》中有诗歌,《周易》中还有格言。

  其篇末的结论凡八条,今引其三条:

  (一)从《卦爻辞》中筮占贞问等字,可以证明《易》是卦筮之书,由卜筮而成,为卜筮而作。

  (二)从《卦爻辞》的著作体例及其中的格言及诗歌式的句子,可以看出《周易》是编纂而成的。

  (三)从《易》辞中所表现的时代性及所叙的历史故事,可以看出《周易》的编纂年代是在西周初叶。

  郭沫若氏的《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中说:

  《易经》是古代卜筮的底本,就跟我们现代的各种神祠佛寺的灵签符咒一样。它的作者不必是一个人,作的时期也不必是一个时代。

  他的《金文所无考》(见《金文丛考》中)中说:

  基本二卦之“乾”“坤”二字亦为金文所绝无。金文无与“天”对立之“地”字;天地对立之观念,事当后起,则乾坤对立之观念亦当后起矣。且《易》之为书虽诡谲悖谬,然其本身亦有其固有之系统,乃于著述意识之下所构成之作品,与古代自然发生之书史不类。其经部之成或在春秋以后,即孔子亦未必及见。

  《卦爻辞》为卜筮之用,《易经》为编纂而成之书,李、郭二氏之说彼此相同。惟对于编纂之时代,李氏谓在西周初叶,郭氏谓当在孔子以后,我以为郭说近是。

  至康氏以《易经》为孔子所作,则大谬不然。孔子时代的生活断不是那样简单,孔子自己的思想决不会那样野蛮。说孔子作《卦爻辞》,未免太看低他老人家了。以此尊孔,翩其反矣!(“作”与“编”不同,“作”是发表自己的思想,“编”是集合过去的材料。若云孔子编《易》,还可以说得通;但康氏系坚主“《六经》皆孔子改制所作”之论者,照他所说,则《易经》里那种野蛮思想一定是孔子的“大义微言”了。)康氏既以《卦爻辞》为孔子所作,又不肯把《彖传》、《象传》送给七十子后学者,于是皮锡瑞就造出“孔子作《卦辞》、《爻辞》又作《彖》、《象》、《文言》,是自作而自解”的妙论,还要说与杨雄作《太玄》同例了。(皮说见《经学通论》。康氏《伪经考》中辨伪的精核之论,皮氏皆不能——实在是不敢——干脆采用,独此万不可通之“孔子作《易》”说,皮氏反深信不疑,且从而为之推波助澜,殊可异也。)

  康氏不但认《卦辞》、《爻辞》及《彖传》、《象传》为孔子一人所作,且反认郑玄、王弼以来合《彖》、《象》、《文言传》于《经》之改编本为今文《易》之本来面目,于是力斥《汉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之语为刘歆所伪托,可谓凭臆武断。惟其云《说卦传》为焦京之徒所附入,却是特见。我于一九二九年(民国十八年)撰《读汉石经周易残字而论及今文易的篇数问题》一文(亦载《古史辨》第三册),有讨论康氏辨《易》一段,现将彼文节录于后:

  《汉书·艺文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这句话,清中叶诸经师,除戴震以外,是没有人对它怀疑的。但《论衡·正说篇》云:

  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

  又《隋书·经籍志》云:

  及秦焚书,《周易》独以卜筮得存,唯失《说卦》三篇,后河内女子得之。

  案:《论衡》所云河内女子所得之逸经,惟《逸礼》为何篇,至今尚未考明;《逸书》,则东汉末之房宏(《尚书正义》卷一引),《隋书·经籍志》、《经典释文序录》皆云是《泰誓》。《泰誓》之确为后得,非伏胜传《书》时所有,今已成为定案。那么,《逸易》是《说卦》以下三篇(说详下),亦经《隋志》证明,亦当确定为后得,非田何传《易》时所有了。“河内女子发老屋”,与“鲁共王坏孔子宅”虽同样是不根之谈,然亦同样可作为汉人造作伪经之证,故所谓“《逸易》、《礼》、《尚书》各一篇”者,实均为西汉人所伪作,无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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