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瞿秋白 > 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 | 上页 下页
(五)农民


  关于农民问题,我们上面已经屡次说过。中国革命中的中枢是农民革命。我们对反革命派地主阶级的进攻,是为着农地问题的彻底解决;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打击,主要的目的是要代替他而自己取得“自上而下”影响农民运动的领导权,所以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共同行动(联合战线),应当以不破坏农民中的工作为限度,过此限度,便有与民族资产阶级分道扬镳的天职;我们与普通小资产阶级联合战线,也是为着攻击民族资产阶级的领导权,而自己巩固在农民群众中的势力;我们与工匠小资产阶级联合而引导他,更是为着增厚无产阶级的战斗力,保证这农民群众之领袖阶级势力的发展,并且经过工匠而与乡村联结更多的关系。现时的革命策略,应当竭力吸引农民群众加入革命的一切斗争;但是单有机械的宣传组织是决不够的,必须有进取而非保守的策略和口号。对于一般农民,自然是农民委员会的实际政权。“农民委员会”应当是乡民会议未成立之前群众所草创的实际政权,他应当和国民政府联合着,共同进行目前行动的政纲,如减租、收税、收殷富捐、解除民团武装、指挥农民自卫军作战、受政府委托办理种种事务。所以施达林[133]同志说:“农民协会应当变成农民委员会”,农民委员会可以是由农民协会选举出来的权力机关(或者中国话称为“乡民会议筹备处”)。如果当地的政府(县知事)是右倾的,那么,必须经过国民政府各种机关及邻近的一切民众团体和国民党,共同赞助该地农民协会之奋斗,竭力求左倾县政府之实现。这种农民委员会应当力争参与县政府之创造。那么,何以这农民委员会,不直接称做各乡的政府呢,何以不简单提出乡民会议的创造呢?因为(一)则必须和国民政府自上而下委派县长的制度暂时的并行合着;(二)则免去我们的立宪主义,使我们不致于认为既是乡民会议之执行委员会,便须按照法律手续程序来选举。总之,这是行动的权力机关;“农民委员会”的口号及组织,必定可以吸引一般农民群众直接积极的加入革命的斗争。对于中农和小农,则迅速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由农民委员会自己经手办理捐税,废除一切陋规包捐包税制度,废除苛捐杂税。对于佃农和半佃农,则耕地农有的基本口号是非常重要的。譬如各乡的反动派寺院等的田产,应当在这一口号之下没收。举例来说,江苏盛宣怀家及张謇家的田地,革命军到应当立即没收;而在江苏农民之中早就可以宣传这一原则。农民佃户亦许自己就要动手占据耕地。这种“暴动”不是革命党人所怕的。当然,我们应当努力去组织这种进攻。总之,要使农民佃户觉得他所耕的田是理应属于他自己的。如果小地主(所谓尚非反革命派的)不肯应允停止纳租,那就是实力斗争才能解决的问题了。——那就农民知道:至少理应永久租借所耕田地,理应由农民协会或农民委员会会同革命政权强制规定田租的最高额。对于失地的农民,主要的是国家颁发田地、农具,与以低息借贷等。再则兵士是特种形式的失地的农民,应当使革命军的兵士群众接近农民群众;农民协会或农民委员会的群众应当和驻在该地的兵士直接发生联络,日常的向他们宣传革命意义和农民政纲。革命军队中由上而下的政治工作,固然非常之重要,但是群众的宣传亦应当开始实行。农民自己的武装现在更成紧急的问题了。这些武装,形式上或者采取一种民警制度,隶属于农民协会及将来各乡的农民政权,间接的隶属于革命的左派的当地正式政府;但是,在这革命斗争急遽的时期,决不可以机械的主张农民自卫军不可有常备军。农民委员会的创造,在国民政府之下,是异常急需的了;非此不能切实的巩固革命的左倾的国民政府。国民政府要有这种深入群众的下层基础,才有切实执行农民问题之行动政纲;农民协会也必须着重于自力创造这种农民委员会,才能直接的逐步执行这些政纲(见《国际议决案》第十一项)。至于反动军阀的地方,农民的革命运动也要在这些口号之下进行,使他们知道“欢迎”北伐军的目的;这些地方的农民协会筹备处,也应当是具体而微的农民委员会;如果我们能渗入旧有的红枪会之类的农民组织,那么,这些红枪会也将要受我们的影响,而相当的执行农民委员会的职任。反动军阀之下,农民群众与反动军队兵士的接近,是非常之必要的工作,例如最近奉军兵士在黄河沿岸攻河南时,自己恐怕败后逃走无路,有许多和驻在地的农民结拜兄弟,收干儿子,拜干爹;可见这种工作的可能。至于土匪,其实其中最坏的,也和反动军队里的兵士或民团中的雇兵,处于同等的地位。国民政府在原则上,应规定肃清全国土匪民团,但是“肃清”的主要方法应当是招抚,当他们是失业的农民看待,而副之以行的方法便是痛剿;换句话说:便是赞助革命者,则以反革命者的财产安插之;赞助反革命者,则以治反革命派之方法处置之,这是应当“布告天下咸使闻知”的。对于民团,农民协会亦可以运用这种同样的原则,对付他们的雇兵,不过地方范围小些罢了。总之:“兵民联合杀军阀,青天白日满地红!”

  事实上,我们以前对农民问题的政纲和策略,不是如此的。第三次大会只说议租和乡村自治(当然没有像现在农民委员会的解释)。一九二四年五月之中央扩大会议[134]仍旧继续乡村自治的口号,加上了武装农民的号召,但是对佃农反而只有反对苛税的要求,没有田租问题,更不用说耕地农有了。一九二五年一月第四次大会[135],除重复上次扩大会议之口号外,只有责备国民党不实践应诺农民的改良政策的话,没有切实指导农民的奋斗口号,却有“不宜由农会议决实行减租运动”之语。一九二五年五卅后的九月中央扩大会议[136],方才指出耕地农有的标语。然而一九二六年七月的中央扩大会议[137],一方面指出广东农民要求政权——而那时河南已经有过红枪会竟有形成事实上的政权者之事实;别方面却有抑制农村阶级斗争,防其分化过早的倾向。再则,还规定农民武装,“不可超出自卫范围”、“不可有常备的组织”;而耕地农有的标语反而模糊了,农民政权的要求也没明了爽快的指定行动的方针。可见我们以前的农民问题政纲,是很大的弱点。彭述之在一九二六年九月底,国民政府北伐军已经到了汉口,还说,中国革命难道是农民革命?(远东局[138]与政治局联席会议)他那时说:不应当太忽视了资产阶级的力量。他这句话,在当时自然不是指出与资产阶级争领导权的意思,而是指出除农民外尚须联合资产阶级的意思。既如此,他的意思以为中国革命一定要不破坏与资产阶级的联盟,使革命形成“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民工人之广泛联合的革命”。然而事实上,资产阶级(彭述之现在说他差不多完全是买办阶级了)这“纯粹买办阶级的资产阶级”,现在已经反对农民,因而彭湃[139]同志骂他是“死尸”,他对于农民的确是死尸,那又怎样办呢?我们教农民去求救于上海的那位大商人罢!伍廷康同志则说:“现在应在无党农民中让出一大部分给国民党左派”。让给谁?让给顾孟馀[140]吗?他说农会是土匪。让给甘乃光[141]吗?他说不要叫耕地农有!总之,结果是我们“赔了夫人又折兵”,让给资产阶级安然指导革命,而资产阶级对于我们却并不领情,仍旧是要实行反赤的。这种彭述之主义的农民政策,亦许是弱点的根源罢?

  最后,我补说雇农。雇农实际上是农场工人,至少和城市中的工匠是相同的。所以我想:固然农民委员会指导之下的乡村政权,甚至于现有的农民协会,都应当包含乡镇上的贫苦小商工匠(虽则他们不是农民),雇农自然更应当加入。但是应否相机组织雇农工会(同时即为农民协会的雇农部),以工会的资格加入附近城市中的总工会呢?这是值得研究的。

  [133]施达林,今译斯大林。

  [134]一九二四年五月的中央扩大会议,即中共中央三届三次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1924年5月10—15日在上海举行。会议系统总结了党在组织、宣传、政治运动以及国共两党关系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今后的工作要求。

  [135]第四次大会,即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举行。会议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在民族革命运动中的地位,指出了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工农联盟的重要性,制定了开展群众运动的计划,并决定在全国建立和加强党的组织,以适应革命大发展的需要。

  [136]九月中央扩大会议,见本篇注106。

  [137]一九二六年七月的中央扩大会议,指在上海召开的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这次会议讨论了北伐战争中党的组织路线、国共合作的策略和民众运动的策略等问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关系问题决议案》等文件。

  [138]远东局,指共产国际远东局。1922年于苏联海参崴成立,其主要任务是指导中国、日本和朝鲜的革命运动。1926年共产国际为加强同中国革命的联系,把指导东方革命运动的中心移到上海,遂在上海设立远东局,至1934年停止工作。

  [139]彭湃(1896—1929),广东海丰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农民运动领袖。1922年7月在海丰赤山创建全国第一个农会。次年任海丰总农会会长。1924年创办广州农民讲习所。同时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委员、中共广东区委农民部长。

  [140]顾孟馀,见本卷第72页注⑧。

  [141]甘乃光,见本卷第398页注17。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