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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国民党的鬼法律


  国民党现在定出了反对工人的鬼法律,叫做工会法和工厂法。国民党的工会法讲些什么!第一是不准工人自由组织工会,不准一个工厂里面一切被雇的人都联合成一个工会,工会都要受官厅管,个个工会职员都得当走狗做工贼,并且不许工人和外国工会联合,还有政府办的工厂、铁路、军服厂、兵工厂等等以及一切电车、汽车、自来水、电灯厂工人,一概不准有工会!第二是不准工会领导罢工,只许担任调解,调解就是欺骗,哄着工人讲条件,等过几天就什么也不提了。第三是不承认工人和资本家订的条件,因为就算你订了条件,照法律资本家可以不依这些条件另外去雇用别人,工会没有资格过问。这是完全压迫工人、禁止工人自由的法律!

  国民党的工厂法讲些什么?第一是手工工人、小工厂工人,完全不适用工厂法,资本家把他们剥削死了也是合法的。第二是大工厂的工作时间,照法律也可以延长到十小时,甚至十二小时。第三是照法律礼拜可以不放工,休息的时间和日子非常少;工人要在一个工厂做满二十五年的苦工,然后一年才准请一个月假;要一年里的能够请七天假,也要做满整整的一个年头!第四是资本家“官厅可以随便规定最低工资率”,由他们说顶少几角钱一天,就不准再要加。第五是女工生育期间准你请假,可不准你要工钱。第六是十四岁的小孩子也要你整整的一天做八个钟头。第七是失业工人工厂可以完全不管,工厂不讲卫生是不要紧的;这样,工人失业了就只有饿死,工人残废了受伤了,生病了,也只好领几个小钱,而且资本家不给也不算犯法。第八是工厂要有什么“工厂会议”,可以决定劳资合作的延长工作时间,加重工人工作等等,这完全是保护资本家的法律。这些鬼法律,我们大家一致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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