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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革命职工运动的领导者(一九三〇年四月)

  一 职工运动的客观环境

  国民党的统治现在已走上崩溃的道路,军阀间的战争继续不断的在中国各地爆发;国民党高唱中国的统一,实际上仍是四分五裂,各省的“主席”仍然是各省的皇帝;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较之以前也益形巩固了。

  军阀间继续不断的战争,帝国主义统治的加强,引起了全国严重的经济恐慌。目前中国的饥荒,是向来没有的,受灾的区域几占全国三分之一,无衣无食的人,不下数千万。工商业在长期低落的状态中,最近更因银价的骤降(中国卷入于世界经济恐慌的一种表现)而特别加剧。这些经济危机,自然要影响到工农群众的生活,广大的农民群众破产了,工人的生活,更加恶化了。

  不仅如此,国民党还用别的方法,向工人进攻:一方面用白色恐怖手段,屠杀革命的工人,另一方面颁布“工会法”、“工厂法”、“劳资争议调解标准”以束缚工人的自由。政府企业与公用企业的工人,没有组织工会的权利。军事时期,罢工绝对禁止,此外还要把苛捐杂税加到工人身上,以吸吮工人的最后的一滴血。

  群众的革命运动,在这种情形之下,已呈复兴现象。工人的罢工运动,已笼罩了全中国的各大企业。同时这种罢工,不仅只限于工人本身的经济要求,而且带有明显的反国民党反帝国主义的性质。苏维埃区域日益扩大,工农红军日益加强。凡此种种,都足以证明中国新的革命高潮已经开始了。

  二 工人运动的高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

  自一九二七年国民党叛变以后,中国的职工运动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国民党一九二七年四月十二日在上海解散了纠察队的武装,屠杀了成千成万的工人,使上海的革命的职工运动,走入秘密状态。同年四月十五日国民党在广州举行政变,奋斗了两年以上的省港罢工委员会亦被解散。同年七月武汉政府也叛变[1]了,群众的屠杀,达到非常的限度。大部分的革命工会,已被摧残。另一方面,国民党又派了大批的官僚,流氓,走到职工运动中去,组织所谓“改组委员会”与“工会统一委员会”,这些组织完全是反革命的雇佣机关。因之全国的革命工会都被驱逐到秘密中去,在这个时期中,全国的职工运动是在官僚流氓藉国民党的武力的统治之下,是中国职工运动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

  黑色的职工会(官僚与流氓的机关)国民党内部的冲突的加剧,因它们在工人中不能发生任何作用而渐渐倒台了。代之者为黄色工会[2]。上海的“七大工会”[3]便是黄色工会的代表。黄色工会完全依靠国民党的政治势力而存在而发展。曾有一个时期,黄色工会,在江浙与北方一带,得到相当的发展。但因为工会机关日益官僚化与法西斯蒂化,与工人生活恶化之故,工人群众日益左倾,黄色工会的作用逐渐减少。黄色领袖甚至常常遭受了工人的毒打。黄色的工会,正在崩溃的大道上前进。

  在去年一年中,工人阶级的革命运动普及于全国。群众斗争与罢工运动不仅限于上海,香港,天津,无锡,武汉,唐山,北平等工业区,而且蔓延到东三省,江西省,有几个工业中心地点,在一个工业部门里,发生好几次总罢工。最重要的是上海丝厂的三次总罢工,无锡的丝厂与面粉厂的总罢工,青岛的纺织厂的罢工,北平的洋车夫与电车工人的罢工,唐山煤矿工人的总怠工,景德镇的瓷业工人罢工。此外单个企业的罢工,更是多不胜举。除了罢工以外,群众的示威运动,也在各地蒸蒸日上的发展。“五卅”“九一”“十月革命纪念日”“国际反战争日”在香港,上海,天津,都有广大的示威运动,而在广州公社纪念日,上海的工人,夺取了北火车站,广州市的工人,在两年以前广州公社的领域与武装的警察宪兵冲突。此外在中国军阀进攻苏联时,中国工人“在保护苏联”口号之下,举行了许多示威运动。

  国民党黄色工会在罢工发展中,逐渐失掉了作用,反对黄色工会的运动,到处都有。唐山矿工赶走黄色工会的官僚,京绥路工人反对黄色工会,独立的组织革命工会,青岛的车夫给黄色工贼吃了一顿皮鞭,凡此种种,都可以证明中国工人阶级的左倾和革命化。

  三 赤色工会的现状与它们目前的任务

  在国民党叛变以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完全丧失了合法存在的可能走到秘密状态中。其下级组织亦被摧残不少。但在此时期中,全总仍号召中国工人阶级与官僚工贼的工会机关争斗。革命工会的组织,现在已巩固起来,政治影响逐渐增大。为教育工人起见,中华全总曾发行各种刊物,这些刊物,已成为中国工人斗争的指南。中国工人的群众示威(如保护苏联十月革命纪念等等)都是在全总的领导之下,全总现在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解放运动的中心了。

  摆在中华全总面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夺取中国工人阶级的大多数。革命工会的组织,现在还没有十分巩固,在黄色的职工会中,还有一些群众,我们的任务是加强革命工会的组织,在黄色工会中夺取他的群众,加强领导工人的群众争斗,变单个的罢工为总罢工,变经济斗争为政治斗争,并使工人运动与农民运动得到适当的汇合,以武装暴动的方法,推翻国民党的统治,建立苏维埃政权!

  原载1930年4月《太平洋工人》3、4期合刊

  署名:维嘉

  注释

  [1]武汉政府叛变,指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宣布“分共”的反共事变。

  [2]黄色工会,见本卷第102页注④。

  [3]七大工会,见本卷第108页注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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