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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豪绅和农民的对抗问题


  中国豪绅和农民的对抗问题(1)(一九二九年)

  中国极大多数的富农,在高利商业资本的关系上,在农村小资本更加困难投入生产的关系上,比起俄国当初的富农来,尤其要偏重于资本主义前期的剥削方式,所谓最坏的最低等的资本形式;而且还兼着用完全的封建地主的租田制度的剥削方式——这更是俄国当初的富农所没有的情形。因此,“中国的富农——大多数是小地主,用更苛刻更残酷的方式来剥削农民的主要群众。”而且小地主的或半地主的富农,往往以乡村里的小绅士或小胥吏的资格,和军阀官僚的政权机关混合生长着,成为最直接的乡村统治机关的爪牙(包捐、包税、保甲、村长等等机关之某种部分)。固然,资本主义关系比较发展的区域,例如江浙、广东,的确有极少数的富农,单是自己经营农场,专用雇工的方法,而又兼着出租田地。但是,这种资本主义的富农,数量非常之少,而且即使有的时候,甚至于是租种地主田地的佃农(为生产目的而租田的),都多少和资本主义前期的剥削方式关联着(兼些高利贷或者包捐包税)。这种极少的资本主义富农,在一般封建关系占着统治地位的环境之下,他们的发展前途,多份是向着半地主化的方向进行,否则,就是“堕落”下去,于是在政治方面,他们亦必定要勾结豪绅,利用所谓“经济之外”的力量。

  因此,中国的富农,极少实行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而多份是地主的封建剥削系统的代表。中国一切富农,尤其是在一九二五到二七年的革命失败之后,更加暴露他们不但不能为土地革命而斗争,并且不能成为民权主义者。而一般的公律,只是“青天白日主义”的信徒。

  中国国民党的统治,是地主资产阶级反动联盟的统治,他保持着巩固着那军阀的“封建地主和商业资本混合生长”的政权,拥护着封建性的土地关系。他的社会基础,决没有移转到富农。绅商地主和农民群众的对抗,仍旧保存着主要的地位。这是没有疑义的。列宁“用着全体农民”反对地主封建制度的公式,对于中国革命的现在阶段,仍旧是战术路线的总方针,亦是没有疑义的。可是,在俄国民权革命阶段的时候,富农虽然也并不是不利用资本主义前期的剥削方式,然而主要的还是资本主义关系的代表,“能够成为民权主义者”,在一九〇五年革命失败之前,和地主阶级的封建剥削系统,立于对抗的地位,——在这种时候,联合全体农民的口号,尚且决不能够解释成联合富农的意思。那么,现在中国的富农,“多份是封建的地主剥削系统的代表”,和绅商统治的军阀官僚机关混合生长着,——这里“联合富农”的结论,尤其是不正确的机会主义的结论,何况中国革命暂时失败之后,现在国民党往往能够利用富农来镇压农民运动,正是利用那种“青天白日主义”,散布党皇帝(国民党军阀)统治之下的合法主义。

  总之,外国资本侵略之下,特殊的中国土地关系,绅商混合统治的军阀制度,破产失业的丧失土地的农民非常之广大,而工业资本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增高,受着多方面的阻碍,——农村里市场关系和货币关系发展,所引起的畸形的阶级分化,使农民的阶层在这资本主义畸形的发展之下有特殊的形势,而富农也就带着特殊的社会性质。农村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式的农家经济的发展,亦带着畸形的状态。同时,豪绅地主阶级和商业资本高利资本的剥削阶级之内各种部分的关系,以及富农对于军阀统治的关系,都有极可注意的特点。

  因此,必须在农民问题里,注意下列的三方面:

  第一,极大多数的农民群众,自耕农和佃农,都在绅商地主阶级极苛酷残暴的剥削和压迫之下,都是极大规模的贫民化的材料。贫农不必说,中农的广大群众,都在破产的过程之中。不论是自耕农和佃农,其中都有中农、贫农等的分别,都受着地主豪绅的军阀统治的压榨。“农民”之中虽然分泌出极端少的成分,变成富农,大多数更是一定变成半地主的富农,并且有许多半地主的富农,是从小地主破产贫困而“堕落”下来的;然而,这并不减弱农民和豪绅对抗的主要矛盾,恰恰相反,更加加强这种对抗。中国农民群众和豪绅地主的对抗,很明显的表现着封建社会性的对抗。小地主、半地主的富农,甚至资本主义的富农,在这个对抗里,(尤其是中国最近革命的过程之中,——农民群众平民式的摧毁封建的土地关系运动之中)事实上是站在豪绅地主阶级方面的。是赞助封建式土地关系的保存的。民权主义的力量只是农民群众的全体,而决不能在富农方面,就真从资本主义富农方面去找。

  第二,中国乡村里,破产失业的过程既然非常之剧烈,也就不但有经常出卖劳动力的乡村无产阶级(雇农),并且有极广大的半无产阶级——自己耕田的经济不能维持生活,而必须兼做雇工的。除农场工作之外,还有一种搬运等类的苦力。雇工的劳动条件,都是恶劣到万分,工资是极低的。乡村雇工的雇主,固然大多数是地主商人和官厅,可是,富农的对待雇工,只会比地主豪商在计算上更加苛刻。地主官厅等的“雇用条件”,与其说是“雇用”,不如说是强迫的劳役。商人也不是例外;而高利的债主,更是强迫债户做工还债。南方各省,这种苦力雇农之中,往往有很多农妇和儿童,跟着父亲、丈夫去做工,而不能领取工资。至于普通雇农之中,长工的劳动条件比较固定些,有住宿和伙食的供给,有每年或每月的工资,然而也是很低的;短工的工资看各地情形不同。中农往往亦用雇农,大半都是短工。最近饥荒之中,更有以“以工代赈”的名义,驱使饥民做工,不付工资,而只发极少的米粮(一日三合米,陆两)。

  中国农村之中雇用劳动的使用,不是不广泛;可是,有两点可以注意:(一)农村资产阶级(雇工的富农)和农村无产阶级之间的对抗,资本主义社会的对抗,固然也在增长,可是,还大半隐蔽在豪绅役使平民的总形势里——大多数的雇主是地主豪商,因此,劳动力市场上的雇用条件,是由他们支配着,富农的不能有几多事实上的不同。然而“宗法社会的浪漫主义”恰好是富农利用的工具,说什么“亲友帮忙”等等,而剥削雇农和短工。(二)农村无产阶级的阶级立场,大半还是模糊的,一方面是因为都是丧失土地的农民,他们的斗争,不能和争土地的斗争分开;别方面,更因为极大多数还保存着自己耕田的小经济,反对雇用条件上的剥削,不能明显的感觉到。农村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正要脱离“农民的”共同利益的圈套,而争取政治上的阶级独立。无产阶级应当领导农民群众的民权斗争,独立的去发动抗税抗捐等的斗争,要认清中国农村半无产阶级是土地革命的巨大力量,同时,主要的,亦要认定封建社会性的对抗之外,还有资本主义社会的对抗,指出农村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任务。当然,如果保存“不加紧反对贫农”的口号,就不能有真正组织农村工人的工作,不会加紧他们的斗争,提高这些最落后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至于否认资本主义富农的存在,否认田租高利剥削之外,还有农村中劳资斗争的任务,那就不用说了。

  第三,中国军阀统治之下的混战和豪绅资产阶级各派之间的竞争排挤,是如此之剧烈,形成将近二十年的割据局面,互相斗争的紊乱状态。这种情形,不但影响到一般群众的破产失业和生活恶化,而且还加紧每县每区之内的小豪绅小地主之间的吞噬:每一县的豪绅之中往往也分成两三派,而经常的斗争着。乡村中的小豪绅小地主以至富农,为着保持和争夺自己剥削所得的份数,往往依附着某派军阀官僚,某派大的豪绅地主,反对另一派(青天白日主义)。农民群众反对军阀统治的总斗争之中,这些富农小豪绅的“反抗”军阀,是以造成一般群众的幻想,以为他们亦是革命的,或者以为他们的斗争道路(勾结军阀,大刀红枪的迷信方法)是真正解放的道路。如果半地主的富农,在斗争转到抗租形式的时候,比较容易暴露反动的面目(小豪绅小地主的反动面目,当然,更容易看得出),那么,资本主义的富农对于群众的反动影响,就比较得更加厉害些。所以,否认这种情形,而忽视争取农民群众的任务,必定间接的赞助资产阶级和富农,以及其他反动思想对于农民群众的影响,何况是联合富农的口号!

  (1)本文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作者手稿刊印。原件无写作时间,这里的时间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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