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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农的争论


  富农的争论(1)(一九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中国革命和农民运动的策略”论到农民运动的一般问题。关于富农的特殊问题,因为仍旧有许多同志不了解,不明白,所以还可以再说明这个问题里的争点。

  共产国际执委今年六月间论中国农民问题的信[1],已经充分明显的批评“联合富农”的错误策略,并且指出:任何条件之下,列宁“联合全体农民”口号,都决定不会有联合富农的解释。我认为这对于中国尤其重要的原因,一是在于中国共产党指导机关的许多文件之中,曾经将“不加紧反对富农斗争”提成独立的口号,而简直认为“联合富农”是总的策略路线;二是在于中国富农有特殊的情形和性质。

  第一,中国富农有两种:一是半地主的富农,二是资本主义的富农——农村资产阶级的富农。半地主的富农有两方面的性质,一方面中国这种富农,和俄国当时的富农同样是最坏的资本(高利资本和商业资本)的乡村里的代表,而且因为外资的压迫(中国的半殖民地地位),这种最坏的资本方式,比较起来,更加厉害;别方面,中国这种富农,往往同时兼做地主——出租田地,而且因为租田制度和豪绅统治的制度,这种半地主,甚至小地主的富农,都成为直接统治到农民群众的乡村豪绅机关的爪牙,这和俄国当时的富农,简直有根本上的不同。这种半地主的富农,在一般富农之中占着绝大多数。至于资本主义的富农——就是以雇用劳动的方法经营自己的农家经济为主的富农,数量是很少,“并且多少都和封建式的剥削方法关联着”。不但如此,这种富农对于雇工的剥削,因为一般的封建剥削占着统治地位,所以“只会比地主豪商在计算上更加苛刻”。

  因此,“中国的富农——大多数是小地主,用更残酷更恶劣的方式去剥削中国农民的主要群众”。“中国的富农,更少的应用资本主义式的剥削,而多份是地主封建剥削系统的代表”。

  总之,中国的半地主的富农,是兼用资本主义剥削方法和封建式的剥削方法的;中国的资本主义富农,亦和封建式的剥削方法相关联着的(高利贷和劳役式的雇用方法)。资本主义的富农和半地主的富农的分别,只在于他不出租田地。所以如果半地主的富农,显然的和军阀的政权机关混合生长着,那么,资本主义的富农,事实上也是豪绅地主经济上的政治上的附属。

  张闻天[2]硬说我承认资本主义富农是民权主义者而半地主的富农完全是地主,我不知道他怎样读我的文章的。我的意思是:(一)俄国革命的初期,“联合全体农民”的口号之下,尚且要严格确定对于富农资产阶级的反对策略,严格驳斥“联合富农”的机会主义的解释,解释成“联合富农”。(二)因此,我接着说:至于中国,则更有特殊的意义……中国的富农——大多数是小地主,半地主,和军阀政府机关混合生长着,不能是民权主义的代表。(三)就是不出租田地的富农,也与封建剥削关联着。

  第二,中国富农的革命作用问题,我认为“照一般的公律,中国革命失败之后[3],乡村里的富农分子到处公开的起来反对农民群众,而站在反动方面。”这是对于一切富农说的。

  何以说“资本主义的富农”,就会等于“革命的富农”?!何以这里的“富农分子”不包括资本主义的富农?!

  重要的是,要注意富农在反革命里的作用。半地主的富农,并不是不会参加客观上革命的运动的。农民运动的大部分“由反动分子所领导……党应当去争取这些自发的农民争取土地和反对军阀税捐的客观上的革命运动的领导”。这些“反动分子”之中,很明显的有小豪绅,半地主的富农,亦有资产阶级的富农。何以在中国,“反动”和“资本主义的富农”,是不相容的呢?!这都是张闻天同志自己的成见。(中国大刀红枪的事实,张闻天同志竟完全不知道!)这样,第一个问题,是半地主的富农在客观上革命运动之中的作用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资本主义富农在客观上革命运动之中的作用问题。他们都是除在公开反对农民群众革命运动之外,又有另一种方式来破坏革命运动,就是抓住这些运动的领导的方式实现他们的反动作用。但是,半地主的富农比小豪绅的领导,更加危险,而资本主义富农的领导,对于革命比半地主的富农,又要更加危险些。

  因此,我说“富农,尤其是资本主义的富农,参加反对军阀反对税捐运动的时候,党并不应当改变对于富农的总路线,而应当和他们争取农民群众的领导,不让富农有利用群众以遂其私利的可能”。

  否认现在农民自发运动之中富农的参加,和他们对于群众的反动影响,这是一种危险的倾向,可以使党机械的分割“农民”,以为凡是参加反军阀运动,便都不是富农,只有不参加这些客观上的革命运动的,方才是富农,或者,认为这些客观上的革命运动里一些反动的混合物都没有。一些反动的领导都没有。

  张闻天同志,说我注重和富农争取群众领导权,就是我认为资本主义富农还是革命的。这是因为他自己想着:既是资本主义的富农,就是革命的富农,既是参加客观上的革命运动,就有革命的作用。第一,这种推论完全不对;第二,我不仅说和资本主义富农争领导权,而且说到一般富农;第三,我指出,而且特别指出:资本主义富农也是要领导农民群众到妥协反动的道路上去——青天白日主义[4]的道路。

  问题应当弄清楚:(一)豪绅地主和“农民”的对抗,是主要的矛盾。(二)战术的路线是团结贫农而巩固对于全体农民的领导。——而且必须更详细的解释为——依据贫农为基本力量,巩固和中农的联盟,反对军阀地主及富农。(三)独立组织乡村无产阶级,实行坚决的阶级斗争,反对一切雇主……(四)与富农争取群众的领导。

  中国乡村之中,显然有着两种斗争:(一)是农民群众反对一切剥削压迫的斗争;这一斗争的总形势是军阀地主和富农(一切富农)在一边,农民的群众在一边;(二)中国无产阶级(共产党)与资产阶级,富农,小豪绅等等争取农民群众之中的政治影响的斗争。第一种斗争之中,包含着农民反地主的斗争(兼地主的富农,不能不同样是抗租,以至没收土地的对象),同时还有雇工反对雇主的斗争(不出租田地的富农不能不是这一斗争的对象,亦和其他雇主一样)。第二种斗争里,共产党对于大刀红枪运动,对于国民党的官办农民协会,或者汪陈改组派[5]的农民协会,以及实行农民委员会运动和革命的农民协会组织等问题,应当有明确的方针。这里论到对于农民无产阶级的问题,不得不特别注意富农,尤其是资本主义富农的反动影响。

  张闻天说:不要分别半地主的富农和资本主义的富农。这是模糊中国农村里雇工和雇主的斗争,至少可以得到雇农运动是不重要的结论。而国际执委的信说:“要加强我们对于贫农的影响,而没有阶级上坚决的斗争口号,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这就必须要领导广大的农村无产阶级和乡村贫农反对地主富农的压迫和剥削”。此其一。张闻天要说:反对地主和反对半地主是不一样的。这又是奇怪的理论。佃农方面,怎样可以分别对付地主与半地主呢?债户方面怎么分别对付地主和富农呢?此其二。

  总之,现在的路线是应当反对一切富农的,勉强分别对付小地主与富农的办法,或者分别对付半地主与资本主义富农的办法,都是机会主义;尤其是否认资本主义富农的存在,而忘却乡村无产阶级的特殊的阶级任务,——那更是机会主义。

  再者,张闻天同志说:不要反对富农的领导,而与之争夺群众,因为“说富农参加客观上革命的运动,就是说他还有革命作用”,“特别说要和资本主义富农争取领导,就是承认资本主义富农还是革命的”。请问,如果说左派社会民主党尤其危险,并且认清社会民主党在群众之中还有影响,这就是承认他们有革命作用么?如果说,应当和社会民主党“社会法西斯党[6]——左派亦在其内)争取工人阶级的广大群众,是否就是说社会民主党还是革命的么?从争取群众的观点上来看,自然,在中国农民群众之中要特别提出反对富农,尤其是资本主义的富农。如果张闻天同志认地主资产阶级和富农对于群众的影响是同等的,用不着分辨,用不着提及反对富农领导而与之争夺群众的问题,那就是很大的错误。仿佛认为现在没有资本主义富农参加运动的事实,而且如果有这种事实,联合富农便是正当的了,用不着反对他们反动影响的了。

  第三,豪绅与农民的对抗和资本主义分化的问题。张闻天说,我说有两种分化:一是“封建制度的分化”,二是“资本主义的分化”。这简直是张闻天自己的幻想。我分明写着“对抗”,他说是“分化”。主要的问题是:中国封建制度的对抗(豪绅与农民)处于统治的地位。而中国的特殊情形,使大多数富农(小地主及半地主的富农)和农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带着地主和佃农之间的矛盾性质,同时也会有胥吏和百姓之间的矛盾性质。半地主的富农当然不就等于地主,这和劳工贵族不就等于资产阶级一样。但是,中国的富农在经济上多份是封建剥削的代表,在政治上有时做军阀机关的爪牙,这是铁一般的事实,并不因为富农自己兼管农业而能和地主有原则上的对抗。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富农与雇农之间的矛盾,则已经带着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对抗性质。只是豪绅地主军阀和农民群众的主要对抗,笼罩着这种发展不大清楚的资本主义对抗,而且这种富农,对于地主不能用资本主义去对抗,对于雇农,却比地主有更大的剥削,张闻天否认这两种对抗的并存和关系,以及在中国的特殊意义,这是很大的错误。

  共产党的任务,是一面要认清富农的大多数是封建剥削系统的代表,是和军阀地主统治混合生长着的,在这种意义上他们是豪绅地主阶级的“组成部分”(这个字眼亦许是不科学的,然而对于我并不重要);一面要认清乡村无产阶级和一切雇主对抗,就是除半地主富农之外,农民之中仍旧有阶级分化,而且雇农有在一般农民群众之外的社会主义利益。所以城市无产阶级要和农村无产阶级密切联合不离开阶级的观点而领导一般农民群众实行民权革命到底,而进到社会主义的革命。

  注释

  [1]即1929年6月7日由瞿秋白起草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就农民问题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信。该信已收入本卷。

  [2]张闻天(1900—1976),又名洛甫,江苏南汇(今上海市)人。1925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26年赴苏联学习。1930年回国后,历任中共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常委、书记处书记,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主席等职。

  [3]指1927年7月15日武汉政府汪精卫集团叛变,大革命失败。

  [4]青天白日主义,指国民党的专制独裁主义,国民党以青天白日旗为其党旗。见本卷第80页注22。

  [5]汪陈改组派,指以汪精卫、陈公博为首的国民党改组派。

  [6]社会法西斯党,指以社会主义为旗帜,实际实行法西斯主义。此指社会民主党。

  (1)本文在1930年5月15日《布尔什维克》第3卷第4、5期合刊上发表,未署名,亦无写作时间。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作者手稿,署名秋白,写于1929年9月18日。现据《布尔什维克》发表的文章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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