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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个交换条件


  (一九二六年二月三日)

  上海不知怎的忽然跑来一个所谓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1]发了一纸告苏联的新闻稿,说:“苏联主张引用陆路通商条约为交还领事裁判权的条件。”可是同一天报上(一月二十五日),已经载着:“中东铁路的俄员伊凡诺夫及职工会人员三百余均已为张作霖[2]逮捕。”

  这个领事裁判权真怪!交还领事裁判权还要有条件,苏联也真岂有此理!自己提出交换条件不肯交还,却又送给张作霖逮捕,以“证明”苏联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势力,那尤其岂有此理!

  原载1926年2月3日《向导》第144期

  署名:它

  注释

  [1]所谓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国民党右派——西山会议派当时在上海建立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参见本卷第395页注24。

  [2]张作霖,见本卷第140页注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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