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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卅案与废除不平等条约


  五卅案与废除不平等条约(1)(一九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五卅以来,上海、汉口、广州各地帝国主义对于中国人民的屠杀,残暴已经至于极点。我们中国人,不能不彻底觉悟。试看全国五卅以来的运动里,大多数的民众差不多一致的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足见五月三十日上海的惨杀[1],六月二十二日汉口的惨杀[2]及六月二十三日广州的惨杀[3],决不是什么法律问题。外国军警在中国境内任意轰击市民,侵犯中国人民的自由,这是怎样重大的一个国际问题!我们中国人民,平时受尽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剥削,这次受了如此之大的刺激,奋起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是当然的,这决不是什么赤化过激。

  假如这便是赤化过激,那么,全国四万万人都应当变成过激派!如今连北京政府都已经不能不提修正不平等条约的问题了。我们民众应当急起直追,督促政府——要求宣言废除这些条约,与各国重订平等条约。我们应当知道,段政府的所谓“修正”,很会变成一种永久的悬案。譬如昨天的《大陆报》[4],已经说,关于不平等条约,将由华会[5]各关系国商量办法。这是显而易见的:假使政府尽谈修正不平等条约,狡猾的列强,必定弄出什么关税会议[6]等类似华会的骗人把戏,永久把这些问题延搁下去。所以我们民众一定要督促政府,立时宣言废除这些条约,分别与各国开谈判、订新约;那时,一方面既可以立刻达到撤退外国海陆军、保障中国人民自由等要求,解决五卅以来的沪案、汉案、粤案等;别方面又可以立刻暴露列强的真实态度,使他们不能宣言赞成废约而不实行。

  假使象现在政府的办法,一方面照会各国,提出不平等条约的问题,别方面以沪案单独办理,仍旧只是提出总商会所拟的十三条[7]——这种办法的结果,一定是修正不平等条约问题永久悬搁,而沪、汉、粤的惨杀案敷衍了事。这样便是欺骗人民,仿佛“不平等条约,已在讨论修改了,五卅屠杀案暂时先了,也不成问题”。这等于传教士对人说:“上帝是爱苦人的,苦人活的时候虽然苦,死了却能升入天堂!”所以我们说,假使要以不平等条约问题与五卅案并提,作一步的解决,那就不能不直截痛快的废除!

  或者以为一步的解决不可能,要在解决惨杀案以外,另谋解决,那么,至少应当一方面提出废除条约的具体方案;别方面,先解决五卅以来各地的惨杀案时,仍旧应当提出彻底的切实解决本案的条件。

  如今北京政府的办法,一方面照会修改不平等条约,别方面却只根据总商会的十三条交涉沪案。总商会的十三条,丝毫没有动摇不平等条约。英、日驻华海陆军也不要求撤退;领事裁判权[8]也不要求取消。足见段政府[9]连五卅本案交涉上,都不肯提“修改”一部分的不平等条约;那能使人相信他有废除的诚意和决心?

  单就上海一案而论,总商会[10]的十三条,已经受上海市民的攻击,代表上海罢市、罢课、罢工民众的工商学联合会[11],早已声明未表同意。然而段政府竟明目张胆的撇开上海大多数市民的切实要求,而想以一纸照会来搪塞。即此已足使我们不能信任段政府能真正根据大多数的民意。况且,就事论事,如今上海商界已经开市,而上海的以及各地的工人却还在继续罢工之中。反抗外国侵略最有力的不能不说是工人。总商会的开市宣言亦承认援助罢工工人,并以此为“长期折冲”之计划,而他们的十三条中,却并没有争组织工会及罢工自由的一条(胡适之[12]昨天在《时事新报》[13]上发表的文章也是同样的态度),这是很可怪的,很矛盾的。这样的条件,即使外人完全答应,难道能解决这一问题?上海工人因为要求承认工会而被杀,学生因为援助工人而被杀,如今交涉的条件连承认工会这一要求都没有,还要侈言修改不平等条约做甚!

  全国之民呵!我们应当急起要求政府宣布废除不平等条约,并且至少同时要根据上海工商学联合会的十七条[14]要求的意义,解决各地的屠杀案。

  原载《热血日报》第24期

  注释

  [1]五月三十日上海的惨杀即五卅惨案。见本卷第181页注①。

  [2]6月22日汉口的惨杀,应为1925年6月11日的汉口惨案。

  [3]6月23日广州的惨杀,即沙基惨案。是日,香港、沙面罢工工人及罢课学生等10万人游行示威,经过沙面租界时,英帝国主义者命令水兵、巡捕开枪射击,当场杀死52人,重伤170余人。

  [4]《大陆报》,见本卷第136页注⑦。

  [5]华会,即华盛顿会议。见本卷第210页注①。

  [6]关税会议,见本卷第160页注10。

  [7]十三条,见本卷第234页注⑧。

  [8]领事裁判权见本卷第146页注⑧。

  [9]段政府,即段祺瑞的临时执政府。

  [10]总商会,见本卷第21页注⑧。

  [11]工商学联合会,见本卷第192页注①。

  [12]胡适之,即胡适,见本卷第124页注①。

  [13]《时事新报》,见本卷第21页注⑨。

  [14]十七条要求,见本卷第234页注④。

  (1)本文是作者为《热血日报》写的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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