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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洽卿与六十万元


  (一九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昨天有人写信到本报说:“顷闻可靠消息(某国教士所说),此次五卅惨剧[1]交涉开始,身为总商会[2]会长之虞洽卿[3]竟受英人六十万之巨贿……”这种消息是否正确,虽然不知道,然而我们看总商会勾结报界及特派交涉员,一笔抹杀代表民众之工商学联合会[4]的条件,硬说已得他们的同意,故意减低要求,也不能不说“事出有因”。

  原载《热血日报》第15期

  署名:了

  注释

  [1]五卅惨剧,见本卷第181页注①。

  [2]总商会,即上海总商会。

  [3]虞洽卿,见本卷第140页注④。

  [4]工商学联合会,即上海工商学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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