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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政策之意义


  新经济政策之意义(1)(一九二四年六月)

  一、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

  1.资本主义的定义 资本主义之特点有三:

  (一)商品经济;(二)资本家私有生产资料及手工具;(三)劳动之使用系雇佣制度。故资本主义乃商品经济,以享有生产资料及工具之阶级(资本阶级)为主体,而以佣工阶级(无产阶级)为对象。资本主义之生产及分配,因此皆在无政府状态中;所谓“自由”竞争,使社会生产与其经济目的不相适合,与社会之需要及可能性(购买力)不相适应:(一)生产力之浪费——生产不与消费相应;(二)生产过剩或生产不足,使社会中常发现“实业危机”与“失业问题”。此种商品经济的性质,其发展乃使小农经济及手工业日益破产,工人日益集中于城市成所谓“工业的后备军”,而私有生产资料及工具之制度,使自由竞争本其无政府的根性蔓延全世界,实业之“危机”与“繁盛”更迭而来,资产阶级之间兼并日急,资本与生产日益集中。

  2.社会主义之经济 社会主义经济之属性亦有三:与资本主义恰相反:(一)自然经济;(二)社会公有生产资料及工具;(三)劳动之使用系社会自动的性质。因此,生产及分配皆当以社会之生产力及需要量为标准——生产品成为社会消费品而非私有商品,故社会主义乃有规画的经济。有规画经济之要素,乃:(一)非商业的分配方法;(二)生产资料及工具之真正公有,而并非仅只“均富”(均无贫);(三)大工业式之经营生产方法。三种要素之中,“大生产制度”乃资本主义发展之必然结果;公有制度亦唯大生产方有可能;而消灭商业中之“自由”竞争,在资本主义之末期(帝国主义——财政资本,托辣斯[1]制度)亦已露端倪。唯有规画的经济里方能“各取所需,各尽所能”。资本主义为此社会主义之筹备时期——三种有规划经济之要素都已含孕于资本主义之中。然自无政府的经济状态,进于有规划的生产分配,必经社会革命。

  3.资本主义发展之必然的结果——社会革命 资本主义社会里(世界的国际的),手工业与农民日渐无产阶级化。“危机”与“繁盛”更迭而来,每经一次实业界的扰乱,社会中之阶级关系必变动一次,无产阶级增多,而小资产阶级破产。此种潮流,自工业先进国逐次激荡,至于全世界之劳动阶级之生活状况日益低落。革命之必不可免,已甚显然(各殖民地之国民革命亦即此世界社会革命之一部分),况且自由竞争为资产阶级取得利润之唯一方法(自己国内竞争进于国际的竞争,以“国家”、“民族”的名义行资产阶级的战争——欧洲大战),欲其俯首听从国家之规划,必不可能,故资产阶级本其商品经济的天性,已成有规划的经济之障碍——尤非社会革命(使资产阶级丧失政权成受治者)不可。

  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

  1.无产阶级独裁制之政治 社会革命之后,无产阶级为治者,资产阶级受治。所谓民主国家,本是资产阶级压制无产阶级政治的工具,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独裁制。因为社会既有经济上的阶级差别,便有政治的强制机关之需要;无产阶级不受种种法律、警察、军队等的约束,必不自愿被资本家剥削;资产阶级若享有一切政权亦决不甘心受制,诚意履行社会主义之政策。所以无产阶级独裁制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必然的过渡制度。

  2.国家资本主义(新经济政策)之经济 社会革命能使受治之无产阶级突然取得政权,然不能使小生产一旦尽成大生产,因此,生产及分配的规画,至不易定。此过渡期中(资产阶级虽已受治,然未消灭,虽已丧失政权,然尚有经济力量),必需由无产阶级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以为在经济上征服私人资本主义之手段。大生产事业及金融运输事业可以由无产阶级国家没收管理,可以部分的规画;而小农业、小手工业、小商业,甚至于小工业,国家无从没收——即无从管理,更不易为之设定规画。国家只能凭借大生产与小生产竞争,使小生产日益合并——增进社会生产力,以集中此等小生产,使在社会消费中失其需要;小生产愈减少,国家规画之范围愈广,国家企业之生产量愈增……以至于分配上可以完全废止商业,社会主义之有规画的经济,至此方得实现。

  3.“新经济政策”乃自资本主义过渡于社会主义的一种方式 无产阶级革命后,采用此种国家资本主义,并非从社会主义退一步而恢复私人资本主义,乃进一步而实行社会主义;亦并非与资本阶级妥协,乃继续阶级斗争。只有无产阶级取得政权镇压资本家,没有资本家政权之后,方能行国家资本主义——有规画的经济之第一步;决非普通所谓“国家的社会主义”在社会革命之前求节制资本主义之发达者。盖资产阶级享有政权一日,则国有制度终为最大资本家之代名词而已。

  三、革命中之国内战争期

  1.资本主义之破坏——国内战争 无产阶级欲实行社会主义有规画的经济,第一步必须自己组织国家,方有无产阶级国家之国家资本主义可行。无产阶级国家又必须没收大地主、大工厂、银行、铁路、矿山等,方能开始实行有规画的经济。然而资产阶级决不肯以其国家及私产拱手让人,因此,必须革命。一切革命都有多少军事的性质。资产阶级见资本主义之受破坏(政治上:所谓民主制度之颠覆,经济上私有的生产资料及工具皆被没收),必以种种阴谋暴力来相抵制。如是阶级斗争的焦点,终久必成为国内战争;革命政府初立,反革命立时反攻。

  2.国内战争时之经济管理法 国内战争中无产阶级之革命政府胜,则可以逐渐行经济改造政策,败则“乱民”、“过激”,仍受统治抵抗,更无经济政策之可言。故无产阶级在经济上只须没收大生产,规画大生产,然在军事上则欲以抵抗资产阶级之一切权力,即有时不得不兼及小生产,集一切能力、军饷、军械、交通、金融等于革命政府之手,此时之经济管理万不能死守原定之和平时代改造经济之步骤,使资产阶级得利用其余财,颠覆革命政府。

  3.赤俄之“旧经济政策” 俄国革命政府初成立便设一最高国民经济会(由苏维埃及各业工会代表组织),着手于工业中之统一规画,预备整顿工业,分别工厂之种类:何者当收归国有,何者暂留与私人,何者当供给若干燃料及原料,何者当添置生产工具,何者可取去其一部分机器,何者当停止工作……然反革命军四起,资产阶级不肯服从无产阶级政府的政治裁制,于是实行一种军事的共产主义,——工业方面,虽小工业手工业一概没收。各种工业直隶于最高国民经济会之各业总委员会,所谓总委员会制。农业方面,实行食粮征收法(均配法),尽征农民之余粮以供城市工人及军队。商业处此种状况之下:工业品甚少,均由政府分配,农业品农民亦不能任意出卖——当然暂行禁止,此种经济政策虽以赤俄现行政策相较谓之曰“旧”,其实乃新——虽曰经济政策,其实乃军备供给之规画分配。——一切均为征服反革命之军事而行,非为经济改造。

  四、新经济政策之意义

  1.社会主义建设的第一步 有规画的经济,既与资产阶级根本不相容,则劳动平民,若欲实行社会主义,必先保证革命政府之安全。故一切军事行动以及为军事而行之经济政策,虽当时无益于经济改造事业,有时甚且有害,而归根究底,始终是实行社会主义之必不可免的破坏资本主义之第一步。赤俄反革命扑灭之后,资产阶级始不敢轻视无产阶级之政治实力;无产阶级政府始有能力执行一切建设初步社会主义之法律,于是乃得实行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之原定政策——即所谓新经济政策,其实仍是“旧”的。

  2.新经济政策之内容 国内战争既止,无产阶级政府之实行社会主义,便进于“和平的”建设时期。(一)大工业、银行、铁路、航路、矿山等归国家管理。小工业则分别种类:何者交与劳工协作社,何者出租于私人。(资本家当革命之初既不遵从革命政府法令,又从事于反革命,则原定之“留资”私人之办法,资本家方面自己抛弃权利,已经完全没收,丧失其民法上之继续所有权,——故全部工业已归国有,仅仅管理方面起见出租于私人。)(二)农业,实行食粮课税法——小农得有余粮出卖。同时提倡农民组织协社,使渐去其私有财产者之恶习,而惯于集合生产,又组织国立农场,逐渐实行农村城市之电气化计画,使农业机器化。(三)商业在此种状况之下:农民有余粮出售,工业品有国有企业及私人企业之竞争——当然恢复。消费协社又有全国规模的大组织,是牵制私人商业使不得任意剥削。国家所办国有商铺,独占对外贸易。既如此:(一)国有企业、矿山、银行、铁路、关税;(二)国有农场、农业生产协社;(三)国有商铺、消费协社、对外贸易都在国家统一规画之中,以次渐求其集中发展。私人承租的企业,私人商业及纯粹小资产阶级式的农业便只受国家规画之间接的调节(如租税政策,放贷政策,运输规则等);所以可以说:俄国的经济是一半有规画的。

  3.赤俄经济改造之趋势——国际的意义 新经济政策之下私人资本主义亦有相当的发展,然国家的集合经济发展之能力及速度均较强。双方明争暗斗,在此初期过渡政策中尚不能免。无产阶级国家既有必胜小企业之大经济(包括一切运输机关及放贷机关),又有政权足以支配社会活力,当然得最后之胜利:

  此中最主要的力量便是经济规画:譬如现时国内需要棉纱很多,而国家不能尽行供给;于是减少棉纱税,运费减轻,放任私人企业发展;同时国家尽所有的能力大规模的整顿棉业;等到国有企业出产日多,价格日廉,便可渐渐加重私人棉纱品的税额及运费,使私人企业衰歇下去。如此,直到私人企业家愿意受雇于国家机关,而不愿自己承租为止,那时一切私有企业的利润必减至极微,不得不破产——他们也想“脱离私产”以求自由了。

  农业里的集合制度日益发达,应用电气,变全国成大农场,调剂现代的城市与乡村。于是小农和企业家一样:那时放着极大规模之农产场,每天只要轮流耕种几小时,决没有人反而愿意自己划出十亩廿亩一天耕到晚(因为小农场应用电气或机器都太贵,成本不敷),农工业既如此发达,消费品足够,组织技术精密,运输机关便利,——当然可以实现非商业的分配方法,商业消灭。俄国现时的政策正是如此的趋于共产主义的。

  虽然,此种生产力之发展程度,断非俄国一国之内所可能:(一)帝国主义列强存在一日,必竭力破坏社会主义国家之建设;(二)一国内之机器、原料未必足供生产力充分进展;(三)社会主义国家之“对外”贸易一日不终止,商品经济之根性终有几分存在。故世界的(各国陆续继起的)革命必不可免,必使社会主义的国家无外可对,成为全世界的有规画的经济,社会主义方能完全实现。

  原载1924年7月14日《民国日报》副刊《觉悟》

  署名:瞿秋白

  注释

  [1]托辣斯,今译托拉斯。见本书第61页注⑤。

  (1)本文为作者在1924年上海夏令讲学会的讲演稿,原题为《新经济政策》,收入作者自编论文集时改成这个题目,并作了文字校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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