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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统一之将来


  (一九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赤塔统一会议之结果——海参崴与赤塔——日本警告海参崴政府——各政党之愤激——俄新旧党对于统一之意见——缓冲国之意义

  俄国远东各政府之赤塔统一会议,现已结束。据海参崴代表之报告,统一会议议决各案如下:(一)选举七人组织临时政府。(二)议定正式国民议会选举法——各政党一致通过。(三)组织正式国民议会选举委员会。(四)克腊思诺史赤夸夫[1]所公布之政纲已经三读,通过。统一会议中多数党最占势力,克腊思诺史赤夸夫取得首领之地位,因此其余各党颇不满意。会议中曾经过许多争议,然而赤塔方面各政党均了解统一之必要,不欲故意破坏,故已日趋妥协。孟塞维克宣言临时政府如能实行德谟克拉西的政治,必当加以拥护。社会革命党则宣言临时政府之成立情形,实是悲观,然政府苟能实行召集正式国民议会之议案,使国民议会能为远东之真主人,而不致于再有一党专制(指多数党而言)之事发生,则或可挽回一二云。即此以观,则赤塔之大势已定,临时政府虽受各党攻击,然尚足维持现状而有余也。

  虽然赤塔方面各党固渐趋妥协,而海参崴国民议会中各政党因承认赤塔政府为临时中央政府之问题,争论甚剧,至今未得结果;故海参崴方面尚未能正式表示承认,在赤塔会议将闭会之时,赤塔方面尚有电讯抵海参崴竭力辩解。兹节录海埠代表致海参崴农民党电如下,亦足觇海、赤两方面之大势也。电文略云:“统一会议正式宣言并未修改,正式国民议会选举法亦已完全通过,至于内政外交财政各问题,各政府均已妥协表决,并无误会之处。关于组织政府问题,虽因少数党提议在正式国民议会未成立之前,另设临时国会,少有争执,今此案已打消。赤塔农民党对于各议决案表示赞成,故我等(海参崴农民党代表)亦未持异议。”可见两方面时时发生误会。尚有一电足证海、赤两方面频起误解之原因,是即赤塔政府致海参崴政府一电也,约云:海埠传言多数党握赤塔政权,将实行苏维埃制。夫此时建设缓冲国于远东,其用意人所共知,安能遽采共产制度,想此节必邀谅解。赤塔方面,前亦传闻日本军队又由崴埠开向伯里[2],助海参崴政府扑灭激党。我等深悉崴埠详情,决不至此,故绝对不信是等谣言,务望海参崴政府本希望统一之诚意,彼此了解,勿生误会云云。由此以观,赤塔临时统一政府虽已成立,内部虽亦已融洽,然海参崴方面若不表示承认,则统一之前途,尚未可乐观。今崴埠代表已由赤塔返崴,到时或能以真象告崴埠各党,使均了解此中误会。若无外来之干涉,成功亦可立待。然外来之干涉竟突然发现,于是形势又渐变。

  以上不过单就赤塔、海参崴内部情形而论,且为日本未表示态度以前之经过,及十二日日本驻崴军事代表大井忽宴请各政党首领发表宣言,大意谓:凡日本军队驻在地,决不容多数党政权之侵入,如有暴乱发生,日本军队为自卫计,当即自由行动,或决不放弃保护地方秩序之责任也。于是崴埠各党均开会议,讨论此事,群众愤激,虽经日本某将军一再解释,谓日本并无侵略土地或占领东海滨省之意,然左党均亟亟讨论承认赤塔政府之问题,以借此确立统一之基,以避外力之干涉。海参崴社会党各派均甚恐慌,而右党则思利用此时机有所活动,形势遂更趋险恶矣。

  嗣来得崴埠消息云,多数党及农民党均已发布宣言,承认赤塔会议议决案为有效,主张即时解散海参崴国民议会,以表示承认赤塔临时中央政府之意。社会革命党及少数党则主张待崴埠代表返崴之后,得其完全报告,再行决定。并主张国民议会暂不解散,或由该会改选地方议会。右党则受日本之嗾使,主张东海滨省另划自治区域,迄今各党尚未有正式之决议。据此间俄社会党人之推测,则海参崴承认赤塔政府之期已不远,并谓海参崴国民议会有人主张选举地方议会及中央国会议员。至地方行政仍归海参崴地方政府管理,而军事外交及中央财政,则归中央政府管理。又有人主张赤塔现政府改组。如此两案中有一案能通过,则远东统一即可告成功。

  记者曾以此事询哈埠右党《光明报》主笔某君并孟塞维克[3](少数党)优亭氏,盖欲知俄国新旧党对于统一之意见也。《光明报》主笔痛诋共产党,并谓现今赤塔政府全在共产党(即多数党)之手,宜乎日本提出抗议。右党之意见,则欲在远东建立一民主国,至于共产主义之国家,则不独非俄人所欲,且足危害中国及日本。如中国能助谢美诺夫[4],则右党必能驱逐现在赤塔之共产党,而建立真正的民主国家于远东。谢美诺夫乃纯粹民主党也。惜今日不但中国不能帮助谢氏,即日本亦徒托空言,所可恨耳。孟塞维克优亭则曰赤塔政府现虽在多数党之手,然远东国既名缓冲国,原以免各国之猜疑,故暂时决不实行共产主义。日本虽一时误会,日后必能了解。且远东方面日美经济利益相冲突,日本受美国之牵掣,现已渐变其对俄政策。此次抗议未必遽含恶意,远东统一之进行颇可乐观云。

  优亭氏又云:吾等虽极愿实行苏维埃制度于远东,然因外交上之关系,不欲引起各国之猜忌,并渴望远东方面能得与各国通商,输入物资,故自色楞河以东至太平洋建立缓冲国,完全采取民主共和国的制度,仍为代议政治。国内私人的工商业以及私有土地,一律保护,唯一面奖励集产的组织而已。

  十一月十九日于哈尔滨

  原载一九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晨报》

  署名:秋白

  注释

  [1]克腊思诺史赤夸夫,今译克拉斯诺晓科夫,见本书第97页注④。

  [2]伯里,即伯力。

  [3]孟塞维克,今译孟什维克。

  [4]谢美诺夫,见本书第96页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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