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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州暴动的决定和日期


  张发奎、黄琪翔的政变之后,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遵从中央委员会十一月十八日的决议案和指令,讨论暴动问题,当日便一致议决坚决进行暴动的政策,可是暂时还不能决定举行暴动的日期,而先开始组织赤卫军,最高限度的加紧兵士运动,并且开始组织苏维埃。到十二月初旬,便已经有了可以胜利的无产阶级暴动的条件!列宁所指示的那种条件:阶级斗争的最大的剧烈已经成了事实;统治阶级已经不能保持政权;被压迫的阶级不能再受反动、腐化、崩溃的国民党之统治,小资产阶级开始动摇;极大多数的工人阶级赞助共产党;广州驻军的兵士对于共产党的口号日益表示赞成,几万、几十万的农民联合到暴动的旗帜底下来。同时如果再推延暴动,就算只推延几天,也必定是广州驻军的革命兵士被解除武装,极严厉的白色恐怖压迫广州工人,极残酷的屠杀来镇压农民暴动,西江方面的一切反动军队回来占领广州。

  这些条件之下,只有胆怯的机会主义者会认为这次暴动是过早的行动,是盲动,是军事阴谋;这种机会主义者在广东共产党党部之中是没有的,在中央委员之中也是没有的。十二月中旬的广州暴动,是阶级斗争整个儿的发展之客观条件的结果所必然要发生的,当时对于工人阶级是没有别条路,只有直接起来夺取革命的政权。本党广东省委员会决定十二月十一日为暴动日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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