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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丰农民运动的一封信


  (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实庵[1]先生:

  很久没有通讯了。我们去年年底在汕头联络了一个惠潮梅农会(是有名无实),来做海丰农民运动后方的声援。拜官主义最甚之潮属人,以为我是海丰人,陈炯明的同乡者,所以派代表来组织此会者共亦有九县,其中算海丰、陆丰、惠阳、普宁四县是我们办的,分子较好。这个时候,陈炯明打了几个电报与我,说他还是革命党,主张革命的,要我速赴惠州,和他共商革命方策(原来他是要组党)。我看这个电报甚有毛病,因陈炯明平素是最骄傲的人,出此口气,甚为可异,我也就复电谓俟此间会务就绪当即出发,略为敷衍一下。隔了二十余天我仍未出发,他就叫翁桂清[2]打了一电,促我惠行。同志间开了几次会议,以为若久久不去,反为不利,况兼在狱农民无钱可用,宜乘此机会带钱回去,并以陈炯明电报来吓海丰绅士,通过了这个决议,我就动身赴惠,行抵海丰,便把陈炯明请我赴惠的电来宣传,官僚绅士实在有些惊怕,王作新(县长)也有欲将在狱农民释放消息。不过这三位在狱的农民,要求王作新恢复农会后始愿出狱,否则惟有农会头(就是办农会的领袖)命令叫我们出始愿出。我探听在狱同志有这样坚决的口气,异常欢喜。他们家属一一都安顿好了,即欲向惠州出发。忽然接了陈炯明的电,说已起程回海丰,嘱我可不用来,我就在海丰等他。此时钟景棠先从前方战线失败回到海丰,我就写了一信给林晋亭(此人近来多看新书头脑比较清楚,惟是陈之死党),请他写信给钟景棠释放农民。林果然写了一信给钟,引用国际劳动法大骂王作新之不对,以促醒钟景棠。钟接此信后,即派人到我处说好话,谓当日拘禁农民不是出自己意,是县中绅士官厅报告土匪起义,不得不派兵围捕,现钟师长(来人所称)欲将在狱农民释放,叫你速觅店头[3]前往保领。次日果将农民——杨其珊、黄凤麟、洪廷惠——释放出来,各处农民听知,集于旧农会址,列队欢迎出狱,并有许多学生参加,颇算好看。越二日陈炯明到了海丰,我就召集各约代表欢迎他,他是好名的人,就喜欢得头动尾摇。越数日,农会召集约乡代表会,讨论复活运动之进行方法(原来海丰农民对于农会之要求复活非常热烈)。决议:派代表请求陈炯明准予恢复,陈对代表说:“农焉能无会,旧日农会可维持下去。”代表回来报告,众就议定每户派铜币六仙,就海丰一县可得五百元,以一半为恢复费,一半为还债费(去年遭难向人借用及赎回同志质出之物)。当众又表决,择旧历二月十三日为复活日,演戏并开大会等等。又选出临时执行委员,执行会务。此时陆丰惠阳各县闻知,亦派人与会,异常踊跃,新加入会员,亦甚多(当被军阀解散后,会员禁在狱中,各处农民加入农会者亦有二百余名,足见农民心尚未死)。

  粮业维持会(地主绅士团体)会长王作新(县长)等闻知陈炯明准农会恢复,亦召集会议,对待农会。其手段是由各绅士分头向陈炯明用最尖锐最易使其动听的毒话从中破坏农会,此时陈炯明日日同那班绅士上山看龙脉,寻灵地(海丰一时迷信风水之风亦长起来了)。接近既多,时久必生效力。

  近了!二月十三日要到了,陈炯明叫我过去谈话,劝我转劝各会员现在不必恢复农会,因为现在社会是绅士社会,绅士势力甚大,他天天来排斥你们,使我亦难以应付,我现在还是与绅士相依为命的,若要恢复,须等待他们排斥少了时方宜。我听了这段话,气得也说不出一句,恨不能一下儿打杀了他方痛快。我就退回报各会员,各会员听了比我还气得利害。十一日午,陈炯明又派人来农会,制止农民十三日开会底演戏。此时农民益加愤恨,即召集会议,再派代表质问陈炯明,陈拒不见,众益愤,决定我们死力争回集会自由。会是总要开的,戏总是要做的。十二日戏开台了,十三日到会农民有七千余人(市上地瓜骤贱了两斤,因农民赴会交钱,带地瓜来卖,市中客店也住满了人)。这回开会,会员比前日益有勇气,我们没有说甚么话,不过报告去年经过情形。但有两个老农须都白了,上台大骂政府及绅士之摧残农民,并谓此后如有再来摧残,我们愿以老命牺牲。我一时听了喉为之梗、别人不知道也怎么样。还有一个中学校长黎樾廷,他演说时也讲得非常痛切。这个大会算是圆圆满满的过了。

  是晚,忽然听会员报告,将军府[4]派出炮壳队[5]及警察出查客店,凡遇我会会员无不再三检查。我等遂派人前往将军府侦探,得其消息:是县中绅士进府报告外间到有二十余名刺客,是受省政府之运动的,并献汕头香港各方面紧急电报数封为证,吓得陈炯明吃了一惊,所以下令戒严查验。

  我本有一个堂弟,在陈府下办事,这日陈对他说:群众我是很怕的,尤其是农民,我从前在广西时,几乎被乡民赶出来,兵力虽足以战胜桂军,而没法镇压农民,他们出没神秘莫测,言时几乎有谈虎色变之状(此事陈炯明也尝对我说过一次)。他又说农民只可使之静,不可使之动,你看彭湃又召集了数千农民来县,是来酿事了。

  次日县长王作新出了一张布告:“照得县属所设农会,去年因办理不善,违背章旨,业经查办解散在案,……顷闻外间有不逞之徒,复敢借端招摇,莠言惑众,殊属妨害治安,现奉陈总司令面谕查禁等因,自应遵照办理,为此布告属内农民人等,一体知悉。嗣后如有敢在外私行集会,借端煽动者,一经查觉,定即拘案究惩,决不宽贷。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王作新。”

  我等闻此消息,一面召集秘密会议,一面预备收队。又有同志来报告:谓陈炯明已查出彭湃与汕头间来往电文密码,确与共产党及国民党有关系,众绅士要求查办,陈已有允意。我等即时把农会中一切重要文件,会员名籍簿,一应藏之于远乡。当夜开密议时,各农民代表磨拳擦掌甚为愤愤,当时有一位年四十余岁的约长,痛极大骂,感动全场,恨一时不能食陈之肉,而枕陈之皮,一致表决继续从暗中奋力做去。

  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也要告诉你。去年冬海丰第三区的农民(加入了农会的),联络了十数乡,实行减租运动(此时我未回海丰),因第三区最大的地主是林姓,他一族有万余石租,分为数房,每房至少都有一千石至二千石。他们对于佃户异常苛酷,屡屡升租,不遂则收回田地,批与别人。十年前每石种田(每亩田当海丰八升种)纳租额不过五六石,至多亦不过七石。现在每石租田竟升至二十石租之高。佃户支用资本如下:

  一石种田地每年二季肥料约三十元

  种子约五元

  农具消耗约五元

  工食约五十四元(此项的计算,大约每一个单身壮年

  农夫至多可耕得一石种田,每餐至少要六个铜板,其余

  衣住不计,共计食料费每年五十四元。)

  以上共九十四元(支出之项)

  一石种田每年中等年况,至多收获三十石极多不上三十二石,每石价格就去年为准大约六元,除二十石还田主,余十余石共值银六七十元左右。收支相抵每年亏本二三十元之多。他们现在觉得是大亏本了,他们晓得团结了。他们减租的战术是很好的。他们先择定一个极可恶的田主为敌对,调查各乡耕该田主之佃户,召集其到会会议,表决一致行动,齐向田主辞田。往年他们也曾有辞田之事,不过田主有一千石租,辞去二三百石,不足以致其死命。此次一千石通通的佃户完全一致辞田、该田主知道不能对抗(若对抗则田当为荒田,至少五年无租可收,经五年即五千租之损失)遂请求其族人,开族会议。当时声言,总吊田(即总收回田地)以吓农民,又谓如有族中无论何户,被佃户辞田者,每斗种由公租(即族中)帮银一元,该处农民闻之甚为可惊、但势又成骑虎。此时适我回海丰,农会亦活动起来,农民即来报告,谓此事月余尚未解决,农会遂召集临时执行委员会议,议决如一会员被田主吊田者(即被其收回田地者),由农会每斗种田帮与二元,并为其介绍职业或择地垦荒。林姓田主闻之吃了一惊,始容纳佃户所要求,平均约减了百分之十五。该处共六七个乡头,以后每年减少了四百余石谷,不用挑到田主的家里去。同时别处依法做的亦有几处,也得胜利。

  但有一处田主系陈姓,恃陈炯明势力,他们对佃户说:“耕田要向你收租!辞田也要向你收租!辞则管来辞!要请你六月预备便谷!”佃户有三十余人,辞出之租约有三百余石,现在佃户死不欲耕,田已经荒了,事尚未解决。此项辞田的原因,是因去年风灾时,陈姓田主带同护兵迫租,硬要十足照纳,农民苦无以应,兵士就搜屋抢物,计被抢者女子头饰四件,小孩破内衣四件,米二升余,谷种三斗,伤妇人一,伤男人一,该乡以田主如此横暴,全乡男女誓不再耕其田。此事当时我曾告之于陈炯明,陈谓你可做一呈文来,待我交保团局办理。我口说“好”,心又以为此人非打杀不可,因为保团局就是粮业维持会的营垒。

  (后略)

  五月十一日彭湃于广州

  署名:彭湃

  载《向导》第70期

  [1]实庵,即陈独秀。

  [2]翁桂清是陈炯明的亲信,曾于1921—1922年任海丰县长。

  [3]店头即商店负责人。

  [4]将军府是陈炯明在海丰的公馆,陈炯明经常在这里发号施令。

  [5]炮壳,即盒子枪,广东许多地方称盒子枪为“驳壳”或“炮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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