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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七五”农潮始末(1)


  民国十二年上半年,农民运动很平稳的发展。旧历六月某日半夜狂风大雨骤作,少顷,风势来得更加凶猛,房屋倒塌的声不绝,从窗外望出去,很大的树枝都被风拔起来了,天将明,洪水也涨起来了,外边男女叫救的声也不绝,风虽止雨水两日仍未退。我们此时对于农民,当此将近收获的时期而遭这种奇灾大祸,觉着很可悲伤。

  农会当此之时,也大活动起来了:即时组织救灾队,或分乘小舟赴各灾区援救农民,或去慰问和调查,或去引导水出去,或修筑起堤壆……等等。各区农民以农会如此努力,益密切而引起莫大的同情,农民们有所谓“我们生当为农会人,死当为农会鬼”之慨。及水稍退,各乡区农民纷纷来农会报告受灾情形,或请问对于纳租办法,每日约达五六百人,农会为之应接不暇。

  农会召集执行委员会议,磋商应付此问题,当时执行委员有一部份在陆丰县工作,一面促其回来,一面开非正式的会议(谈话会)。

  各执行委员的意见很分歧:第一派的意见以为本年的计划,海丰农民运动减租实行问题,依照农民团体之力量及环境是在三年之后方可,但是现在环境变迁,农会组织仍未得十分巩固,不便实行减租,只可以用自由减租之方法,农会可做农民的后盾,地主当不能压迫农民过甚。

  第二派的意见,以为农民减租问题,虽然依本来计划要在三年之后,但现在环境既已变迁,在此变迁之中,地主如以凶年来压迫农民,其理屈。至农民方面,受此次的打击必是死力与地主抗争,对于农民增加不少的力量,以增加了力量的农民而与理屈的地主对抗,其必胜一也;次则地主没有武装,不可以直接妨害农民之减租运动,同时亦没有驻防军为地主所利用,不过各区有少数警察而已,此种警察在平日已是怕农会势力如鼠之怕猫,县长王作新虽然地主派的人,但其统率下的游击队不过三四十人耳,亦不怕他;且王作新为维持其地位起见,亦未必在此凶年而去压迫农民,冒不美之名。极其量结局农会与地主不过在分庭打一场官司耳,而法庭方面,不过八名法警,从前受我们六千余人请愿的教训以来,亦毫不敢作怪,故减租殊无问题。况且自由减租之方法不能提起农民阶级争斗的怒潮,而失了阶级意义的训练;同时将减租运动这种空气传布东江各县,殊为宣传极好之工具。

  第一派复再发表其意见,以为第二派的理论固然不错,我们并不否认;但是依我们(第一派)的计划,农会无论如何是处于不败的地位,不过所得的利益较少,若依照(第二派)你们的主张好固然是好,但太陷于“危险性”。遂决定一面俟执行委员到齐后提出再议,一方召集各约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在这执行委员未回来,各约代表大会未开以前,数日中的现象:

  (一)农民加入会者如风起云涌,日以数百计。中有三数乡系与陈炯明有亲族之关系者,素以依借陈势而自高自大的乡村,平素甚看不起农会,故不加入农会。但是到了这个利害冲突生死关头的时候,陈炯明不但靠不住了,而且反加以势力的压迫——陈姓的地主们因利害关头已把亲族置之不闻不问,而以迫租为急务了。所以这三数个乡村平日依借陈势的农民,乃大恍然,相率到来农会负荆请罪,请任由农会处罚,惟要求准其加入。农会当时,乃派人对其演说,准其加入,但在纪律上不能不施以薄惩,我们初试以“每人入会非罚金五元不可”,他们也欢然答应。我们乃实以告之,“每人罚银二毫罢了”。于此,可见这个时候农村中只有两条战线,一是地主的,一是农民的。

  (二)海丰素来习惯,每遇凶年农民便去请求地主看田中的稻,田主愿减则减,不愿减则对分之。所以此时农会尚未决定何种办法,农民仍是依旧法去请地主到田里看稻,或减或分,后来才打算农会也认为可行。为甚么呢?从来习惯,如地主未去看田,农民擅自把稻割起,则地主便说:“如收获不丰,你一定不去割的,一定和我分的,今既割起了则照额还租,一粒不减。”农民甚怕地主这几句话,并且地主如到田中去看了稻之后,可以使其明白失收的惨况。可是,各处的农民来报告谓:“我们一早就去到田主的家里请他看田,等候了半天才开门,开了门又伺候了半天,少爷才在床上翻翻身,到等他起来刷刷牙,洗洗面,穿穿衣,食了一餐饭,喝了几口水,吸了几口烟,和他的老婆爱妾讲几句笑话,才出来见我,(农民自称以下照称)已经差不多日下西山,少爷见我便说:‘你来做甚么?’我答:‘今年田稻遇风灾……’这句话尚未说完,他叱道:‘不要多说了,回去罢,年丰好收获为什么不来报告?年凶你就来!’我那时只得再求道:‘你可去看罢,可惜还租不起。’‘好了快回去,明日派人去看。’可是到了一日两日三日数日都不见有人去看,你再去催他也是这样的答复,总不派工来睇田中的稻有多少可收成的也出了芽,怎样好办。”

  同样的事情,一日都有数件,农会只有指示他们马上割起来再设办法对付。所以无数农民对于地主异常愤激,或主暗杀、或主暴动等,非与地主决一死战不可!

  (三)地主方面,知农民此回一定不如昔年一样驯服,可以任意压迫,不敢去乡间收租,也不敢少有何等表示,亦没有那个敢先来顶农会的头炮,多皆静观待变。官厅绅士商人学生也议论纷纷,没有正确的主张。

  (四)调查部的报告,各灾区损失最大者为各种农产品,损失约百之九十,牛猪等家畜损失百分之四十有奇,房屋之倒塌者约百分之四十,毁烂者百分之二十,人命之损失者未有确实调查,总有五百人以至千人之数,实为海丰有史以来未曾有之大损失。

  这四种现象呈出之后,而陆丰县及其他各地工作之执行委员已到齐了,我们已召集正式开会,并异常秘密。此时我们将前次谈话会所论战的结果报告后,一般从陆丰县工作回来的执行委员,异常严重的驳斥第一派之懦弱的主张,而形成了第三派。

  这第三派,说第一派之主张不啻与地主妥协,全然不顾及目前之事实。盖这次实是海丰空前的大灾,从陆丰一带而经过海丰所有禾稻被风打水浸,损失约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他损失根据调查结果农民已达于惨痛之极。说自由还租完全是欺骗农人的好话,不啻猪仔向老虎求情,让农民在惨痛之下,任地主的压迫,使一般农民对于本会之指导者加以怀疑。因为我们向来的口号,也是主张凶年减租,不是主张常年减租,这种口号算是农民最低限度要求,在这最低限度的要求而不能指挥农民去奋斗,去给他们一个斗争之训练,是错误之又错误。在我们的意见全部免租。我们(第三派自称)对于第二派的理论及事实,认为确有道理,其中所包含的危险性并不是危险性,乃是一般的革命性。若要免除此性,只有不主张阶级争斗,不去求革命。进一步说,即使这次免租运动而至于失败,也不要紧,因为失败之后,农民对于农会的观念确定了:“农会是农民利益惟一奋斗的机关。”况且现在农民有了农会之后,异常满意,而且自高自大,此次的免租运动之斗争果使其失败,而将来再张旗鼓,必得更加长足的进步,而农民亦可得到一个很大的教训。故失败不是失败,而是促进成功一个顿挫之方法,只看我们在失败之后做不做耳。简言之,用自由减租的口号去欺骗农民,而农会虽得存在也无用。倒不如与敌人奋斗,仍可保存农会之价值,在这个减租与不减租,都是农民在实际上得不到利益的两路皆难的时机,我们只有一致提出免租的口号,明知免租做不到也好。

  这第三派的主张是很激烈的,在第一派听了这些理论之后已无再有意见发表了。惟第二派再有争论之点,这一点一个是“减租运动”,一个是“免租运动”,但是问题已经较易解决,不过是程度之差,及方法之善不善耳。其不同之意见如下:

  第二派意见:免租运动在此时的环境未免趋于过激,在自由减租更不成理论,现在只在定出减租的程度——最低限度——减租七成——三成缴纳。口号不至于过激,而不致农民视为妄想,故以三成缴纳。

  第三派的意见,以为这种办法亦不妥当,现在罹灾是极普通的事实,三成可以缴纳者是极少,农民自此次损失之后,下半年的口粮已是无着,危险已摆在面前,同时为修葺屋宇补买耕牛及农具,修理田园者将何所出,如果田主以三成照收,我相信其死一也。

  议决以减租七成,为最高限度。收获不及三成者照数减之,如全无收获者则免交,多数通过。再提出代表大会表决。

  七月二十日,开全县各约代表大会,到会者百余人,旁听者千余人,室为之满。

  主席彭湃。先由主席报告灾后各区灾况,及农会救灾工作执行委员会对于减租问题之讨论经过,报告完后,此时旁听者咆哮起来,磨拳擦掌,拥护第三派之免租运动。主席制止。在代表大会方面,主张“免租”者不能过半数,主张“至多三成”交纳者率以过半数表决通过之。

  其余对于减租应付方法,悉由执行委员之指挥,乃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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